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參加了《道德經》第七十四章的聊吧。
我們說起一個社會話題,由于見解不同,大家展開了熱烈的讨論。
但讨論到一半,氣氛略顯激烈……
這時,我們剛好說起了第七十四章中說的“為奇者”。
老子并沒有用“作惡者”,而是用了“為奇者”,說明“為奇者”未必是惡人,而是還有一重含義:總有些人是與衆不同的。
如何判斷“為奇者”,背後隐藏着極大的智慧。
老子的觀點很清晰,隻有“得執”才能殺!
這個“執”在甲骨文中,畫的是一個人在右邊,把手伸出來,在左邊被拷住的樣子。
是以“執”在古文中的意思是追讨、拘捕之意。
誰會被拘捕?隻有有罪之人才會失去自由。
是以,隻有有充分證據證明這個人有罪,才能依據事先集體約定的法律“殺之”。
把這個“為奇者”放在生活中,就意味着我們既要有心胸,又要有智慧。
第一,要有心胸——要有容忍别人與我不同的心量,兩個人就是兩個腦袋,不可能想法完全一緻。
是以,每個人講自己的觀點,沒有對錯,隻是交流。
其中,若有對自己有益的,就吸收借鑒;若沒有對自己有用的,就靜靜聆聽。
古人說:“兼聽則明,偏聽則暗。”
其實,所有不同意見都對我們有益,因為能拓寬思路、激發覺知。
如果隻能聽到與自己一緻的言談,這對人生、對管理都是大危機。
第二,要有智慧——我們要知道天道的規律是什麼?才有判斷是非的正确标準。
如果僅從自己的喜好和認知角度去判斷,往往會失去公允。
一千個人,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任何事都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是以,不必事事去較真。
人生百态不是看電視劇,我們不可能以上帝視角,把所有事的來龍去脈都搞清楚。
是以,對那些事相不必太在意。
我們該做的是,借這件事、這次讨論,來觀心,看自己:
是否慈愛、是否謙卑、是否不争?
心,在自己身上,隻要想,我們确實能把心相觀照得清楚明白。
把時間花在這上面,比花在對外界的評論上,投入産出比要高多了。
因為,把心搞清楚、搞明白了,人生也就搞清楚、搞明白了。
任何時候,無論是聽、是說、還是做,透過事相看自己的心相,這是一個避免紛争、提升能量、和諧環境的好方法。
修行就是修心,道場就是每件事。
瑣事練覺知,談吐練溫和,處事練心胸,為人練利他,練的時候厲害,挑戰來了才厲害。
感恩大家的熱烈探讨,感恩這一次主題正好是第七十四章的《刑典辯證》。
一切都是最好的發生,透過事相看心相,心在何境,功夫就到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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