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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上路無牌被罰50? 官方:若不認可,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作者:西西新聞

4月23日,據齊魯壹點報道,南京市民王先生稱,4月9日在南京市區内騎行自行車因沒有牌照被罰50元,并附上了被罰時所騎的自行車照片,及南京市警察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隊開出的罰單。

自行車上路無牌被罰50? 官方:若不認可,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自行車上路無牌被罰50? 官方:若不認可,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自行車上路無牌被罰50? 官方:若不認可,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騎自行車上路因沒牌照被罰50

通過王先生曬出的蓋有南京市警察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隊公章的“罰單”,被處罰的原因是“被處罰人于2024年4月9日17時46分,在中山路處實施駕駛應當登記但未登記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罰單”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決定處以50元罰款。

據齊魯壹點消息,王先生稱,交警說他的自行車沒有牌照,要罰款。他提出質疑,自行車也要上牌?執勤交警回複,什麼車上路不上牌照,連共享單車都打了鋼印。王先生表示,他雖然很納悶,但想交警能正常開出罰單,可能确實有規定,于是當場掃碼支付了50元罰款。王先生表示,他是南京本地人,馬路上見到的自行車都沒有牌照,也沒有聽說過誰給自行車上過牌。

官方:對處理不認可,可以進行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據頭條新聞消息,王先生表示,事發後第二天,他撥打了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反映問題,車管所的從業人員明确回複說,根據今年(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自行車不需要再上牌了。

根據《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非機動車應當經所有人居住地設區的市、縣(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領取牌證後,方可上道路行駛:(一)電動自行車;(二)殘障人士機動(道路型電動)輪椅車;(三)省人民政府規定應當登記的其他種類的非機動車。不符合國家标準的電動兩輪車、殘障人士機動(道路型電動)輪椅車等車輛,不予登記。”按照該規定,普通自行車不在需要領取牌證之列。

針對市民騎自行車因無牌被罰款的情況,南京市警察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隊從業人員表示,市民如果對處理不認可,可以進行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來源:綜合齊魯壹點、頭條新聞、縱覽新聞等

編輯:蘇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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