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時節來臨,農民們都紛紛忙活了起來,這個春耕關乎到他們一年的收入。在内蒙古開魯縣建華鎮的一個村子上,村幹部不讓村民開耕,鎮幹部帶人來阻撓的事件上了網絡熱點,引發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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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村民幾人包下一塊鹽堿地,那塊地寸草不生,坑坑窪窪,有的坑甚至深達兩三米,五塊錢一畝也沒人要租,他們和和政fu簽訂的合同是三十年,從2004年到2034年,如今二十年過去了,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精力,總算熬到頭了,今年要開始耕種了。
三十年的承包費用一共是十五萬六千八,分到每年那麼一年就是五千兩百二十六元,實際是五千六百七畝,那這算下來就是九毛錢一畝一年的承包費,就算是按一百一十畝可耕地來算,每畝一年的承包費也就四十七塊多,這個價格是便宜到極緻了。
農戶稱五塊錢一畝沒人承包,但事實是他自己也不承包,不到一塊錢的價格他們包下來了。而這五千多畝地中隻有一百一十畝可耕地,林地是四百一十三畝,其他就是村民所說的鹽堿地,寸草不生的地。
那麼村民改造也就是改善這些鹽堿地讓它變成水澆地,可以耕種的良田,這違法嗎?明顯是違法的,因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了,不能擅自将大量土地改變為耕地,本來耕地隻有一百一十畝,現在村民擴大到了五千畝。
而且據其他的農戶表示,這些村民把原來的鹽堿地等地變成良田後,每畝地的産量竟然高達一千七八百斤,将近兩噸,而且這二十年來,土地肯定是從一百一十畝逐漸增到了如今的五千畝,讓這些村民賺的盆滿缽盂,讓他們認為可以繼續改善,是以才會出現一家投入一兩百萬的局面。
村幹部也是幫這些村民算了一筆賬,看五千畝良田每年可以掙多少錢。除去人力和機器成本,每畝的成本大概是五百塊錢,按每斤玉米一塊二的售價來算,每畝按一千六百斤的産量,那麼每畝的淨收入大概是一千四,每年的淨收入就是五千乘以一千四為七百萬,不說前二十年,就算按接下來的十年來算,也夠他們賺七千萬了,和這每年百來萬的承包費相比,百來萬也算得了什麼呢?
而且在合同的第六條寫着承包商不準在承包期間改變土地的用途,隻能在保證奶牛養殖頭數的前提下,并且在期限内,對土地進行轉讓,出租,抵押,繼承。那麼本來的一百一十畝耕地變成了如今的五千畝,這不就是違反了合同規定嗎?
最高人民法院環資庭庭長吳兆祥也是稱基層組織沒有權利擅自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這也屬于非法占用地罪,不僅這位律師,還有多名律師也表明,村民已經存在違。
但是社會資本參與土地整治項目獎補辦法檔案中,在第四條的獎補資金标準中,明确表示旱地的标準是每公頃五十一萬元,也就是十五畝地五十一萬的獎勵,那麼一畝地就是三萬多,五千畝地就是一個多億的獎勵,這些錢國家是否應該獎勵這些村民呢?
不談一畝地三萬多,甘肅的十萬畝地改良工程,每畝補貼三千,免租金二十年,新疆也是每畝補貼一千塊錢,國家都在鼓勵改良鹽堿地,而這些村民卻主動改良了自己租的土地,卻沒有國家補貼一分錢,從這個方面來說,村民也是功不可沒的。
對于此事件,後續還要看相關部門如何處理,社會各界人士對此件事的看法都不一緻,各有各的觀點,隻能等待後續通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