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博物院丨獸面紋青銅建築構件:彰顯商王宮殿的奢華氣派

作者:正觀新聞

中國建築體系源遠流長,其根源可追溯至原始社會末期。經曆漫長歲月的洗禮和無數工匠的智慧雕琢,從台基到屋頂,從内部到外部,從構件到整體,最終鑄就了獨具特色的建築風格和裝飾藝術。

《周禮·考工記》記載:“殷人重屋,堂修七尋,堂崇三尺,四阿重屋。”早在殷商時期,中國建築就已形成了“茅茨土階”“四阿重屋”式的宮殿建築風格,對後世中國建築學産生了重要的影響。

想知道商王宮殿的建築工藝有多麼考究嗎?獸面紋青銅建築飾件讓你“窺一斑而知全豹”。

博物院丨獸面紋青銅建築構件:彰顯商王宮殿的奢華氣派

獸面紋青銅建築構件,青銅器,商代文物,高19厘米、橫18.8厘米、縱16.3厘米,重6千克,通體呈銅綠色。1989年河南省鄭州市小雙橋遺址采集,現藏河南博物院。

該器物整體俯視呈“凹”型,正面近正方形,上下兩邊均向内折;左右兩側面近平行四邊形,中間有豎長方形方孔。因為該器與青銅禮器、兵器、車馬器及生活雜器等器類的造型結構大相徑庭,且出土地附近發現有大型夯土建築基址,是以當時推斷其應是鑲嵌于建築物上的構件,故得名“獸面紋青銅建築構件”。它是目前已知青銅質類器物使用于建築物上的最早實物,其年代可追溯到商代早期。

博物院丨獸面紋青銅建築構件:彰顯商王宮殿的奢華氣派

從紋飾上看,器物正面為陰線勾勒出的獸面紋,獸面由角、目、鼻和口等幾部分組成。獸面的雙角巨大,且有似鹿角狀分叉;兩目圓睜,眼角上揚,頗為威嚴;長鼻,兩側用雙線勾畫出大鼻渦;闊口利牙;獸面四周外側用陰線勾勒出的線條,既似雲紋,又像獸面的毛須。

器物兩側面的紋飾近同,皆為一副龍虎搏象圖案。上側和右側為一曲體龍紋,形态與商周時期青銅器上的蛇形相似,曲身卷尾;龍身兩側用陰線勾出的線條,似雲或水,又可了解為變形的爪;龍頭部由角、目和鼻等組成,輪廓清晰,兩眼突出,眼角上揚,頗顯嗔怒。側面下方為一虎紋,虎口大張呈吞吃狀,腰背彎曲,尾部下拖而微微上卷,四肢短小,爪牙突出,具有明顯的攻擊狀态。側面的左側為一象形紋飾,象頭在龍首下,尾在虎口前,象首長鼻上卷,眼睛倒立,四肢作蹲卧狀,軀體和尾部較為抽象。象形紋飾眼睛倒立、四肢蹲卧的狀态可顯示出表示臣服的含義。

博物院丨獸面紋青銅建築構件:彰顯商王宮殿的奢華氣派

獸面紋青銅建築構件既是宮殿木梁前段的裝飾,也是加強木梁的構件。裝飾整體布局結構嚴謹、紋飾線條精緻細膩,既有莊重之感,又不失威嚴之氣,顯示出商王宮殿的富麗奢華。

而這一文物的出土地——小雙橋遺址,地處黃河南岸,是目前發現處于鄭州商城和安陽洹北商城之間唯一一個具有都邑規模和性質的遺址。

小雙橋遺址出土了大量文化遺存,如大型宮殿遺址、祭祀遺址、青銅冶鑄遺存和朱書文字等,映射出這片土地曾經的雄偉壯麗和王朝興衰的滄桑變遷。在考古發現和學術讨論中,它正在被越來越多的學者認可為“隞都”之所在。

博物院丨獸面紋青銅建築構件:彰顯商王宮殿的奢華氣派

專家解讀

據河南博物院館員張俊儒介紹,獸面紋青銅建築構件的發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首先,作為建築物上的青銅質類構件,是目前已知時代最早的實物,對于研究大陸古代的建築具有重要作用。它的發現,不僅豐富了已知商代建築材質的類别,而且擴充了對青銅材質用途的認知,證明青銅并非隻用于制作青銅禮樂器具、車馬構件和生産工具等方面,還可以用作木結建構築構件的結構構件或裝飾構件。

其次,獸面紋青銅建築構件的紋飾除眼睛突起外,其餘部位皆采用單層平雕手法。陰線勾勒主題架構的方式是商代早期青銅紋飾的主體表現形式,一般多采用較窄的紋飾帶,像該器這樣的大面積構圖極其少見。側面龍的形象也别具一格,商周青銅器上龍的形象,頭部多以側面狀态表現,正面表現頭部的多是蛇,而此器上以正面表現龍的形象實屬罕見,甚至可以說絕無僅有。器物側面将龍、虎和象設計在同一畫面之中,并通過各個動物形态的變化來表達一定思想含義的設計理念,具有極高的藝術價值,展現了商代早期的工藝美術水準。

再次,該器上的龍虎搏象圖對研究大陸商代曆史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呂氏春秋•古樂篇》記載:“商人服象,為虐于東夷,周公遂以師逐之,至于江南。”而該器物上的龍虎搏象圖案表示的正是征服大象的含義,這和文獻記載相吻合,不僅對文獻資料去僞存真具有重要價值,同時還是證明商代中原地區不僅有象,而且已将其降服這一事實的有力實物佐證。

是以,該器是商代文化中不可多得的藝術精品、曆史珍品。(正觀新聞記者 張曉璐)

版權聲明

本文(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檔、音樂、視訊等)版權歸正觀傳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所有,未經正觀傳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授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轉載、摘編、複制或建立鏡像。如需轉載本文,請背景聯系取得授權,并應在授權範圍内使用,同時注明來源正觀新聞及原作者,并不得将本文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正觀傳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保留追究侵權者法律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