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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短篇小說:兩代父子(下)

作者:愚者故事彙
海明威短篇小說:兩代父子(下)

“要是埃迪·吉爾比晚上敢來,膽敢來跟多蘿西說一句話,你們知道我要拿他怎麼着?我就這樣宰了他。”尼克把槍機一扳,簡直連瞄也不瞄,就是叭的一槍,仿佛把那個雜種小子埃迪·吉爾比不是腦袋上就是肚子上打了個巴掌大的窟窿。“就這樣。就這樣宰了他。”

“那就勸他别來,”特魯迪說。她把手伸進尼克的口袋。

“得勸他多小心點,”比利說。

“他是個吹牛大王。”特魯迪的手在尼克的口袋裡摸了個遍。“可你也别殺他。殺了他要惹大禍的。”

“我就要這樣宰了他,”尼克說。仿佛埃迪·吉爾比正躺在地上,胸口打了個大開膛。尼克還神氣活現地踏上一隻腳。

“我還要剝他的頭皮,”他興高采烈地說。

“那不行,”特魯迪說。“那太惡心了。”

“我要剝下他的頭皮給他媽送去。”

“他媽早就死了,”特魯迪說。“你可别殺他,尼基。看在我的分上,别殺他了。”

“剝下了頭皮以後,就把他扔給狗吃。”

比利可上了心事。“得勸他小心點,”他悶悶不樂地說。

“叫狗把他撕得粉碎,”尼克說,想起這個情景,得意極了。把那個無賴雜種剝掉了頭皮以後,他會站在一旁,看那家夥被狗撕得粉碎,他連眉頭都沒皺一皺,忽然一個踉跄往後倒去,靠在樹上,脖子被緊緊勾住了,原來是特魯迪摟住了他,摟得他氣都透不過來了,一邊嚷道,“别殺他呀!别殺他呀!别殺他呀!别殺!别殺!别殺!尼基。尼基。尼基!”

“你怎麼啦?”

“别殺他呀。”

“非殺了他不可。”

“他是個吹牛大王嘛。”

“好吧,”尼基說。“隻要他不上門來,我就不殺他。快放開我。”

“這就對了,”特魯迪說。“你現在有沒有意思?我現在倒覺得很可以。”

“隻要比利肯走開。”尼克自以為殺了埃迪·吉爾比,後來又饒他不死,是個男子漢大丈夫了。

“你走開,比利。你怎麼老是死纏在這兒。走吧。”

“狗崽子,”比利說。“這碼事叫我煩死了。我們算來幹啥?打獵還是怎麼着?”

“你可以把這槍拿去。還有一發子彈。”

“好吧。我管保打上一隻又大又黑的。”

“一會兒我叫你,”尼克說。

過了好大半天,比利還沒有回來。

“你看我們會生個孩子出來嗎?”特魯迪快活地盤起了她那雙黝黑的腿,偎在尼克身上磨蹭着。尼克卻不知有什麼心事牽挂在老遠以外。

“不會吧,”他說。

“就大生特生吧,管他呢。”

他們聽見比利一聲槍響。

“不知他打到了沒有。”

“管他呢,”特魯迪說。

比利從樹林子裡走過來了。他槍挎在肩上,手裡提着隻黑松鼠,抓住了兩隻前腳。

“瞧,”他說。“比隻貓還大。你們完事啦?”

“你在哪兒打到的?”

“那邊。看見它跳出來就打。”

“該回家啦,”尼克說。

“不,”特魯迪說。

“我得趕回去吃晚飯。”

“好吧。”

“明天還想打獵嗎?”

“好吧。”

“松鼠你們就拿去吧。”

“好吧。”

“吃過晚飯還出來嗎?”

“不了。”

“覺得怎麼樣?”

