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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閉店做成産業鍊,背後操盤手是……

作者:廣河縣融媒體中心

近年來,一些“預付費模式”的健身房、教培機構等接連發生因“突然閉店”引發的糾紛令人關注。此前報道過的“金寶貝”早教機構頻繁閉店一事,在采訪過程中有多位家長表示,出現了“第三方”進行線上及線下的溝通協調工作。

這些操盤的第三方群體,被稱為“職業閉店人”。他們往往有一套完整的閉店流程,在企業面臨關閉或經營不善時介入,幫助這些機構“金蟬脫殼”,逃避法律追責。

“職業閉店人”是否涉嫌觸犯法律?這背後還暗藏多少“灰色規則”?

早教機構閉店套路雷同

“職業閉店人”浮出水面

江蘇南京金寶貝多個門店“一夜閉店”後,北京早教機構美吉姆、紐哈頓早教中心的家長們,均向記者反映,他們遇到了同樣的套路。在社交平台搜尋,還有更多消費者發出可能遭遇“職業閉店人”的文章。

這些“職業閉店人”,往往以“第三方”的身份出現在善後工作中。北京金寶貝的一位會員家長向記者提供了與第三方王姓從業人員溝通的錄音:

閉店人:我們是專門做這些的第三方。這個公司目前的實際情況就沒有退費的選項,退不出錢。因為沒錢,連最後閉店都不想自己閉,直接找我們負責。

△北京金寶貝一家門店閉店,家長向記者反映疑似遭遇“職業閉店人”/受訪者供圖。

“職業閉店人”是指幫助經營不善的公司計劃好關店、跑路方法,并接手處理後續維權問題的群體。一位家長在紐哈頓早教中心北京豐台區門店突然閉店後,撥通了通告上的客服手機号碼。接通的紐哈頓第三方表示,他們隻是負責跟家長溝通,比如提供轉課方案。

解散員工,重新組建客服團隊,降低消費者預期,誘導接受不公平方案,是這些“職業閉店人”的重要工作内容。記者輾轉找到了南京金寶貝的第三方閉店人,對方表示,自己處理過超過500家教培機構的閉店。“南京金寶貝的事情,線下第一周的時候,消費者可能比較激動,但我會不斷告訴他們積極挽回損失,讓他們降低預期。”

△在社交平台上,有不少從事“教培閉店”業務的第三方。

幫公司逃風險、變更法定代表人

一個店收費10餘萬元

如果消費者不接受方案,發起行政投訴或民事訴訟,這些“職業閉店人”還會出面善後。

從去年末,北京多家金寶貝陸續閉店後,一些家長将營運主體訴至法院,案件正陸續開庭審理,家長李女士的案子已于4月10日開庭,她表示,出庭的被告同樣是上述第三方的王姓從業人員。

李女士表示,開庭前,被告直接跟家長攤牌,“不用提供證據了,肯定是你們赢,我們确實是違約了,但我們沒有錢。”這是第三方團隊面對消費者時的一緻态度。

“職業閉店人”之是以不擔心消費者提起民事訴訟,是因為他們在接手後,會在短時間内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換為無償還能力的“背債人”。

記者通過工商登記資訊查詢發現,北京美吉姆一些門店的營運方将法定代表人更換成了一個名為李震的人,身份資料顯示,其為遼甯沈陽某村70多歲的老人;北京金寶貝、天津金寶貝、上海金寶貝的營運主體都在今年1月陸續把法定代表人變更為廣東惠州惠東縣某村53歲男子陳雄生。

上海金寶貝的家長告訴記者,在尚嘉、蓮花等店址閉店過程中,均出現了一位姓“楊”的從業人員。12日,記者以經營不善希望閉店的教培機構負責人身份找到這位楊女士,對方承認自己就是“職業閉店人”,可以幫助公司逃脫風險,從法定代表人的更換到閉店,一家門店服務收費共約12萬元。

南京金寶貝閉店人表示,他們的收費根據公司債務的比例計算,一般為債務總額的5%左右。為增加利潤,許多“職業閉店人”團隊還會在閉店前進行優惠促銷,賺完最後一波充值再消失。

