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找代駕
已經成為很多駕駛人的好習慣
然而下面這位駕駛人
喝酒後稱自己找了代駕
卻還是被交警查出酒駕
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沒開車,就是在等代駕。”近日,紫貞警務平台在夜查酒醉駕行動中,一男子竟上演了一出荒誕的“灰色幽默”:酒後開車遇見交警,火速将車熄火停在路邊,并矢口否認自己酒駕。“你沒開車,車是怎麼過來的……”面對交警的質疑,男子無言以對。
當晚9時許,紫貞警務平台在轄區開展酒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時,一輛面包車在距離檢查點約100米處突然駛入非機動車道并停下,奇怪的舉動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在随後的檢查中,駕駛位上的男子羅某神情緊張,并聲稱自己喝了二兩酒,但車一直停在此處等代駕,他沒敢開車。羅某極力為自己辯解,試圖掩蓋酒後駕車的事實。
民警對羅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其體内酒精含量為47mg/100ml,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面對檢測結果,羅某依然否認自己酒後駕車。然而,當民警稱可以通過道路監控還原事實真相時,心虛的羅某終于承認了自己酒後駕車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駕駛人羅某予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無獨有偶
4月20日晚同一時間
紫貞警務平台民警又查獲一起
酒後開車讓“代駕”背鍋的違法行為
當晚,一輛白色轎車在紫貞警務平台設定的酒醉駕檢查點前方約20米處突然停車。見此情況,民警迅速前往處理,要求駕駛人出示相關證件,并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體内酒精含量為140mg/100ml,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據駕駛人于某交代,當晚與朋友聚餐,期間飲用了兩瓶啤酒,并已經找了代駕。由于代駕對具體地點不熟悉,于某便自行駕車前往路邊等待。不料,剛駛出地下車庫不遠就遇到了正在執勤的民警。
最終血檢結果顯示,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4.69mg/100ml,屬于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明明有意識拒絕酒駕
卻因為沒有堅守住底線
僥幸駕車,轉眼被查
“代駕”還沒到,“代價”就來了
着實讓人唏噓不已
一起來看看酒後駕車的“代價”
▲ 1次飲酒後駕車=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至2000元;
▲ 2次飲酒後駕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罰款1000元至2000元+拘留10日以下;
▲ 醉酒駕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 飲酒後駕駛營運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罰款5000元+拘留15日以下+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 醉酒駕駛營運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
▲ 飲酒、醉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駕車上路
安全永遠要放在第一位置
代駕的出現為駕駛人提供便利
不要讓它成為“替酒駕背鍋”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