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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之聲】“三個規定”制度效能日益彰顯

作者:長安威海

敞開前門,堵住“後門”。最高人民法院23日專題通報2023年法院系統防止幹預司法“三個規定”落實情況,2023年,全國法院幹警記錄報告資訊193.85萬多條,相比2022年增長11.8倍。

所謂“三個規定”,是指2015年,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上司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中央政法委印發的《司法機關内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幹規定》。

如何防止“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如何消除幹警思想顧慮?如何壓緊壓實責任?應當如何把握執行“三個規定”與接受社會監督、群衆監督的關系?最高法有關負責人一一回應。

不得違規過問和幹預司法機關及從業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局長廖向陽說,“三個規定”從司法機關外部、司法機關内部、司法人員對外接觸交往等三個次元,建構起一套防止幹預司法、保障司法公正的制度體系。

廖向陽:“三個規定”明确要求,任何上司幹部不得要求司法機關違反法定職責或法定程式處理案件,不得要求司法機關做有礙司法公正的事情;司法機關内部人員不得違反規定過問和幹預其他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不得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轉遞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為當事人說情打招呼。

直到現在,仍然有人希望能找熟人“打聽打聽案情、說說情、打打招呼”,這樣的危害有多大?最高法通報的典型案例顯示,河北省某基層法院周某某,利用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托,在立案、審判等環節為他人謀取利益或提供幫助,收受他人錢款93萬元。2019年10月至2021年8月,周某某利用擔任法院副院長的職權,幹預過問某集團公司系列訴訟案件,授意相關人員違規采取保全措施,并對案件久拖不審,超審限辦案,給涉案相關公司造成嚴重損失。2022年1月,周某某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同年6月,因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20萬元。

最高法督察局一處處長高曉丹:《司法機關内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中規定,司法機關内部人員“不得違反規定過問和幹預其他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案件當事人說情打招呼”。周某某知法犯法、知規違規,嚴重違反“三個規定”,為當事人請托說情、收受當事人錢款,違規辦案、以案謀私,最終锒铛入獄,實屬咎由自取。

不得與當事人、律師等進行不正當接觸、交往

“三個規定”明确,司法人員不得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進行不正當接觸、交往,防止對案件辦理進行不當幹涉或者施加影響,但有人卻屢屢跨過“隔離帶”,2009年至2020年,天津某中院康某某在擔任基層法院院長和中級法院副院長、院長期間,多次收受律師、私營企業主、公職人員的現金、銀行卡、購物卡等财物共計23.5萬元,參加由某律師事務所主任為尋求其關照而組織的宴請活動。康某某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5月,他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他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高曉丹:康某某身為法院上司幹部,本應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帶頭落實“三個規定”,卻漠視紀律規矩、無視“三個規定”,多次收受律師、私營企業主等所送财物,違規接受律師宴請,成為違反“三個規定”的反面典型。

不如實記錄報告要被追責

2023年,最高法院上司記錄報告資訊129條,各部門負責人記錄報告資訊1022條。

2023年第四季度,在全國法院組織開展大督查,推動高院重點對連續數月“零報告”的215名法院院長嚴肅約談、督促整改。

2023年,對于涉及違反“三個規定”的法院幹警,追責問責2500多人次,其中通過倒查違紀違法案件追責問責不如實記錄報告的幹警723人次,形成了“問責一個、警醒一片”的警示、教育效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最高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副組長高波評價,法院系統遵守“三個規定”總體形勢持續向好。

高波:2023年全國各級法院“一把手”及班子成員填報資訊21.32萬條,員額法官填報資訊58.23萬條,這兩項合計占填報總數的41.04%,發揮“頭雁效應”示範帶動法院系統基本實作“三個規定”填報全覆寫。但是工作中我們也注意到,還有一些法官幹警沒有深刻認識到“三個規定”既是嚴肅的政治紀律,也是新時代法官職業生涯的安全網。

“三個規定”明确要求,對上司幹部和司法機關内部人員幹預過問案件的情況,應當全面、如實記錄,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三個規定”出台後,最高法制定實施辦法,出台多個相關機制的意見,開發建成聯通全國四級法院、覆寫全體法院幹警的記錄報告平台。對司法人員不如實記錄報告幹預過問案件情況的,也要通報和追責。

最高法此次通報了北京市某基層法院6名幹警不如實記錄報告他人過問案件情況案例。

高曉丹:在這個案件中,張某某等6人遇到本院人員過問案件的情況,礙于情面不如實記錄報告,沒有把“如實記錄報告是責任、不如實記錄報告是違紀”放在心上,雖然沒有違規辦案,但不如實記錄報告他人過問案件情況 ,同樣違反“三個規定”要求,在案件倒查中被發現,受到通報批評,教訓深刻。

“拒絕幹預、依法辦案”成為幹警行為自覺

2023年,全國法院幹警121.15萬餘人次、記錄報告資訊193.85萬餘條,相比2022年,分别增長7.5倍、11.8倍。從記錄報告資訊内容看,絕大多數是對法院工作的監督,極少數是違規幹預過問案件的。

廖向陽:“有問必錄、應報盡報”成為幹警思想自覺;“拒絕幹預、依法辦案”成為幹警行為自覺,有“三個規定”撐腰,對于違規幹預案件的行為,敢于堅決說“不”;“不請托、不插手、不幹預”的司法環境正在逐漸形成,如今,隻要提到“三個規定”,講明幹預司法、插手案件要被記錄、通報、追責,多數請托幹預的人就“望而卻步”了。“三個規定”防止“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的制度效能日益彰顯。

堵住違規請托、幹預過問的“後門”,法院同時敞開接受人民監督的“前門”,通過訴訟服務視窗、12368訴訟服務平台、法院投訴舉報平台、院長信箱等多種方式,進一步暢通和拓寬群衆反映問題和訴求的管道,更加積極自覺地接受群衆監督,對群衆信訪做到“有信必複”,堅決維護人民群衆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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