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官網釋出了
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标準情況
(截至2024年4月1日)
(圖源:人社部)
用人機關執行最低工資标準時,應該剔除:加班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津貼;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20個地區:月最低工資≥2000元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内的不同行政區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資标準。
從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标準情況來看,第一檔月最低工資标準在2000元及以上的地區有18個。
這些地區分别是↓↓↓(為本次調整)
北京(2420元)、上海(2690元)、廣東(2300元)、江蘇(2490元)、浙江(2490元)、河北(2200元)、天津(2320元)、陝西(2160元)、山東(2200元)、四川(2100元)、重慶(2100元)、安徽(2060元)、福建(2030元)、湖北(2210元)、河南(2100元)、西藏(2100)、海南(2010元)、甘肅(2020元) 、江西2000、甯夏2050
另外,遼甯将從2024年5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标準,第一檔月最低工資标準将上調到2100元,屆時第一檔月最低工資≥2000元的省份将進一步增加。
廣東最低工資标準共分四類
一類:廣州、深圳
廣州月最低工資标準為2300元
深圳月最低工資标準為2360元
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标準為
二類:珠海、佛山、東莞、中山
月最低工資标準為1900元
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标準為
三類: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肇慶
月最低工資标準為1720元
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标準為
四類:其餘城市
月最低工資标準為1620元
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标準為
圖源:廣東人社
- 最低工資标準上漲,有哪些好處? -
1.加班費 随着最低工資的提高,加班工資的最低計算基數、社保費的最低計算基數也要提高。加班工資的計算至少應該以最低工資為基數計算,平時、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至少是最低工資标準按照小時或者天數折算後的1.5倍、2倍、3倍。
2.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待遇也和最低工資挂鈎。機關和本人繳費,滿一年、不到十年的,失業保險待遇是最低工資标準的70%。滿十年以上是最低工資标準的80%。是以,最低工資一旦上調,失業期間的待遇也會相應增加。
3.試用期工資 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第57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機關形成或建立勞動關系後,試用、熟練、見習期間,在法定工作時間内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機關應當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資标準的工資。最低工資标準上調後,按最低工資标準領取的試用期工資也将提高。
4.休帶薪假 正常情況下,公司都會有一些帶薪假期,比如年假、病假、産假、工傷假等,如果基本工資是按照最低工資标準設定的話,那麼休帶薪假的時候就隻能拿最低工資。
5.停工、停産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機關停工、停産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内的,用人機關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标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标準。
- 試用期工資能不能低于最低工資? -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規定: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機關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機關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标準。
也就是說,試用期工資最多可打“八折”。但是,如果在勞動合同上沒有明确約定試用期工資,那麼應該按照合同約定的工資支付,不能随意打折。
- 最低工資标準每幾年至少調整一次 -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第十條,最低工資标準釋出實施後,如本規定第六條 所規定的相關因素發生變化,應當适時調整。最低工資标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最低工資标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确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标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準、就業狀況等因素。
來源:人社部、中新網、廣州攻略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