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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涉嫌虛假宣傳……這些行為都被處罰!紅塔警方公布5起網絡謠言典型案例

作者:二次元高清桌面
造謠、涉嫌虛假宣傳……這些行為都被處罰!紅塔警方公布5起網絡謠言典型案例

日前

玉溪市警察局紅塔分局

公布一批網絡謠言典型案例

其中包括了

魏某某造謠紅塔區某大樓要被拆除

廖某某涉嫌虛假宣傳

等5個案例

詳情如下

↓↓↓

為有效淨化網絡環境,全力維護人民群衆合法權益,公安部統一部署開展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玉溪市警察局紅塔分局迅速行動,全面梳理摸排各類網絡謠言線索,依法嚴厲打擊編造傳播網絡謠言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維護清朗和諧網絡空間環境,玉溪市警察局紅塔分局公布5起網絡謠言典型案例。

案例1:魏某某造謠紅塔區某大樓要被拆除

2024年1月17日,魏某某為引起關注,自行制作了紅塔區某大樓要被拆除的圖檔視訊釋出到某短視訊平台。該視訊吸引了大量的網民關注,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擾亂了社會秩序。魏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同時責令其删除視訊,消除影響。

案例2:廖某某涉嫌虛假宣傳

2024年1月20日至2月17日間,廖某某為了吸引流量,利用網絡平台自行制作“劉某華1.8億投資 玉溪富婆最多的酒吧”、“張某友1.8億投資 玉溪富婆最多的酒吧”等10餘個視訊釋出到網絡平台,造成了一定的社會負面影響,擾亂了網絡社會秩序。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廖某某的行為給予批評教育,同時責令其删除視訊,消除影響,寫下保證書。

案例3:蔡某涉嫌散布網絡謠言案

2024年3月7日,蔡某在抖音釋出自己用手機拍攝的一段路政查車視訊,并用不實音頻與該視訊進行合成。3月10日又在抖音釋出“試試的啦過個三八婦女節,過到現在才回家打了跑到陽台上”的視訊,并在視訊中加入一女子被家暴配音。經查,視訊釋出者蔡某為博取眼球,就随手配上自己拍攝的視訊,将兩條配音不實短視訊釋出在抖音平台上。蔡某的行為已構成擾亂公共秩序,目前,違法人員蔡某因捏造事實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被紅塔警方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并責令其删除視訊消除影響。

案例4:張某某涉嫌散布網絡謠言案

2024年3月31日,張某某發視訊造謠稱:某某壩的水麼被賣成錢A錢,給老百姓造成困難。經公安機關查明,張某某釋出的抖音視訊内容為虛假内容,與實際情況不符,此行為已構成擾亂公共秩序。目前,違法人員張某某因捏造事實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被紅塔警方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并責令其删除視訊消除影響。

案例5:鄧某編造打架鬥毆謠言資訊

2024年4月6日,鄧某利用抖音自行錄制一段其目睹的口角糾紛,然後通過配文将視訊渲染成一個格鬥現場後釋出到抖音平台,擾亂了社會秩序。目前,違法人員鄧某因涉嫌捏造事實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被紅塔警方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并責令其删除視訊消除影響。

玉溪市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 玉溪市警察局

關于依法嚴厲打擊整治網絡謠言的通告

為營造清朗有序的網絡環境,全力維護人民群衆合法權益,按照公安部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工作部署,玉溪市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玉溪市警察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網絡資訊内容生态治理規定》以及中央網信辦《關于加強“自媒體”管理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現就依法嚴厲打擊整治網絡謠言違法犯罪行為通告如下:

一、嚴禁傳播虛假資訊。嚴禁編造、傳播虛假資訊。廣大網民、各類“自媒體”釋出資訊,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嚴禁為蹭流量、博眼球、吸粉引流或為達到其他目的,誇大事實、斷章取義、歪曲真相,編造和釋出虛假、失實資訊,惡意誤導社會公衆,制造虛假輿論熱點。對已釋出的虛假、失實資訊要及時予以删除,無法删除的迅速辟謠,主動消除不良影響。

二、自覺抵制網絡謠言。廣大網民、各類“自媒體”要提高對網上資訊的甄别能力,不得随意轉發、擴散和傳播未經官方證明或來源不明、地域不清、指向不明、時間不詳的資訊;更不能将地域、時間不清的資訊加注本地地名及相關資訊加以再次轉發。自覺守法,發現微信群、朋友圈、微網誌、快手、抖音、貼吧等網絡平台傳播的無正規來源的聊天截圖、視訊、音頻、文字等資訊時,要主動向公安、網信部門舉報。

三、堅決遠離網絡暴力。廣大網民、各類“自媒體”不得通過網絡制造、散布謠言,貶損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肆意謾罵、惡意诋毀、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不得組織“人肉搜尋”,違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數人釋出公民個人資訊;不得蹭炒熱度利用網際網路使用者公衆賬号等推送、傳播有關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資訊。

四、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各類網站、新媒體平台、自媒體賬号,要規範内容生産、稽核、釋出、傳播各環節管理,嚴格落實資訊内容主體責任,及時處置網絡謠言等違法資訊,各網站平台賬号持有人在釋出資訊前,必須嚴格稽核,對釋出到網上内容的真實性負責。

五、履行群組管理責任。即時通訊群組建立者、管理者(群主)要規範群組網絡行為和資訊釋出,群組成員在參與群組資訊交流時,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文明互動、理性表達,共同建構健康有序的網絡群體空間。

六、完善謠言标簽功能。各網站平台、政務新媒體賬号對涉公共政策、社會民生、重大突發事件等領域謠言,應當及時标記謠言标簽,并通過多種方式提高辟謠資訊觸達率,提升辟謠效果。

七、嚴厲打擊網絡謠言。對制作釋出謠言,蹭炒社會熱點事件或矩陣式釋出傳播虛假資訊、蓄意制造傳播網絡謠言,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各類網站、平台和網絡賬号,公安、網信部門将堅決嚴厲打擊,并依法追究釋出者、轉發者、管理者等人員的相關法律責任。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在此,我們呼籲廣大網民、各網絡平台主辦機關和賬号營運負責人,要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增強謠言辨識能力,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做到“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玉溪市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玉溪市警察局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網上相關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依法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部門将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請我市廣大網民、“自媒體”和網站平台嚴守相關規定,加強行業自律,共同維護網絡傳播秩序,共建清朗網絡空間。

歡迎廣大網民和群衆積極舉報網絡謠言、違法和不良資訊及線索。

投訴舉報管道

玉溪市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0877-8869259

玉溪市警察局:0877-2018110

造謠、涉嫌虛假宣傳……這些行為都被處罰!紅塔警方公布5起網絡謠言典型案例

來源:紅塔警方微信公衆号編輯:向卿初審:陳荟吉

稽核:徐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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