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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廠故事449魯迅的留黎廠(二一五)

作者:讀創網

夏和順

1927年7月13日,魯迅在廣州,抄《〈朝花夕拾〉後記》完畢。

琉璃廠故事449魯迅的留黎廠(二一五)

△《朝花夕拾》初版封面

《朝花夕拾》原名《舊事重提》,是魯迅唯一的散文集,收入10篇文章,多為回憶童年、少年和青年時期不同生活經曆與體驗的文字,外加一篇《小引》、一篇《後記》。《〈朝花夕拾〉後記》原載《莽原》半月刊第2卷第15期(1927年8月10日)。

7月14日晚,黎仲丹贈荔枝一筐,分其半贈北新書屋同人。

北新書屋于1927年3月25日在廣州芳草街開業,平時由許廣平的妹妹許月平經營料理,稍有空閑,許廣平也來幫忙。魯迅嫌“廣州的文壇太寂寞了,想‘挑撥’一下”,是開此書屋的初衷。他常抽空來此,和青年見面談文學,曾暢談未名社書刊和《莽原》雜志在北方的影響。

北新書屋店址在惠愛東路(今中山四路)芳草街44号二樓,原為孫伏園所租,租金每月60元。有兩個房間、一個廚房。孫伏園離粵赴武漢,留下此房,正好續租用作書屋,前房開店,後房住人。前房書屋三邊矗立書架,中央一個長櫃,顧客可在書架之間站着挑選書籍。

北新書局雖然不參股,也不幹涉經營,但提供大量書籍支援。北新書屋實際相當于北新書局、未名社的代售點。據魯迅日記載,3月17日收到圖書9包,24日收到26包,25日收到15包,此後每月均能收到圖書,最多一次是4月30日,收到北新書局32包,當天收到未名社書籍8包。魯迅曾寫信提醒李霁野:“望此後寄書,可往北新參考其包裝之法,以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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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譯廚川白村《出了象牙之塔》

北新書屋開業前兩個月,生意較為興旺。魯迅4月9日緻李霁野信中說:“前回寄來的書籍,《象牙之塔》《墳》《關于魯迅》三種,俱已賣完,望即續寄。《莽原》合本也即賣完,要者尚多,可即寄二十本來。”“《窮人》賣去十本,可再寄十本來。”“托羅茲基的文學批評如印成,我想可以銷路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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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靜農編《關于魯迅及其著作》

魯迅的本意,是在廣州長期住下去,北新書屋自然也會開下去。但是随着當局在廣州“清共”,政治形勢急轉直下,魯迅辭去中山大學一切職務,書店也迅速走下坡路。許廣平後來說:“但是這位先生卻又不想開書店了……以為麻煩得很,不如托一個熟人随便出掉它。”

7月15日上午,寄李霁野、台靜農信,并《〈朝華夕拾〉後記》一篇,《小約翰》譯稿一本。寄北京北新書局信并稿一篇(即《略談香港》)。轉寄江紹原《語絲》137期5本。

審讀:孫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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