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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元組跳動辭退61人 大廠反貪罪與罰

作者:數字綠洲

網際網路大廠内部反腐動作持續。位元組跳動企業紀律與職業道德委員會近日通報多起員工違法違紀案件,并将涉事61名員工全部辭退。其中,有4人因涉嫌構成刑事犯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近年來,“大廠”接連自查,掀起反腐浪潮,皆以糾察受賄、職務侵占等情況為主。有關分析指出,網際網路大廠内部腐敗問題,與網際網路企業内部治理結構有關。目前,有關治理正在步步推進,例如,剛剛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二)》便針對侵害民營企業自身利益的犯罪,通過打擊犯罪保護企業和企業家。

有人收巨額“好處費”

在位元組跳動的通報中,有4人因涉嫌構成刑事犯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其中,抖音前員工陸某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外部合作商巨額好處費。今年1月26日,陸某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目前,除将陸某辭退外,位元組跳動還取消了陸某期權以及年終獎評定資格,并同步陽光誠信聯盟及企業反舞弊聯盟。

涉刑事案件中,還有生活服務前員工高某某,其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引入服務商,以此收受服務商給予的好處費共計4萬元。據悉,高某某因涉嫌非國家從業人員受賄罪,已于今年1月17日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抖音直播前員工周某,濫用工作權限并以此牟利。此外,産品研發和工程架構前外包員工曹某某違規使用虛拟賬号,聯合外部機構用于抖音賬号刷量并擷取非法收入。因涉嫌非法經營罪,曹某某于今年3月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媒體報道顯示,除了刑事犯罪外,有32名員工利用工作職務便利,為外部人員提供幫助并收受好處以及使用虛假材料違規報帳、違規打車和擷取房補等行為,位元組跳動均予以辭退。有8名員工違反位元組跳動的利益沖突制度,在商務合作中未申報和回避特定關系人、利用商業機會為本人或其特定關系人牟利。此外,還有17人存在違規擷取、儲存、洩露公司内部資訊及将包含敏感資料的公司内部系統交由外部人員使用等行為。

用流量換利益

早在今年3月,位元組跳動内部便曾通報2023年全年的反舞弊違規案件。其中顯示,2023年全年,抖音集團共查處舞弊類違規案件177起,其中136人因觸犯廉潔紅線被辭退,23人因涉嫌違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除位元組跳動以外,近年來,多個“大廠”紛紛釋出通報,掀起反腐浪潮。據美團釋出的消息,2023年全年美團協助公安立案偵辦涉嫌犯罪的内外部人員共93人。同時,據騰訊反舞弊調查部消息,2023年全年騰訊反舞弊調查部共發現并查處觸犯“騰訊高壓線”案件70餘起,120餘人因觸犯“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近20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為何網際網路大廠内部腐敗問題頻繁發生?《網際網路平台企業反腐敗、反洗錢合規機制建構初探——以G20為視角》一文中曾分析指出,這與網際網路平台企業的核心利益點在于巨大的流量有關。

“處在關鍵崗位的關鍵員工手握與企業連接配接的供應商的‘生殺大權’。許多供應商急迫進入大流量體系的網際網路平台企業,以期通過巨大的流量擷取巨額利益,供應商為了提高自己在衆多競争者中的優勢地位,選擇通過私下賄賂員工方式跻身于獲利行列。”文中表示。

與網際網路大廠合作多年的廣州海客資訊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譚瑜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大廠滋生腐敗的關鍵問題在于内部的管理和監督機制不夠完善。同樣,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刑辯研修院副院長蔣為傑告訴記者,其原因主要在于企業内部治理結構發生變化,經營管理權力逐漸分散。“網際網路企業基于資訊高速處理的工作特點,往往采取扁平化管理、短鍊路決策的内部權力分布模型,充分放權員工,縮短決策流程,員工掌握平台進入稽核權、平台規則裁判權、流量資源配置設定權等關鍵權力,能夠廣泛且直接影響平台内的第三方經營者,容易滋生腐敗。”蔣為傑表示。

治理步步推進

據譚瑜觀察,近年來,大廠腐敗的主要問題以收受好處費、職務侵占等為主。

從往年來看,《2022網際網路反腐反舞弊報告》顯示,2022年共曝出腐敗舞弊案例230餘起,涉及企業37家,涉及人員數量400餘人。其中,頻率最高的為受賄,其次是職務侵占。此外常見的腐敗舞弊行為還包括嚴重違反公司規定/觸犯公司高壓線、騙取公司錢款/違規套取工資、偷逃稅、行賄、挪用公款、僞造文書、詐騙、洩露商業秘密、非法經營等。

今年網際網路大廠内部腐敗的主要問題與往年相似。在美團公開的9個典型案例中,美團優選和小象超市分别涉及兩起舞弊腐敗事件,主要犯案情況便是收受合作商賄賂。同時,在騰訊通報的2023年度因商業賄賂或職務侵占被解聘、移送司法以及被法院判決的17起案件中,大部分案件涉及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占公司資産。

例如,在騰訊通報的案件中,原CSIG雲業務拓展部高啟元和原CSIG雲産品部王奇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占公司資産。經法院審理,高啟元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币十萬元;王奇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八萬元。

問題叢生之下,有關治理正在步步推進。2023年7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于依法懲治和預防民營企業内部人員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犯罪、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意見》,提及依法加大對民營企業内部人員實施的職務侵占、挪用資金、受賄等腐敗行為的懲處力度。

此外,蔣為傑指出,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二)》将對國有企業等相關人員适用的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為親友非法牟利、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企業資産犯罪擴大到了民營企業。

“近些年随着大陸民營企業的發展變化,這些犯罪在民營企業也開始出現和增長,特别是關鍵崗位人員利用手中權力,故意‘損企肥私’、以權謀私,通過各種隐蔽方式轉移、侵害企業利益,給企業和企業家造成重大損害。”蔣為傑介紹,本次修法,針對的是侵害民營企業自身利益的犯罪,通過打擊犯罪保護企業和企業家,也是從法律上把對國企民企平等對待的要求落下來。

北京商報記者 盧揚 冉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