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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會欣賞,而不是“吹滅别人的燈”

作者:百合讀書

有這樣一句話:吹滅别人的燈,并不會使自己更加光明,阻擋别人的路,也不會使自己行得更遠。

人類的悲喜并不相通,而站在自己的立場去評價别人,原本就充滿着偏見和獨斷。

過度評價或非想争個你對我錯,來踩别人一腳,不僅會給對方留下困擾,也會讓自己陷入消沉和憤怒。

面對不同的意見,最好的做法是不評價或者保持欣賞,努力發自己的光。

我之前是一個性格很鮮明的人,眼裡隻有對與錯,隻有黑與白,隻有是或否,眼裡容不下沙子。

當時,以為這樣的自己是個性鮮明,是堅持自我,是對不合理的事情勇敢說“不”。

後來,才發現臉紅脖子粗去争個你對我錯,是一種非常不成熟的行為,也失去了原本該有的體面。

學會欣賞,而不是“吹滅别人的燈”

如果不認同别人,如果不懂别人的心,也應該做到守好自己的嘴。

哪怕是不同意見,也可以不去争執,站在自己的角度去反駁别人,注定是沒有結果的。得到的更多是自讨沒趣或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君子和而不同,不認同的也沒必要非得證明“我是對的”。

當我悟出這些道理時,再遇到一些事都先去冷靜一下,讓理智先回歸,然後再去面對和處理事情。

遵循一個原則:能不說就不說,即便說了也不說太多負面,不說讓别人不爽的話。

盡量不讓自己一些不經意的話,幹擾到别人的快樂與幸福,盡量不去掃别人的興。

心理學中有一個觀點,凡事都想去反駁别人,都想凸顯和證明自己的觀點,隻能說明内心是恐懼和不安的,是内心缺乏安全感的表現。

而成年人最大的友好,就是尊重彼此的想法,接納不同。

是啊,不動聲色的沉默,給對方恰到好處的安全感,既管住了自己的嘴,也不阻擋對方的快樂,多好的事。

但我之前是一個喜歡“杠”的人,遇到不喜歡的人和不喜歡的事,會無意識中去“貼标簽”,要麼不屑一顧,要麼極為排斥。

學會欣賞,而不是“吹滅别人的燈”

反正各種不信任與懶得搭理,有時是冷嘲熱諷幾句,有時暗暗在心裡想:哼,還不是用套路化去激發人們的恐懼,誇大事實。

即便我是對的,也沒必要去針鋒相對。對自己沒有好處,還讓自己生氣的事,為什麼要去做呢?

這個道理很淺顯,但卻讓我走了N年的彎路,這大概就是人性的弱點。

什麼道理都懂,但真正做到,需要不斷的修煉、反思、總結和重塑。

懂得一個道理隻需要幾分鐘,而将道理知行合一,融會貫通并真正踐行到自己日常生活,這條路是相當難走的。

直到我明白:那些拉低你的人,都不是故意的,隻是他們太想掩飾不足。而你想拉低别人,隻是不願意承認失敗。

其實,承認自己失敗,承認自己很慫,也沒有什麼好難堪的。

笑笑對我說過一句很哲理的話:隻要你不尴尬,尴尬的隻是别人。

小孩子都知道,隻要自己不去在意,那麼任何人都傷不到你的真理。

否認别人,并不會讓自己變得獨具一格和更加出色,反而凸顯了自己内心深處的自卑與不安全感。

于是,我再也不去否認别人,而是有問題指出問題,或者指出一兩次問題之後對方還沒有領悟,就保持沉默了。

學會欣賞,而不是“吹滅别人的燈”

人是不能被叫醒的,隻能痛醒。即便你是好心,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去跟别人講道理,退回自己的位置,聽進去是好事,聽不進去也有别人的理由。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方式,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是非觀和對錯觀。沒有人是絕對正确,也沒有人是絕對錯誤。

馬克·李維說過:你不能幹涉對方的生活,就算是為了對方好,因為這是他的人生。

人生從來沒有最好的選擇,隻有足夠好的選擇。

每個人的選擇,對于基于當下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起碼他們在某一個階段是這麼認為的。

而我們要做的就是尊重和了解,而不是試圖糾正别人的錯誤。即便你是好心,那些試錯也需要對方自己來。

而父母教育孩子也是這樣,你不能因為自己的人生經驗,而反複告誡孩子這不能做,那做得不安全,這是錯的,那樣做才對。

學會欣賞,而不是“吹滅别人的燈”

父母尤其不能拿“為孩子”好替孩子做很多決定和選擇,允許孩子去做自己想嘗試的事,允許孩子犯錯,也允許孩子去走自己人生的路。

時光漫漫,腳步匆匆,不去貶低别人,也不去批判不同,保持尊重和欣賞,可以善意提醒但不要過度幹涉,可以有商有量但不要武斷否認。

學會不動聲色的善良,管住自己的嘴,不否認别人的光芒,努力發自己的光,才是足夠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