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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耍酒瘋”毆打司機引糾紛 人民調解員普法解紛争

作者:大黃蜂俠

近日,城中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因乘客毆打計程車司機而引發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

乘客“耍酒瘋”毆打司機引糾紛 人民調解員普法解紛争

2024年3月某日下午,被告酒後乘坐原告所駕駛的計程車前往目的地,途中原被告因行車路線問題産生口角,被告情緒激動扇了原告一巴掌,原告在阻止被告下車的過程中又再次遭到被告的掌掴與毆打,緻使原告受傷。報警後,經警察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被告毆打他人的違法行為成立。原告前往醫院進行檢查治療,診斷為:頭皮鈍挫傷、顔面部軟組織鈍挫傷胸壁軟組織鈍挫傷等,住院治療7天。住院期間被告未到醫院進行探望,也未支付任何醫療費用。原告認為,被告的違法行為緻使原告經濟及精神上均遭受巨大損失,依法應賠償其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15000元。事後原告多次找被告協商賠償事宜,被告卻拒不賠償,原告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将被告訴至城中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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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審查階段,在征得當事人的同意下,城中法院将案件委派至調解員王桂英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原告主張自己遭被告無故毆打并未還手,理應得到應有賠償;而被告的姐姐卻認為其弟弟因毆打原告已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不願再額外支付賠償款。為化解雙方沖突,調解員以法律定方向、以事實明責任,對雙方當事人進行釋法說理。最終在調解員耐心細緻地調解下,被告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行為給他人帶來的傷害,表示願意賠償原告的各項經濟損失,并鞠躬向原告道歉,原告考慮到被告認錯道歉态度誠懇,并已經被治安拘留處罰,同意減免賠償費用。雙方握手言和,達成一緻意見,被告現場微信轉賬賠償原告各項經濟損失費共計10000元,原告收到賠償費用撤回訴訟申請,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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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醒:

提醒廣大市民要文明乘車,安全出行,營造和諧有序、安全舒适的城市交通環境。在乘坐計程車時,乘客與司機需要互相了解,雙方産生沖突時,不要沖動行事,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做到言不出格、行不逾矩,不做違法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