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違規入樓停放充電、
室内消火栓水槍缺失……
金灣一小區物業被罰6000元!
現場發現多個消防安全隐患
近日,珠海市金灣區消防救援大隊收到關于中珠上郡花園三期的消防安全投訴,随機抽取樓棟對投訴進行核實。
在此次檢查中,消防執法人員發現該小區存在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堵塞疏散樓梯等多個消防安全隐患。
在對中珠上郡花園三期進行檢查時,檢查組發現該樓棟多個防火門的閉門器被拆除,部分防火門無法正常閉合,樓頂防火門腐蝕損壞,部分應急照明燈、疏散訓示辨別無法正常工作,室内消火栓器材缺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 第一款規定 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設定不符合國家标準、行業标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有關規定。
電動自行車違規入樓停放充電
防火門閉門器被拆除
樓頂防火門腐蝕損壞
應急照明燈及疏散訓示辨別無法正常工作
室内消火栓水槍缺失
此外,該樓棟還存在疏散樓梯堆放雜物的情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任何機關、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有關規定。
複查發現仍有部分隐患未整改
遂依法處罰
當天,檢查組人員現場對小區物業負責人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對檢查中發現的消防隐患責令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責令限期整改。
期滿後,大隊消防監督員依法對該小區開展複查,發現該小區仍有部分隐患未按要求進行整改,大隊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法給予該小區物業管理企業珠海中珠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虹晖分公司罰款人民币陸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珠海消防部門提醒,
若市民群衆在日常生活中
發現火災隐患或消防違法行為,
可使用“12345”平台進行舉報投訴。
文:珠海傳媒集團 蔣毅槿
部分素材來源于珠海消防
責任編輯:陽紫微
編輯:胡潔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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