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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飒團隊 | 秦朗丢作業?流量裹挾下的網紅與創作合規

作者:肖飒lawyer
肖飒團隊 | 秦朗丢作業?流量裹挾下的網紅與創作合規
肖飒團隊 | 秦朗丢作業?流量裹挾下的網紅與創作合規

4月13日,警方通報了今年春節假期期間,某千萬粉絲的網紅部落客及其團隊炒作“在巴黎拾到國小生秦朗作業本”事件的處理結果。公安機關确認該部落客及其團隊編造了涉案相關視訊,并已依法對其作出了行政處罰。而後,涉事部落客多平台賬号同時遭到封停,一時間引發了各平台的諸多讨論。如今,網紅“塌房”在網際網路世界似乎已經不算是什麼新聞,其中因網絡謠言而“塌房”的則更是司空見慣。在去年12月,公安機關剛剛公布了對編造傳播虛假資訊進行“造熱點”“蹭熱點”“帶節奏”的網紅大V進行嚴厲打擊,并依法處理了涉案人員6300餘人的辦案成果。但僅僅不到2個月的時間,類似的事件就再度上演,且這次給大家“整了個大活”的更是一名粉絲達到千萬量級的著名部落客。在一片“流量至上”與“娛樂至死”的口誅筆伐之下,網絡創作的法律紅線已然成為懸于網紅大V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今天,就讓飒姐團隊來和大家聊聊這些執着于用虛假方式“創造熱點”的網紅,與網絡創作中那條不可逾越的法律紅線。

01流量占用,本身即是對公共利益的侵害

回顧本次涉案網紅部落客所編造的“在巴黎拾到國小生秦朗作業本”事件,可以發現其引發讨論的要素除了造謠主體所自帶的流量巨大外,還與既往的網際網路造謠、傳謠事件有一點顯著的不同:那個“在巴黎丢了作業本的秦朗同學”隻存在于涉案視訊所編造的故事當中。質言之,該部落客及其團隊并未直接侵害任何特定主體的權益。且考慮到該部落客所釋出的作品向來以與“網絡熱詞”相關的“段子”為内容,涉案視訊本身也可看作對“學生假期作業”這個網絡熱點的“杜撰”與“表演”。因而,雖然其進行了造謠行為,但在沒有造成任何危害的情況下,如今網絡上下的反應似乎都有些“小題大做”。

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嗎?實際上,在我們的社會中,不僅存在由具體主體所享有的權益,同時也存在社會不特定多數群體所享有的公共利益。對于公共利益的保護貫穿人類法制發展的曆史,早在羅馬法時期就存在“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訴訟”[1]。公共利益不同于具體的權利,其具有抽象性,如公元前5至6世紀的古希臘就将公共利益就被視為城邦全體社會成員的共同目标,其超越了僅與少數人相關的私益,作為社會所追求的抽象價值。而正是因為這種抽象性的存在,通常我們更關注私人的利益,并為其提供更為嚴格的保護,而社會公共利益往往受到忽略,使部分對社會造成了不為人所認識損害的違法者成為了“漏網之魚”。具體到本次事件中,涉案部落客進行的“編熱點”“搶流量”行為,實際就是對網際網路環境下資源的不當占用,顯然已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了實際的侵害。正如一些其他部落客在複盤本案時多次提到的那樣,該網紅部落客遭到官方“封殺”處罰的直接誘因,其實是其所編造的故事遭到了大量其他自媒體的争相轉發和二次創作。自帶巨大流量的網紅部落客一旦主動創造熱點,就會使其成為彼時網際網路環境下一個“行走的資源包”,大量“蹭流量”的行為将不受控制地擴大其對網絡資源的侵占,進而加重其對社會公共利益的侵害結果。在涉案視訊及其二創作品搶占各平台熱搜地位的同時,一些更加重要的社會資訊被這個虛構的故事“奪走”了流量,這本身就是對我們每一個人在網際網路語境下社會公共利益的侵害,輕言之浪費了擷取和篩選資訊的時間,重言之則可能造成更多具體權益遭受不可預估的損害。

02

泥足深陷,網紅與平台如何逃脫“流量至上”的陷阱

流量至上的時代,相較于事後可能遭受的各類處罰,自媒體,尤其是娛樂自媒體更擔心的似乎反而是其會因搶不到熱點而被公衆遺忘。但“網際網路并非法外之地”,“編段子”的創作自由并不是铤而走險,一步步試探法律紅線的理由。

2023年7月5日,中央網信辦釋出《關于加強“自媒體”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自媒體“加強資訊真實性管理”,創作非真實的内容需要“加注虛構内容或争議資訊标簽”。同時,要求平台“完善謠言标簽功能”,明确賬号注冊規定,規範賬号營運行為。[2]因而,各網紅大V在進行内容創作的過程中,必須把握好合規的尺度。法律并非要求每個網際網路創作的參與者都成為對事件如實報道的“新聞記者”,通過創作優質的虛構内容同樣可以娛樂社會大衆的精神,但對于确系杜撰的内容,必須在醒目位置加注标簽,對社會大衆進行提示,避免虛構内容影響公衆判斷。同時,在網紅大V本人之外,實際在目前自媒體的營運模式之下,創作内容的合規建構更多是平台和MCN機構的責任。正如本次公安機關做出處罰之後,相關自媒體平台即相繼在第一時間對涉案部落客進行了封号等嚴厲的處罰。在目前主流平台的内部規範與使用者協定中,均已添加“鼓勵真誠創作”“要求虛構内容辨別”以及“打擊編造虛假資訊博取流量的行為”等内容。但我們需要強調的是,單純制定限制性的規則,或采取“君子協定”式的自律要求可能仍不足以完全避免類似事件的再度發生,在使用者協定中添加相關内容及事後跟随官方的“嚴肅處理”行為也不應該成為平台整頓虛假資訊的“形式工程”。各平台仍有必要進一步加強與網紅部落客及MCN機構的聯絡,強化彼此之間的合規共建。同時,也可以效仿X等平台的做法,以算法和人工相結合的方式加強非法内容和虛假資訊的标注,避免其對社會公益造成損害。

03

寫在最後

網絡謠言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的損害值得網紅大V及其團隊和各自媒體平台進一步審慎考慮其平台合規的建構,飒姐團隊也真誠地希望有一天我們的網際網路環境真的做到風清氣正,網紅“迫于流量而塌房”的話題不會再出現在大家的口誅筆伐之中。以上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讀者!

[1] 參見周楠:《羅馬法原理》(下冊),商務印書館,1996年版,第886頁。[2] 參見《中央網信辦秘書局關于加強“自媒體”管理的通知》,2023年7月5日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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