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哈爾濱政府釋出了樓市“二十一條”新規,
“六大補貼”、公積金新政、贈送面積……
購房者的利好接踵而至,
那房企呢?
一、一個都不能少,留房企
以前樓市上行,房企拿地不亦樂乎,各區紛紛出現“地王”,
但回頭一看,各種條件如同“緊箍咒”,牢牢鎖住了房企的發展,
限價格、限容積率、綁商業、綁安置面積……
現在樓市下行三年,疫情三年,
本就不富裕的房企“雪上加霜”,别說賺錢了,現在都開始賠錢了。
但現在,樓市“二十一條”的出現,讓房企成了“掌上明珠”,
從拿地到開發,哈爾濱開始“寵”起來了。
賣房有補貼,賣地也要給實惠。
現在,土地市場轉為買方市場,放寬條件讓利房企是最優選擇。
樓市“二十一條”新規第十二條提到:
對拟出讓土地進行調整後,可以增加住宅占比,降低商業庫存堆積,
重點在于,加大低密度、高品質商品住宅用地供應。
換句話:土地市場要開始小型化供地。
畢竟有些闆塊房價高了,地價也得相應看齊,
小型化供地可以免優質地塊的流拍和貶值,讓一些小型的房企也有機會入市。
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後,項目可以先施工,
不僅可以縮短審批時間,也有效減少房企的時間成本。
樓市“二十一條”新規第十四條中提到:
對以前高價拿大地塊的房企來說,這個新規就是“救命稻草”,
可以進一步減輕開發商當下的資金流壓力。
分期開發、分區域規劃核實,不僅可以緩解開發商的建設壓力,還能讓新房快速在市場流通。
樓市“二十一條”新規第十六條中提到:
明确地下出讓金的标準,
意味着政府開始鼓勵房企開發利用地下空間,提高土地使用率,
有效緩解土地資源緊缺,降低企業開發投資成本。
對于樓盤來說,積壓的庫存最難清理,
尤其是商業用地,需求萎縮,庫存沒辦法消化,
對于房企來說,這就是債,對于市場來說,也是庫存負擔。
新規給出了“變通法”:
商改住。
樓市“二十一條”新規第十七條更強調了,
科學調整商業商務配比,有效推進去庫存工作。
1、對先行承諾商住比例、享受綜合地價優惠及其他有關扶持政策的産業項目,
經屬地區政府報請市政府同意後,可适當向下調整居住公建比例。
2、對未享受綜合地價優惠,且已完成《産業監管協定》或《招商引資協定》約定的産業項目,
由屬地區政府先行驗收或認定履約情況并報請市政府準許後,可适當向下調整居住公建比例。
上述兩類産業項目調整居住公建比例,原則不得低于原居住公建比例的50%。
申請調整規劃時間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
調整後房屋不得改變宗地主要規劃用地性質和增加容積率,宗地出讓價款不予退返。
為什麼說商轉住是變通法?
因為現在很多闆塊、樓盤商業占比較高,有的甚至高達40%,
已經過剩,就沒必要增加新的庫存,不如轉成住宅,
既能盤活庫存,增加住宅比例,又提升樓盤品質,
對于購房者、開發商和市場來說,是實打實的“三方共赢”。
二、一個都不能少,惠房企
經過樓市下行、房企暴雷,政府也轉向保房企的道路,
樓市“二十一條”新政也有意保障房企按時交工,
其中第十五條提出:
簡單來說:
房企提前進場施工,在時間寬裕的基礎上,房企會有更多的空間進行産品更新,
這不僅可以縮短房企開盤時間,減少購房者的時間成本,還能提升産品品質,
符合了新規要求的:
着力打造高品質住宅項目。
對于還未竣工的項目,樓市“二十一條”第十八條新規提出:
放寬了房企開發的違約時間,
可以讓房企有資金有時間重建立設,避免爛尾風險。
樓市“二十一條”第十九條新規提出:
可以備案撤銷,也就意味着可以退房了,
這無疑是給開發商一種壓力,畢竟做好品質樓盤才是關鍵。
這樣不僅可以倒逼開發商用心打造好産品,也保障了購房者的權益。
樓市“二十一條”第二十條新規提出:
完善移交工作,将進一步完善城市社群綜合管理和小區服務保障體系,
不僅可以創造更好的居住生活環境,還能便利業主使用。
不管是拿地,還是開發,哈爾濱對房企的态度已經很明确了。
原因很簡單:
以前去杠杆、降負債,“三條紅線”政策加大了房企資金壓力,
流動資金缺乏,加上沒有利潤,降低了房企拿地的意願。
要想讓房企繼續深耕哈爾濱,必須降低它的成本。
要麼降低土地成本,要麼降低開發成本。
利潤高了,房企就會持續拿地,土地市場就能良性循環。
固定資産依靠“三條腿”:房地産、制造業、基礎設施投資。
去年,哈爾濱房地産開發投資降了33.3%。
受房地産開發投資下降影響,全年固定資産投資比上年下降24.7%。
一旦房地産下滑過多,可能會影響城市營運,
必要時刻還是要出手拉動一下。
仔細研究可以發現,這一次的新規就是為了促進樓市良性循環,
房企成本降低,房價就會相應降低,
購房者也能拿到實惠。
當下樓市也确實如此,
新入市的幾個新盤,地價也較周邊樓盤便宜40%,還更新成了“第三代産品”。
現在這個行情,不僅是房企的巅峰時刻,也是買房人的巅峰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