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爆炸起火,緻2死1傷!一男子犯失火罪,終審維持原判

作者:朔州消防

2023年4月7日淩晨,北京市豐台區一小區發生火災,造成兩死一傷,起火系電動自行車電池充電過程中熱失控引燃周邊可燃物所緻,将電池帶回家中充電的周某被檢方指控犯失火罪。

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該案經過一審、二審落判,被告人周某犯失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裁判文書顯示,豐台區人民法院判決認定如下事實。

爆炸起火,緻2死1傷!一男子犯失火罪,終審維持原判

2023年4月6日22時許,被告人周某在豐台區家中北側卧室桌上,給其綠能牌電動自行車使用的锂電池進行充電,4月7日4時許,充電中的電池突然爆炸引發火災,火勢産生大量濃煙。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119排程指揮中心先後調派6輛消防車、30名消防救援人員前往處置。

5時15分明火熄滅,此次火災起火位置為北側卧室和樓道配電箱,燃燒物為床鋪、衣櫃。滅火後,消防救援人員從周某家中和樓道内救援出被害人郭某(女,殁年88歲)、黃某(女,殁年52歲)、陳某某。

據北京日報消息,被告人周某居住在一棟六層居民樓的一層,距離其家不過10米遠就有室外充電車棚。郭某系被告人周某的親屬,黃某、陳某某為居住在六層的一對夫妻,火災發生時,二人下樓試圖逃生。

爆炸起火,緻2死1傷!一男子犯失火罪,終審維持原判

郭某、黃某兩人經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陳某某經診斷為吸入性損傷(重度)、全身多處燒傷、一氧化碳中毒、代謝性酸中毒合并呼吸性酸中毒等。

爆炸起火,緻2死1傷!一男子犯失火罪,終審維持原判

經豐台區消防救援支隊火災事故認定,本次事故起火系電動自行車電池充電過程中熱失控引燃周邊可燃物所緻。

爆炸起火,緻2死1傷!一男子犯失火罪,終審維持原判

被告人周某案發後主動求助他人報火警,并在現場被豐台區公安分局刑偵支隊民警傳喚到案,到案以後如實供述上述事實。

豐台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某法律及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過失引發火災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傷,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被告人周某有自首情節,自願認罪認罰,取得被害人郭某法定代理人諒解,對其予以從輕處罰,故判決:被告人周某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一審宣判後,周某以量刑過重提出上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一審法院根據周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所作出的判決,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當,審判程式合法,應予維持。

最終,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人周某的上訴,維持原判。

爆炸起火,緻2死1傷!一男子犯失火罪,終審維持原判

從近年來

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來看

以下為

導緻電動自行車火災的

三個主要原因

過度充電

爆炸起火,緻2死1傷!一男子犯失火罪,終審維持原判

一般情況,電動自行車充電時間為8小時左右為宜,過長時間充電容易引發電池發熱膨脹,導緻電池爆炸進而引發火災事故。

線路老化

爆炸起火,緻2死1傷!一男子犯失火罪,終審維持原判

電動自行車使用過久容易引發連接配接線路老化、松動,導緻漏電、接觸不良或短路,如果車輛電線發生故障,産生的高溫容易引燃車輛的鞍座及裝飾性塑膠材料。

劣質電池

爆炸起火,緻2死1傷!一男子犯失火罪,終審維持原判

二手電池、改裝電池、超期服役電池等在充電時易發生“熱失控”,在燃燒爆炸過程中,會産生大量有毒煙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