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學齡前兒童交通事故特征、緻因分析及宣教架構與路徑研究

作者:杭州交警

導語

學齡前兒童交通事故特征、緻因分析及宣教架構與路徑研究

學齡前兒童交通事故時有發生,且部分事故造成傷亡後果,成為備受社會關注的安全問題之一。基于此,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對學齡前兒童交通事故特征與緻因開展研究,總結提煉了學齡前兒童主要交通安全風險點,并依據風險認知-規則認知的層次針對性地提出學齡前兒童應知應會的交通安全教育要點架構,為進一步提升學齡前兒童及監護人安全守法意識和養成文明出行習慣,保障學齡前兒童安全出行提供支撐,供大家借鑒參考。

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是民族的希望,在兒童生命健全的基礎上才能保證其身心更加健康發展。加強兒童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為兒童創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事關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和千家萬戶的幸福安甯。在人們越來越重視交通安全的背景下,兒童交通安全問題尤其是學齡前兒童交通安全問題越來越得到重視。不僅需要學齡前兒童監護人的照看限制,最重要的是對學齡前兒童自身的交通安全教育。學齡前兒童的交通安全教育會使其受益終身,故對兒童交通行為的積極幹預要從學齡前開始。讓學齡前兒童正确認識交通安全,平安地參與交通出行,這是所有父母和老師以及全社會的心願。

一 、學齡前兒童交通事故特征

在近三年交通事故中,學齡前兒童責任事故(次要責任及以上,下同)占交通事故總數的21.9%。從交通方式來看,絕大部分是步行發生的交通事故,占95.9%,騎行自行車的占2.1%,乘坐機動車的占1.6%,非交通行為占0.3%,乘坐自行車、三輪車非機動車等其它交通方式占0.1%,如圖1所示。

學齡前兒童交通事故特征、緻因分析及宣教架構與路徑研究

圖1:不同交通方式交通事故占比

1、步行事故特征

步行狀态在道路上發生傷亡交通事故最多,其中橫過道路的占61.4%。從學齡前兒童步行狀态發生的事故來看,發生事故時出現奔跑和快行行為的占一半以上,其中,因奔跑導緻的交通事故占40.2%,因快行導緻交通事故的比例占12.4%,兩者共計52.6%。如圖2所示。

學齡前兒童交通事故特征、緻因分析及宣教架構與路徑研究

圖2:步行狀态下不同狀态占比

2、乘坐機動車事故特征

對于乘車狀态的學齡前兒童來說,主要的危險因素是缺乏或者沒有使用合适的固定保護裝置(兒童安全座椅),沒有根據兒童的年齡、體重和身高讓他們使用合适的安全座椅。在乘坐小汽車交通事故中,因未使用安全座椅造成傷亡的事故占94.3%,如圖3所示。

學齡前兒童交通事故特征、緻因分析及宣教架構與路徑研究

圖3:乘坐小汽車是否使用兒童交通安全座椅占比

3、騎行自行車事故特征

學齡前兒童不滿12周歲騎行自行車上路是導緻騎行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危險因素。因不滿12周歲騎行自行車、三輪車導緻事故的占騎行事故的57.1%,超過一半,如圖4所示。

學齡前兒童交通事故特征、緻因分析及宣教架構與路徑研究

圖4:因不滿12周歲騎行自行車、三輪車導緻交通事故占比

4、非交通行為事故特征

學齡前兒童在道路或者在小區内、停車場等地玩耍,這都顯著增加了他們的風險,在道路上騎行滑闆車等冒險行為也增加了他們發生交通事故傷害的風險。另外,從采集的典型事故案例看,兒童使用滑闆車上路發生傷亡的事故案例占60%以上。

同時,我們梳理分析了2012年至2021年間媒體及自媒體公開報道的117例3-6歲兒童的典型案例,将上述四類交通行為中表現的事故風險進行細化,按照場景和行為總結出學齡前兒童典型風險點共13個,如表1所示。

表1:學齡前兒童風險點及資料分析依據

學齡前兒童交通事故特征、緻因分析及宣教架構與路徑研究

二、學齡前兒童交通事故風險特點

基于風險點的場景和行為,分析風險發生的原因,從主客體角度來看,學齡前兒童年齡尚小,心智發育不成熟,自我管理能力不足,缺乏交通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其主體風險認知和避險能力均較弱。如果監護人未能做到有效監護,又沒有進行長期持久的交通安全教育,對安全主動權的把握上偏弱;加上學齡前兒童活潑好動的行為特點,在道路上的某些突發性行為,駕駛人如警惕性不強,或者客觀上被視覺盲區幹擾,三者因素疊加易導緻事故發生。

