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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婚禮後卷走33萬财物,新郎崩潰:相親時的家人都是假冒的​

作者:平安吉林

近日,河北邯鄲的趙先生釋出一則尋人啟事引發關注。尋人啟事稱,今年1月24日與相親對象結婚,次日新娘路某以去天津辦事為由離家,之後下落不明;新娘相親、婚禮前後共拿走錢款、首飾等财物33萬元。

“事後發現路某相親時的父母、姨、叔叔等人均是假冒”,路某本人多次被列為失信人員,是一名“老賴”。

12日,趙先生向記者詳細介紹了這段曲折的“婚姻”,稱公安機關已經以詐騙案立案,但案件至今無進展。“她前幾天還發視訊,說要從石家莊去廣州,之後把賬号設定為私密狀态。感覺一直在外邊潇灑。”

新娘婚禮後卷走33萬财物,新郎崩潰:相親時的家人都是假冒的​

路某的社交賬号,目前已設定為私密狀态(受訪者供圖)

封面新聞記者通過電話聯系路某,其兩個号碼均無法接通。聯系雞澤縣警察局負責該案的從業人員,對方婉拒了采訪。

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公示平台顯示,路某因借款,8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7個媒人介紹來一個相親對象

婚禮次日帶走33萬元财物“失聯”

34歲的趙先生是邯鄲市雞澤縣人,近幾年一直在老家打工,談過兩次戀愛後都沒能走進婚姻殿堂,父母為此越來越着急。

2023年11月份,他的父母委托同村一位大爺幫忙介紹合适的女子相親。輾轉一圈後,媒人介紹了隔壁邱縣的一位同齡女子路某。

趙先生了解到,路某剛離異,有一個10多歲的女兒被判給前夫撫養,她的社交賬号名叫單親媽媽,釋出的内容也是單親母親的不容易等。

“同村大爺是找了另外一個媒人,這個媒人又找另一個媒人,先後輾轉了7個媒人才介紹的她。其中一個媒人自稱是她叔叔,每個媒人我們都給了1000元介紹費。”趙先生說,兩人交往個把月之後,按風俗舉行了小定親、大訂婚程式,這些媒人穿插着參與了不同的環節,都往一起撮合兩人。

新娘婚禮後卷走33萬财物,新郎崩潰:相親時的家人都是假冒的​

趙先生支付定親錢,雙方簽訂的說明書(受訪者供圖)

“我們曾提出去女方家看看,那個媒人大爺說不用去,打包票讓我們相信他。小定親的時候,第一次去了女方家裡,她父母說她還有兩個哥哥,要忙着帶孫子,把她的婚事全權委托給她二姨。”趙先生說,後續婚事問題全部是路某和她二姨商量。

在路某的催促下,雙方決定在春節前領證并舉辦婚禮。

1月24日中午,兩人舉行婚禮時,路某一方隻有二姨和另外兩個男親戚出席,路某的父母、哥哥,以及此前作為媒人的叔叔均未出席。“她說家裡情況複雜,以後再去見。她的女兒在上學,也沒來。是去她住的酒店迎親,她自己帶了一個跟妝的化妝師。婚禮服裝我原本是要買,她說自己去租,我轉了3000元給她。”

婚禮當天下午,路某提出要回門,但回的是二姨家。“買了兩箱酒兩條煙給二姨,之後她獨自回了趟娘家,說拿點換洗衣服。她傳回到二姨家之後,我們一起回了家。當晚,我們第一次有了親密關系。”

趙先生說,1月25日上午,路某稱在天津和朋友合夥開的火鍋店不準備做了,要去處理退股的事,回來後夫妻一起在老家打工、過生活。趙先生未有疑問,送她乘坐計程車離開。

新娘婚禮後卷走33萬财物,新郎崩潰:相親時的家人都是假冒的​

雙方的結婚證(受訪者供圖)

“小定親、大訂婚,兩次共給了彩禮16.6萬元,買首飾花了5.6萬元,嫁妝‘三紅’給了1萬元,上轎錢、下轎錢給了8800元,給她買手機給了6000多元,婚禮份子錢2萬多元她直接拿走,還有以娘家辦酒的理由要了5000元。到天津後,以解決勞工工資、閨蜜租房問題,我找人借了2.3萬元給她。”趙先生說,前後他的家裡一共給了路某大約33萬元的錢物。

他一再詢問路某什麼時候回家,對方卻總是以各種理由推脫。

春節之後,趙先生與路某失去聯系。

新娘8次成“老賴”,娘家人均為假冒

警方以詐騙案正式立案

“大年初二中午,她突然回來。她讓我父母、姐姐、哥哥按習俗給她紅包,每人至少兩三千元。我父母心裡有顧慮,都沒給她。她顯得不樂意,讓我帶她到縣城逛逛。”趙先生說,他開車帶着路某及自己的侄女到了縣城,但路某随後接了一個電話,表示有急事回娘家處理,随後自行打車離開。

從此,路某未再傳回趙家,多次推脫後失去聯系。

“我們感覺不對勁,怕是詐騙。找派出所,派出所說領證了就是家庭糾紛,管不了。發現她的抖音一直在更新,到過石家莊,還說要去廣州。感覺一直在外邊潇灑。”趙先生說,他向市長熱線投訴,聘請了律師幫助,最後找到了路某真正的父母。

“她真實的父母其實是養父母。養父母辨認,此前相親過程中所謂的父母、二姨、叔叔,老夫妻倆都不認識。她的哥哥還說,她在前一段婚姻期間,從養父母處騙走15萬元,家裡已經跟她斷絕了關系。”趙先生說,律師還查到,路某此前多次因借債被法院判決成為“老賴”,至此他才覺得自己可能被詐騙了。

封面新聞記者查閱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公示平台發現,2021年7月至2023年7月,路某因債務糾紛被8次起訴,邱縣人民法院判決路某分别向吳某、李某、喬某退還借款,路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義務,8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法律文書顯示,路某8筆欠款共計22.99萬元,其中最小的一筆借款為100元,最大一筆為10萬元。

趙先生稱,他釋出尋人啟事引發關注後,警方聯系他進行驗證,對他和所謂的幾個媒人做了筆錄,之後正式以詐騙案立案調查。“她現在把抖音号設定成私密狀态,警方那邊也沒有進展。萬一她把錢都轉移、揮霍了,我啥都追不回來了。”

新娘婚禮後卷走33萬财物,新郎崩潰:相親時的家人都是假冒的​

立案告知書(受訪者供圖)

趙先生提供的《立案告知書》顯示,雞澤縣警察局在4月4日告知趙先生,該局認為趙先生被詐騙一案符合立案條件,現已立案。

12日下午,根據趙先生提供的号碼,記者多次電話聯系路某,其中一個号碼無法接通,另一個号碼關機。

記者聯系雞澤縣警察局負責該案件的負責人,對方婉拒了采訪。

來 源: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