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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産權宣傳周 | 怎麼引文才能不侵權?

作者:國際城市規劃

導讀

2024年4月26日是第24個世界知識産權日,該紀念日是世界知識産權組織為在世界範圍内樹立尊重知識、崇尚科學和保護知識産權的意識,營造鼓勵知識創新的法律環境而設立。響應中國科協的号召,中國城市規劃學會編輯出版工作委員會組織開展知識産權宣傳周活動。活動期間,編輯出版工作委員會的期刊成員機關将陸續在微信公衆平台聯合推送《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系列科普文章。

本文字數:1488字

閱讀時間:5分鐘

知識産權宣傳周 | 怎麼引文才能不侵權?

你對“知識産權”了解多少呢?看看這道題你能不能答對~

(多選題)如果我們需要在自己的文章裡引用他人内容,以下說法正确的是:

A.把對方的主要結論換成自己的語言來表達即可

B.引文字數嚴格控制在本人創作作品的五分之一以下

C.為了增加自身作品的吸引力,不論内容是否相關,多多引用知名作者的作品

D.所引用的文獻在文章中應有明确的辨別和在文章結尾有清楚的著錄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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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知識産權宣傳周活動

1

概念界定

合理使用是指為了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目的或是為了教育、科學研究、宗教或慈善事業而使用他人作品的既不需要征得著作權人同意,也不需要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但應當尊重作者的人身權利,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是以,可以說,合理使用是一種特别的法定許可使用,合理使用的對象隻能是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即按著作權法規定的方式公之于衆的作品。未發表的作品表明作者尚未行使權利,如果不經作者許可而使用,就會侵犯作者權利。

2

法律依據

下列情況的引文行為是有法律依據的,在大陸著作權法的保護之列:

  • 第一,引文動機是學習、研究和欣賞;
  • 第二,引文目的是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說明某一問題;
  • 第三,引用對象僅僅針對個人;
  • 第四,被引用對象隻能是已經發表的研究成果;
  • 第五,引用的比例必須“适度”;
  • 第六,引用者必須指明被引用的研究成果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出處。

是以,但凡期刊文稿的引文行為,在必須滿足“所引用的文獻在文章中應有明确的辨別和在文章結尾有清楚的著錄”這一前提條件之下,所有的引文行為才是有法律依據的,在大陸著作權法的保護範圍之内。

3

關于引文品質的限定

關于量的限定,引文條數應該是沒有限定的,引用越多說明研究者占有的資料越詳實,但其前提必須建立在“積極的引文動機”之上;就引文字數而言應嚴格控制在本人創作作品的五分之一以下,不再對作品的類型進行細分。

關于質的限定,應對“所引用部分不能構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實質部分”做進一步的解釋,即:“是否構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實質部分”。

4

具體情形判斷

判斷是否屬于适當引用或者說合理引用,具體情形還有下述标準。

1. 主觀目的合理性

使用被引用作品的目的,應當是為了“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如果使用作品并非為了服務于前述合理目的,而是為了單純地通過被引用作品來增加自身作品的吸引力,則很難被認定為适當引用。至于使用目的是否具有商業性,則與是否構成适當引用沒有必然聯系。

2. 必要性/關聯性

在判斷是否構成适當引用時,還應當考慮使用行為的必要性。如果争議作品與被引用作品之間的關聯性弱,則使用行為很難被認定為必要。如果使用行為并不是“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所必要,則使用行為很難被認定為适當引用。

3. 适當性

即使是争議作品與被引用作品之間确實存在關聯,使用行為是為了服務于“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判斷是否構成适當引用時,仍然需要考慮使用行為是否适當,也即是否超出了必要限度。在判斷适當性時,一般可以通過被引用作品的數量、占比等來進行考察。

供稿機關:《西部人居環境學刊》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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