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魯耕地事件在網絡發酵越來越厲害,很多人都覺得是農民有理,但是也有一部分覺得能承包6000畝地的人不簡單,網友給我提供了,他的解題思路。
一共156800,承包30年
根據這個網友的思路,156800承包30年
一年承包費用5226元。
如果就按110畝耕地,47.50909091元每畝。
假如按實際5467畝算,那麼就是9毛錢一畝地。
總面積6000畝,林地413畝,耕地110畝。其他是農戶自己改造的土地。
一張收據是60000元
另一張收據是96800元,共計156800元。也就是說15萬7就能承包幾十年。
承包農戶還表示當時5塊錢一畝也沒人包,是以還價到9毛錢一畝。不到一塊錢承包一畝地,這個數字确實雷人,
那麼當時的村裡收的錢,誰拿了?是裝在自己口袋裡面了還是分給了村集體成員。
農戶改造土地性質,違法嗎?
這些農戶有權利改變土地性質嗎?
很明顯沒有。
他們的合同是耕地110畝地,最後擴大到5000畝。
農戶改地非一日之功,同樣也是看到利益後改的
根據農戶反映,他們把原來的地變成良田,一畝地玉米産量高達1800斤。
那麼這20年,肯定也是慢慢擴大的,畢竟面積大,也是嘗到了甜頭才投資重金改造。一家投入一兩百萬,這也說明他們覺察到投資也值得,可以回本。
村幹部算筆帳,5000畝地一年收入多少?
種子80、肥料200,播種20、灌溉60、打藥40、收割60,每畝500元足夠。
每斤玉米價格1-1.3元元。
按平均1600斤畝産,價格按1.2元。1600*1.2=1920
淨收入一畝,1920-500=1420
5000畝一年收入1420*5000=7100000
承包30年,算20年有收成,
1420*5000*20=142000000
将近1.4個億,他們投入重金改變土地性質,當然覺得換算,可是沒想到村裡人不願意了。
荒地無人耕,一耕有人争。
村幹部眼看他們一畝地淨收入1400多,租金一塊錢,心理肯定不平衡。
合同裡耕地隻有110畝,明确規定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合同明确寫了,是興建奶牛養殖場。為何又變成種地的呢?原有耕地110畝,現在耕地5000畝。
合同第六條,承包期間,不得改變土地性質用途。他們的用途是養奶牛,最後擴大到5000畝,有沒有上報申請變更土地性質。
律師發聲,觸犯刑法
擅自變更為耕地,也是非法占有農用地罪,在青海有過類似案例,最終被判刑。
組織個人不得變更土地性質。最高法庭長發聲這個具有權威性。
多名律師也發聲,農戶涉嫌違法。
即便是荒地,也有明确法律條文規定。
律師發聲,變更土地必須提出申請,而村民自己投資,不代表不違法。
假如投資就有道理,開發商把農田低價回收,變更土地性質,在上面建房那也不是同樣的性質嗎?
我覺得不違法,還要獎勵!
對于改成良田不違法,因為現在很多地方都在改鹽堿地,甚至一畝地補貼上千元,吉林甚至一畝地補貼3萬,改良鹽堿地。
他們這快地就是旱地,一公頃15畝,補貼51萬,一畝地三萬多,假如這也算,這些農民應該得到1.5億的獎勵!
甘肅鹽堿地一畝地補貼3000元,免租20年。
新疆鹽堿地補貼1000元一畝。
寫到最後
農戶雖然收益可觀,村裡人不應該眼紅。
他們合同期到了,對于當地村民後代來說也是一筆财富。
他們沒有要國家補貼,自力更生,把不毛之地,改成一畝地1800斤産量的良田。他們是功臣。不應該眼紅他們的收益。
為何這塊地荒廢了幾十年上百年甚至更多,沒有人去改良?
看到别人改良成功後,又眼紅?
最新後續
目前已經恢複耕種,但是村裡并沒有松口。
依然要一畝地200元,後續将會通過法院判決。他們村委認為變更土地性質不合法。
在政務公開,明确了這個事,這是2018年的政策。
最起碼還是農業性質,至于最後這個事怎麼處理,應該需要一段時間,好在農民已經恢複正常耕種。
我有話要說
我覺得村幹部目光太短了,農戶改造土地成功,對村民來說是福音!即便有的人現在享受不到成果,農戶合同到期,你們的子孫後代将會得到5000畝良田,他們是開創者。
一些地方補貼改良鹽堿地,他們自食其力,自己花錢投資,收獲也是他們應該得到的!不應該紅眼。
會不會像律師說的農戶觸犯刑法?
您覺得這件事最後會怎麼判?
農戶有功嗎?
請發表您的高見,一起探讨,沒必要抓住紀雲浩的言論,畢竟他隻是擋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