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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往加沙也不去伊朗”:被拘留男子向澳洲最高法院尋求保命

作者:土澳的生活

一名被移民拘留的伊朗男子,通過過律師向最高法院表示,甯願被送往加沙,也不願傳回伊朗,因為擔心回到伊朗會死。

這名男子被稱為ASF17,10年前乘船來到澳洲,此後一直被移民拘留。其難民身份被拒,并曾用盡一切法律方法尋求庇護。

自 2018 年起,他一直抗拒澳洲當局試圖将他遣返伊朗,理由包括他是無國籍的法利庫爾德族人、基督徒和雙性戀者。 在伊朗,同志可被判處死刑。

“甯往加沙也不去伊朗”:被拘留男子向澳洲最高法院尋求保命

其代表律師德法拉利(Lisa de Ferrari)周三在法庭指出,當事人一直要求聯邦當局将他送往第三國,但遭聯邦政府拒絕。

德法拉利引述了他之前在聯邦法院案件中的供詞,她對法庭表示,其當事人甚至要求被遣傳回“當初你們發現我的公海”。

德法拉利引述其當事人的說話:“甚至送我去加沙。”又稱他說,比起“被遣返伊朗回”,他在那裡“有更大的機會活着”。

此案件關于什麼?

ASF17的案件是基于最高法院之前一項名為NZYQ的判決,該判決認為,假如在“合理可預見的未來”沒有被驅逐出境的可能性,則無限期的移民拘留屬非法。

ASF17面臨的憲法問題是,對他的持續被拘留是否屬于懲罰性,即非法。

聯邦政府認為不是,因為他可以選擇離開,但他隻是拒絕合作。德法拉利周三表示,這場争論“就像要求某人從10樓跳下來”。

“甯往加沙也不去伊朗”:被拘留男子向澳洲最高法院尋求保命

如果高等法院的裁決對ASF17有利,結果可能會令200多名被移民拘留人士獲釋,并有可能對移民制度産生更廣泛的影響。

德法拉利辯稱,如果被移民拘留人士以任何理由拒絕離開澳洲,他們應該被釋放到社群。

法官傑奎琳·格裡森(Jacqueline Gleeson)周三在法庭上問道:“是以你的論點是,任何被拘留者都可以通過反對被驅逐來操控制度,結果令到他們被拘留是懲罰性的?”

德法拉利答道:“法官大人,我不認為這是操控制度。”

上個月,聯邦政府試圖在議會匆匆通過嚴厲的立法,賦予移民部長權力,驅逐非公民和将一些不遵守規定的人監禁。

德法拉利認為,這起聯邦案件基于三種可能的結果:“伊朗改變其政策、聯邦政府改變其政策,或者你改變主意。”

她在法庭上稱:“這三件事發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如果這三件事都不可能發生,他被拘留又怎麼可能不是懲罰性的呢?”

聯邦政府的論據是什麼?

副檢察長史蒂芬·多納休(Stephen Donaghue)稱,有關聯邦政府未能将 ASF17 轉移到第三國的說法“令人費解”。

他周三在法庭上說:“我們的确嘗試過尋找其他地方,但對于一個可以被送回伊朗的伊朗公民來說,我們找不到其他地方,這并不奇怪。”

“甯往加沙也不去伊朗”:被拘留男子向澳洲最高法院尋求保命

鑒于 ASF17 不是難民,澳洲也沒有義務尋求第三國安置方案。然而,澳洲也有一項政策,就是不将某國公民遣送至不接受強行遣返的國家,例如伊朗。

多納休告訴法庭:“如果我們真的打算将人轉移至一些他們沒有居留權或可長期逗留的國家,将會造成外交關系緊張,并導緻被逐回的風險(強迫難民或尋求庇護者傳回某個國家,以緻他們有可能面對無法彌補的傷害)。”

他辯稱,ASF17是否真的擔心傳回伊朗會受到迫害,這點值得商榷。

他在法庭上說:“有非常、非常多的難民申請者,真的擔心回國有什麼後果,但這并非一個客觀而充分的理由。”

“如果您的裁決支援ASF17,就會把聯邦巡回法院變成難民仲裁處。”

法院先前的裁決

在最高法院審理此案前的一次聯邦法院合議庭聆訊上,聯邦政府的觀點獲得一緻的同意,即伊朗是唯一可以将ASF17驅逐至的國家。

在該初步判決中,法院認為AFS17的證據“不一緻、不合邏輯且缺乏任何可信性”。

雖然法院承認他是雙性戀者,但駁回了ASF17的聲稱,即其妻子在伊朗發現他與一名男子上床,或者他是以而逃離該國。法官也不接納他已皈依基督教。

聯邦法院法官克雷格·科爾文(Craig Colvin)在今年1月的判詞中寫道:”無論何時,他的行為始終離不開單一目标,就是獲得許可釋放到澳洲社群,而不是被迫返遣返伊朗時會面臨的經濟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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