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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足協裁委會認定京浙之戰點球屬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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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報官網

2024-04-30 22:45釋出于北京北青網官方賬号

4月29日晚,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評議組舉行了本賽季第五期(20240429期)裁判評議工作。根據俱樂部的申訴意見,本期共評議了來自中超、中甲、中乙、女超聯賽的10個判例。

中國足協裁委會認定京浙之戰點球屬誤判

評議組認定6例最終判罰正确,4例最終判罰錯誤。具體結果于30日晚通過中國足協官網公布。上面顯示,10個判例中包含4次裁判員判罰錯誤,1次助理裁判員判罰錯誤,2次VAR介入錯誤。引人關注的是,評議組認定,在中超第8輪浙江隊主場對陣國安隊比賽期間,當值主裁戴弋戈比賽第82分鐘根據VAR裁判組提示,判給主隊一粒點球的判罰為誤判,VAR介入錯誤。而當值VAR裁判員正是主哨過亞洲杯決賽的國際級裁判員馬甯。由此可見,對于“金哨”出現技術失誤,中國足協裁判管理部門在糾錯問題上也不護短。

中國足協在官方公告中寫道:“評議會仍采用視訊會議形式,邀請中紀委駐體育總局紀檢監察組人員、權威媒體代表列席旁聽會議,采用評議組成員集體讨論和單獨發表意見相結合的形式,得出評議結論。”

中國足協裁委會認定京浙之戰點球屬誤判

其中涉及中超的判例有兩個,判例一:中超聯賽第8輪浙江VS北京國安,比賽第82分鐘,浙江隊45号隊員與北京國安隊17号隊員在後者罰球區内争搶時,雙方發生身體接觸并倒地。裁判員未判罰犯規,VAR介入,裁判員在場回看後,改判北京國安隊17号隊員犯規,并判罰球點球。

對于此判例,評議組多數成員認為:浙江隊45号隊員在争搶時犯規在先,北京國安隊17号隊員随後的動作不應視為犯規,裁判員最終改判罰球點球的決定錯誤;VAR介入錯誤。

判例二:中超聯賽第8輪上海海港VS上海申花,比賽第90+5分鐘,上海申花隊20号隊員處于越位位置,并在其隊友射門時做出躲避來球的動作。球打進球門後,第一助理裁判員舉旗判罰越位犯規在先,裁判員判進球無效。VAR介入,裁判員在場回看後維持越位犯規進球無效的決定。

對于此判例,評議組成員一緻認為:上海申花隊20号隊員在其隊友射門觸球時處于越位位置,躲避球的動作屬于影響對方守門員處理球能力的明顯舉動,構成幹擾對方隊員的越位犯規,第一助理裁判員的越位判罰正确;裁判員判罰進球無效并在回看後維持判罰的決定正确;VAR介入錯誤。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肖赧

編輯/徐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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