本文重點從主體因素做進一步分析,發現學齡前兒童面臨的風險情況分為對風險存在的茫然無知、對風險危害程度的無感和對風險的錯誤處置三種類型。

以最常見的步行為例,在3-6歲兒童交通事故中,橫穿道路的占61.4%,但隻有0.5%發生在人行橫道上,從采集的事故案例中看,因兒童不走過街設施發生的事故占案例總數的36.2%,是案例中表現最顯著、最突出的風險點。從類型來看這是典型的對風險危害程度無感。

從發生事故時行人速度看,奔跑的狀态占41.9%,快行的占13.0%。采集的事故視訊案例中,有橫過道路時奔跑、快行及不注意觀察的行為占所有案例的17.3%。具體分析行為發生的場景,有一部分兒童是誤以為過馬路要快速通過,或者是遇到信号燈中途變燈後,相交方向車輛開始啟動,内心慌亂,是以出現中途折返跑、加速跑等行為,這是對風險出現後的錯誤處置。

在采集的事故案例中,橫穿道路的突出風險是兒童從路側停車位突然跑出,機動車來不及減速或停車,易導緻傷亡事故。過馬路時與轉彎車輛發生碰撞的事故占步行事故案例的18.7%。這些是對風險的茫然無知。

從保護者角度,發現學齡前兒童的交通風險認知水準與監護人對于交通行為中風險細節的認知水準有非常密切的關聯,幾乎涉及全部的交通方式。從事故資料分析來看,有超過30%的事故是發生在無監護人帶領過街的情況下,這也說明風險危害程度的認知不足與監護人監護責任落實不到位,有效監護行為缺失有密切關聯。兒童乘坐非機動車和乘坐機動車的風險點幾乎全部涉及監護人的責任,如未給兒童佩戴安全頭盔、長時間與大型車輛并行、進入大型車輛内輪差、前盲區區域造成事故傷害、未給兒童配備安全座椅等。在開關車門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案例中可以看到,有的兒童自行打開車門,造成傷害後監護人還未察覺。此外,從事故資料分析來看,在學齡前兒童責任事故中,主要因不滿12周歲騎行自行車、三輪車導緻事故發生的占到57.1%。學齡前兒童在有效監護缺失的情況下随意騎行上道路的情況是非常突出的。

從場景角度,學齡前兒童的日常行為中,遊戲和玩耍占據的比例較高,時長較長,遊戲和玩耍的地點尤其值得重視。根據事故資料,在道路上停留的兒童事故中,有18.3%發生在公共停車場内。從采集的事故案例中看,在汽車周圍玩耍發生的事故案例傷亡率占50%以上。使用滑闆車、玩具車等非交通工具上路發生交通事故占所有兒童事故的3.0%。

三、從風險到規則建立學齡前兒童及其監護人的規則認知

總結風險的目的是進一步明确針對學齡前兒童及其監護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方向與教育要點,采用合适的方式讓兒童在日常參與交通行為中,感覺到正向遵守規則與規避風險的安全邏輯,通過對交通安全規則的了解形成自我意識表征,遷移到日常行為習慣,彌縫以往風險認知到規則認知空白。本文基于風險點的梳理總結,提出了由風險到規則,再由規則到安全細節的教育内容架構,如表2所示。

表2:學齡前兒童風險點及教育内容架構

學齡前兒童交通事故特征、緻因分析及宣教架構與路徑研究
學齡前兒童交通事故特征、緻因分析及宣教架構與路徑研究

四、學齡前兒童交通安全教育方法路徑探索

2023年8月,公安部、教育部聯合印發《學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動計劃(2023-2026)》要求中國小校、幼稚園“結合不同年齡階段、生活環境學生的出行方式特征、活動風險場景及受教認知能力,建構覆寫未成年人全年齡結構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知識内容,有機融入'安全、應急與避'等安全教育内容”“拓展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的路徑和方法,在寓教于樂中提升學生交通安全風險識别意識和避險能力。”從教育的連續性、可行性綜合分析,交通安全教育從學齡前兒童抓起具有更加重要的意義,讓兒童在最初的幼稚園學習階段建立規則意識,可以為全年齡段交通安全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礎。本文基于前文對風險特征、教育内容的分析基礎上,結合前期對北京、蘇州等地幼稚園走訪調研的實際情況提出以下教育方法路徑探索思路:

  • 教育理念:緊密圍繞學齡前兒童認知發展特點,創新理念,建立更明确的教育目标

根據《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中分齡教學目标的設定,分别在3-4歲“在提醒下能注意安全,不做危險的事”,4-5歲“認識常見的安全标志,能遵守安全規則”以及5-6歲“能自覺遵守基本的安全規則和交通規則”裡涉及交通安全教育目标。教育建議中從兩個方面提出了學齡前兒童交通安全教育相關事項,包括創設安全環境,以及兒童乘車出行應陪伴,不能把兒童單獨留在家裡或車裡等,如表3所示。