“好。”

“那好吧。”

“在我臉上親親,”特魯迪說。

這會兒開着汽車行駛在公路上,天色快要黑下來了,尼克不再想父親的事了。一到白天的終了,他就不會再想父親了。一到白天的終了,尼克就不許别人來打攪,要是不能獨自過上一晚,就會覺得渾身不對勁兒。他每年一到秋天或者初春,就常常會懷念父親,當時大草原上飛來了小鹬,或是看見地裡架起了玉米禾束堆,或是看見了一泓湖水,有時哪怕隻要看見了一輛馬車,或是因為看見了雁陣,聽見了雁聲,或是因為隐蔽在水塘邊上打野鴨;想起了有一次大雪紛飛,一頭老鷹從空而降來抓布篷裡的野鴨囮子,拍拍翅膀正要蹿上天去,卻不防讓布篷勾住了爪子。他隻要走進荒蕪的果園,踏上新耕的田地,到了樹叢裡,到了小山上,或是踩過滿地枯草,隻要一劈柴,一提水,一走過磨坊、榨房 [5] 、水壩,特别是隻要一看見野外燒起了篝火,父親的影子總會猛一下子出現在他眼前。不過他住過的一些城市,父親卻沒有見識過。從十五歲起他就跟父親完全分開了。

寒冬天氣父親胡須裡結着霜花,一到熱天卻汗出如漿。他喜歡頂着太陽在地裡幹活,因為這本不是他的分内事,他就是愛幹些力氣活兒,而尼克卻不愛。尼克熱愛父親,卻讨厭父親身上的那股氣味,有一次他不得不穿一套小得父親不能再穿的内衣,使他覺得直惡心,他就脫下來,塞在小溪邊兩塊石頭下,隻說是弄丢了。父親叫他穿上的時候,他對父親說過那有股味兒,可父親說衣服才洗過。衣服也确實是才洗過。尼克請他聞聞看,父親生了氣,拿起來一聞,說蠻幹淨,蠻清香。等到尼克釣魚回來,身上的内衣已經沒了,他說是給弄丢了,就為撒了這個謊,結果挨了一頓鞭子。

事後,他把獵槍上了子彈,扳起槍機,坐在小柴間裡,讓門開着,望見父親坐在門廊的紗窗下看報,他心裡想,“我可以一槍送他去見閻王。我打得死他。”到最後他的氣終于消了,可想起這把獵槍是父親給的,還是覺得有點惡心。于是他就摸黑走到印第安人的營地,去擺脫這股氣味。家裡隻有一個人的氣味他不讨厭,那是有一個妹妹的。跟别人他就壓根兒避不接觸。等他抽上了香煙,他的嗅覺就遲鈍了。這倒是件好事。捕鳥獵犬的鼻子愈尖愈好,可是人的鼻子太尖就未必有什麼好。

“爸爸,你小時候常常跟印第安人一塊兒去打獵,是怎麼打的呀?”

“我說不好,”尼克吃了一驚。他竟沒有注意到孩子已經醒了。他看了看坐在身邊車座上的孩子。他自以為是獨自一人,其實這孩子一直睜大了眼在他身邊。也不知道孩子醒了有多久了。“我們常常去打黑松鼠,一打就是一天,”他說。“父親一天隻給我三發子彈,他說要這樣才能學會如何打獵,小孩子拿了槍噼噼啪啪到處亂放可沒好處。我跟一個叫比利·吉爾比的小夥子,還有他的妹妹特魯迪,一塊兒去打。有一年夏天,我們差不多天天都去。”

“真怪,印第安人也有叫這種名字的。”

“是啊,可不,”尼克說。

“跟我說說,他們是什麼樣兒的?”

“他們是奧吉布瓦族人,”尼克說。“人都是挺好的。”

“跟他們做伴,他們表現怎麼樣?”