該名處理南京金寶貝多門店閉店的第三方向記者表示,一方面可以幫助經營者逃脫90%的法律責任,另一方面可以通過溝通,降低消費者的預期。

職業閉店套路成熟

“背債服務”中介已成産業

當記者質疑上述操作套路的法律風險時,這些“職業閉店人”表示,保證債務人全身而退。

南京金寶貝閉店人表示,經過他們的操盤,教培機構負責人100%不會坐牢,因為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而回到民事風險的層面,他們并不能幫助機構規避完全,但是線下沒有人鬧事,風險就會降到無限低。

上海金寶貝楊姓閉店人表示,即使被消費者以民事糾紛起訴到法院,他們團隊也會進行處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都不是你們的,跟你沒關系了。”

有知情人士告訴記者,“職業閉店人”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其背後還出現了“背債中介、金融過橋”等配套組織,為閉店團隊提供符合條件的“背債者”。

随着金融監管越來越嚴,以往不坐高鐵、飛機,生活在大山深處的人群,甚至慢慢擴充為看起來資質更好的“白人”——名下無财産、無負債、無信用卡、無兒女,專門利用背債來賺錢的群體。

在社交媒體上,一位自稱可提供背債服務的中介,向記者展示了背債人的身份證照片及當日視訊,表示可以配合處置各種不良資産。“找一個征信比較好的人去頂債務,把法定代表人過給這個人,會員退費讓法定代表人頂。這一套操作費用是40萬元。”

△該名背債中介的朋友圈一直在釋出征集信用較好的“小白”背債。

惡意閉店如何防範?

事前治理、事後司法實踐均有難點

盡管“職業閉店人”及“背債中介”均保證,自己介入後,門店方基本不會承擔法律責任,事實果真如此嗎?該如何防範、監管此類有組織的惡意閉店行為?

現實案例中,這些“職業閉店人”十分謹慎,消費者們對這一角色的存在,多是通過各種資訊進行推斷,前期難抓到“實錘”。

司法實踐中,對“職業閉店人”及“背債人”的身份認定存在困難。

代理人廣西柳晟律師事務所律師甘智斌表示,一些大型公司可能會在很早之前,就已經完成了股權的變更。哪怕是到了訴訟階段,也沒有辦法去真正識别出來股權變更目的——是真的想把店接過來繼續經營,還是抱着閉店、背債的目的而來。

債務人真的能通過操盤全身而退嗎?

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教授呂來明認為,從債務關系上看,債務轉移應經債權人同意,原來的經營者應承擔的債務,并不能因為店鋪轉讓給“職業閉店人”而免除。但其可能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過低,是以難以懲戒。

律師甘智斌表達了同樣的觀點,他認為目前對失信人的懲戒力度還是比較輕。即便是走到最後一步,通過訴訟,執行完畢以後,法定代表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财産,作為接受股權變更的(背債人)承擔了失信的責任,對于法定代表人而言也沒有太大的損失。

從工商登記注冊制度來說,“職業閉店人”操盤店鋪“一夜跑路”事前治理也存在難點。呂來明解釋,如果有證據證明目的是“一夜跑路”,工商登記機關可以不予變更,但事先沒辦法預知目的,是以無法拒絕變更。

專家:

符合詐騙行為特征應進行刑事打擊

河南理工大學财經學院金融系主任郭明傑對“背債人”現象進行過深入研究,他認為新《公司法》對于法定代表人變更這一條,它的審查隻停留在形式上的變更,并沒有賦予一種實際控制權的變化,于是有人就會利用條款侵犯公衆利益。

郭明傑認為,應針對特定預付費行業建立資金監管及資訊審查制度,讓公司的營運、變更有迹可循。從事後救濟來說,公安機關應考慮從“合同詐騙”的刑事犯罪角度進行打擊,以起到警示作用。

呂來明認為,如果查實了閉店前不久的時間,搞一波促銷然後跑路,有這個核心行為,明顯涉及共同詐騙,應該進行刑事打擊。相關詐騙犯罪的條文不可能把所有的現象都列進去,一旦符合本質的行為特征,公安部門根據這個行為立案處理,才能夠真正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