表3:學齡前兒童生活習慣及生活能力教學目标

學齡前兒童交通事故特征、緻因分析及宣教架構與路徑研究

《幼稚園入學準備教育指導要點》中明确提出了圍繞社會交往、自我調控、規則意識、專注堅持等進入國小所需的關鍵素質,其中規則意識是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幼小銜接的關鍵能力準備。

從實際情況來看,随着汽車社會的發展,兒童在3歲以前已從社會觀察與社會習得中擷取了較多的交通認知,比如對交通工具的認知,道路元素的認知等。據抽樣調查,15%左右的兒童對交通設施、兒童安全座椅等具備基礎認知。他們更需要将基礎認知與風險、規則進行關聯。在訪談中,幼稚園老師也提出,需要設定更加具體的教學目标,來滿足當下兒童的求知欲和探索欲。是以在兒童的交通安全教育過程中應更注重和兒童本身能力提升相結合,設定更加具象的不同交通方式和不同交通場景的教學目标。如圍繞上文分析的具體風險點,進行點狀教育。基于3-6歲兒童仍處在前運算階段,缺乏邏輯歸納能力,教學中應更加突出典型場景的教育理念,即将具體風險點融入到日常習得中去,并按照小班基礎認知,中班規則認知和大班行為習慣培養的規律來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如表4所示。

表4:學齡前兒童風險點及年齡段教學目标細化舉例

學齡前兒童交通事故特征、緻因分析及宣教架構與路徑研究
  • 教育方式:貼合幼稚園本身特色,探索更加多元的創造性的教育方法

幼稚園的交通安全教育與義務教育階段有明顯差異,故事、遊戲、體驗、感覺以及協作是幼稚園教育的顯著特色,教研的自主性較強。每個幼稚園可以結合自己不同的課程特色,建構覆寫集體教學課、區域教學以及遊戲活動等多種題材的交通安全教育課程範本,讓交通元素分布于各個區域,與圖形認知、數字認知、秩序認知等完全結合。一方面是讓學齡前兒童在活動中獲得知識,另一方面鼓勵學齡前兒童自主發揮,發散思維,代入日常生活場景,回答日常生活中的交通出行問題。特别是具有難點,且對了解和行為要求較高的風險點,例如過馬路從路側停車位跑出等,以及“一停二看三通過”等有知識性、步驟性的内容,可拆分關鍵内容,融入到繪本故事課、手工區、遊戲區、建築區等不同的區域,進行重點回顧。并輔以兒童劇,将知識編排進故事情節裡,加深記憶,如圖5所示。

學齡前兒童交通事故特征、緻因分析及宣教架構與路徑研究

圖5:豐富的交通安全教育形式

  • 教育機制:加強“家園共育”及社會宣傳,形成交通安全從小抓起的教育氛圍

積極建構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守護學生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在幼稚園家長開放日、幼稚園主題活動日、開放市集以及家長會等親子活動中融入交通安全風險認知、規則教育和文明養成内容及元素,将兒童應強化、家長應普及的内容轉化成活動要素和活動環節,讓親子共同體驗形成親子共同記憶,在潛移默化中形成“家園共育”的良好局面,幫助家長更好地和幼稚園一起開展學齡前兒童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家長樹立榜樣,在學齡前兒童面前作出表率,讓學齡前兒童對安全出行有更清楚、深刻的認識。

同時公安交管部門應做好教育支撐,并在社會面開展多種形式的主題宣傳和科普,創新宣傳理念和方法,引入更多社會力量研發和推廣有利于學齡前兒童交通安全教育的文化産品,如繪本、有聲讀物、主題體驗公園等,為提高教育的生命力、可持續性提供社會氛圍支撐。

五、結語

學齡前兒童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是孤立的教育,更是與學齡前兒童德育、美育、規則教育、健康教育乃至生命教育密切關聯的教育内容,本文以學齡前典型交通事故傷害特征和場景行為基礎,以風險認知-規則認知為主線,提出了針對學齡前兒童交通安全教育的基本架構思路,力求創新學齡前兒童及家長的交通安全教育理念,豐富教育體系,形成針對性的教育内容和創造性的教育方法,幫助學齡前兒童在“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過程中潛移默化地形成交通安全風險意識、規則意識和文明意識。

(文 /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朱弘昊、李君,北京市豐台區蒲黃榆第一幼稚園 劉培)

(來源:交通言究社)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