“這怎麼跟你說呢,”尼克·亞當斯說。難道能跟孩子說就是她第一個給了他從未有過的樂趣?難道能對孩子提起那豐滿黝黑的大腿、那平坦的小肚子、那對結實的小奶子、那摟得緊緊的雙臂、那靈活地探索的舌尖、那迷離的雙眼、那嘴裡的一股美妙的味兒?難道能講随後的那種不适、那種緊密、那種甜蜜、那種潤濕、那種溫存、那種體貼、那種刺激?能講那種無限圓滿、無限完美的境界,那種沒有窮盡的、永遠沒有窮盡的、永遠永遠也不會有窮盡的境界?可是這些突然一下子都結束了,眼看一隻大鳥就像暮色蒼茫中的貓頭鷹一樣飛走了,不過這是在白天的樹林子裡,有些鐵杉樹的針葉粘在肚子上。這一來,以後你每到一個地方,隻要那兒住過印第安人,你就嗅得出他們留下過的蹤迹,空的酒瓶的氣味再濃,嗡嗡的蒼蠅再多,也壓不倒那種香草的氣息、那種煙火的氣息以及那另外一種新剝貂皮似的氣息。即便聽到了挖苦印第安人的玩笑話,看到了蒼老幹枯的印第安老婆子,這種感覺也不會改變。也不怕他們身上漸漸帶上了一股令人作嘔的香味。也不管他們最後幹上了什麼營生。他們的歸宿如何并不重要。反正他們的結局全都一個樣。當年還不錯。眼下可不行了。

再拿打獵來說吧。打下了一隻飛鳥,就等于打遍天上的飛鳥。鳥兒雖然有形形色色,飛翔的姿态也個個不同,可是打鳥的感受是一樣的,打頭一隻鳥好,打末一隻鳥也同樣美好。懂得這一點,他應該感激父親。

“你也許不會喜歡他們,”尼克對兒子說。“不過我看你會喜歡他們的。”

“爺爺小時候也跟他們在一塊兒住過,是嗎?”

“是的。那時我也問過他印第安人是什麼樣兒的,他說印第安人中有好多是他的朋友。”

“我将來也可以去跟他們一塊兒住嗎?”

“這我就說不上了,”尼克說。“這是應該由你來決定的。”

“我到幾歲上才可以拿到一把獵槍,獨自個兒去打獵呀?”

“十二歲吧,如果到那時我看你做事小心的話。”

“但願我現在就有十二歲。”

“反正那也快了。”

“我爺爺是什麼樣兒的?我對他已經沒啥印象了,就還記得那一年我從法國回來,他送了一把氣槍和一面美國國旗給我。他是什麼樣兒的?”

“他這個人可怎麼說呢?他是個了不起的措手和捕魚人,還有一雙好眼睛。”

“比你還了不起嗎?”

“他的槍法要比我強得多,他的父親也是一個打飛鳥的神槍手。”

“我敢說他不會比你強。”

“喔,他可強着哩。他出手快,打得準。看他打獵,比看誰打獵都過瘾。他對我的槍法總是很不滿意。”

“我們為什麼從來不到爺爺墳上去禱告?”

“我們的家鄉不在這一帶。離這兒遠着哪。”

“在法國可就沒有這樣的事情。要是在法國我們就可以去。我想我總該到爺爺墳上去禱告吧。”

“改天去吧。”

“我希望以後我們别住得那麼遠,免得等你死了我到不了你墳上去禱告。”

“我們得以後瞧着辦。”

“你說我們該大家都葬在一個友善的地方嗎?我們可以都葬在法國嘛。葬在法國好。”

“我可不想葬在法國,”尼克說。

“那也總得在美國找個比較友善的地方。我們就都葬在牧場上,行不行?”

“這個主意倒不壞。”

“這樣,我在去牧場的路上,可以在爺爺墳前順便停一停,禱告一下。”

“你倒想得挺周到的。”

“唉,爺爺墳上連一次也沒去過,我心上總覺得不大舒坦啊。”

“我們總是要去的,”尼克說。“放心吧,我們總是要去的。”

蔡 慧 譯

* * *

[1] 恩立科·卡羅索(1873—1921),意大利著名男高音歌劇演員,長期在紐約大都會歌劇院演出。

[2] 原文mashing,在土語中作“誘奸”解,在普通英語中則是“将(洋芋)搗成泥”的意思,是以尼克有下面的聯想。

[3] 安娜·海爾德(1873—1918),出生在法國的女歌唱家、歌劇演員,長期在美國演出,以容貌美麗著稱,為“齊格飛歌舞團”創辦人弗洛倫茨·齊格飛(1867—1932)的第一個妻子。

[4] 和尼克一樣,尼基也是尼古拉斯的愛稱。

[5] 榨蘋果汁的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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