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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畢業生八大求職“陷阱”,避“坑”指南速看→

作者:東南網

明明是求職怎會要求辦理貸款?

明明是求職怎會要求繳費教育訓練?

目前,正值"金三銀四"求職就業黃金期,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借機挖"坑"設陷,求職“套路”層出不窮,各種招聘陷阱時有發生,畢業生初入社會,一定提高自身防騙意識和能力,警惕各類求職陷阱。

一、警惕求職騙局,不打無準備之仗

1.黑中介陷阱

一些非法職業介紹機構以介紹工作為名,向求職者變相收取各種名目費用。這類機構往往沒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或備案等相關資質,以冒充或僞造相關資質騙取求職資訊,即便提供崗位資訊,也是與求職需求不比對甚至虛假招聘資訊。

防範提示:

求職者應當選擇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正規人力資源服務中介機構,對中介機構應了解其經營範圍是否包含職業介紹業務,是否具備《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與中介機構簽訂協定時,不要輕信口頭承諾,一定要看清協定内容,不要盲目簽字。

2.收費陷阱

用人機關或者中介機構以招聘為名,收取求職者服裝費、教育訓練費、押金等費用。有些中介機構與不法用人機關合作,先由中介機構以推薦工作為名收取費用,求職者到該用人機關入職時,不法用人機關編造各種理由拒絕上崗或中途辭退。

防範提示:

求職者對于将先交費作為條件的招聘面試實習等都需要謹慎對待,核實有無收費的依據。

如交費一定要求出具正規發票并加蓋機關公章,為可能發生的糾紛維權保留證據。

3.借貸陷阱

個别中介機構或用人機關以“高薪”“低成本”為誘餌,在招聘中以借貸的名義行“詐騙”之實,緻使個人财産受到侵害,或者脅迫、引誘求職者簽訂貸款合同,求職者求職心切、經驗不足,可能會面臨身負高額借貸又沒有實作就業的不利局面。

防範提示:

求職者要增強辨識意識,看機構或用人機關承諾薪資是否與社會同等崗位大體一緻,

看承諾薪資是否與社會同等崗位大體一緻,慎重簽署貸款協定或含有貸款内容的教育訓練協定,注意保留相關材料。

一旦發現被騙,立即向有關部門報案。

4.兼職陷阱

一些詐騙分子打着高薪兼職、點選滑鼠就賺錢、刷單返現等幌子進行詐騙。其特點是門檻較低,号稱輕松兼職、薪酬豐厚。

防範提示:

求職者不要輕信既輕松又賺錢的好差事,應當了解目前崗位的市場薪資水準,明白“天上不會掉餡餅“。同時注意個人資訊安全,不要輕易洩露銀行卡、網銀、支付寶等密碼資訊,不要随意打開陌生網址連結。

5.傳銷陷阱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其繳納費用或者以購買商品等方式,取得加入或發展他人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行為。傳銷一般以親友極力推薦的途徑傳播,基本都以輕松賺大錢、無需面試直接上崗為噱頭。傳銷面試或工作地點都比較偏僻且轉換頻繁,公司業務不能清晰說明。

防範提示:

求職者務必清楚傳銷屬于違法行為,在求職中要了解傳銷的基本特征,對發展下線的宣傳,要保持頭腦高度清醒,防止陷入傳銷設計的圈套中。

如果不慎進入傳銷,在確定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時間脫身報警。

6.合同陷阱

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個别用人機關為降低用人成本、規避用工責任而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合同内容簡單,缺少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資、勞動條件、合同期限等具體内容,甚至簽訂“陰陽合同”“霸王條款”等。

防範提示:

求職者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應與用人機關認真協商、慎重對待,不可草率簽訂。

要注意勞動合同是否具備《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機關基本情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條件等必備條款,警惕其中于法無據、明顯不合理的條款,防止掉入陷阱,難以維權。并且應要求用人機關将一份勞動合同文本交由勞動者保留。

7.試用期陷阱

有的用人機關超過法定上限約定長時間試用期,或者重複約定試用期。有的用人機關以試用期為由,支付工資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标準,或者不繳納社會保險。還有的用人機關為了降低用人成本,大量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約定較低的工資,等試用期結束後,便以各種理由解聘,“假試用,真使用”。

防範提示:

任何違反法律規定的試用期約定無效。

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不同,試用期有不同的時限限制,最長不超過6個月,同一用人機關與同一勞動者隻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期間,應正常繳納社保,工資水準不低于機關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

8.資訊陷阱

有的用人機關為了增加對求職者吸引力,往往故意誇大機關規模、業績、發展前景、工資和福利等。有的用人機關玩文字遊戲,對招聘職位的工作内容做模糊化處理,将銷售員、業務員等職位美化成經理、總監等有誘惑力的名稱。

防範提示:

求職者可通過企業官網、媒體報道、工商登記注冊資訊等查詢用人機關基本情況,仔細甄别各類招聘資訊,不要盲目輕信。求職時要詳細詢問崗位資訊、工作内容,不能隻看表面,避免入職後發現實際工作與預期有出入。

同時,可以多種途徑了解公司背景,對長時間大量招聘、離職率高的,要提高警惕。

二、掌握求職秘笈,跑出就業加速度

1.使用正規求職管道

通過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平台、國聘平台、高校就業網站等官方網站,或通過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招聘活動擷取求職資訊。

2.及時核查招聘資訊

通過查詢用人機關的工商資訊來确認是否合法注冊。通過用人機關官方網站或撥打官方電話核實招聘資訊,多種途徑了解用人機關背景。

3.時刻保護個人資訊

任何機關和個人都沒有權利扣留他人證件原件。在求職過程中,不輕易将個人證件原件傳遞他人或洩露銀行卡、網銀密碼,确需提供證件影印件或影印件時,要在合适位置注明具體用途。

4.堅持運用法律武器

如遇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第一時間保留證據,請立即撥打12333電話或前往人社部門投訴舉報。如遇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傷害,請立即撥打110電話向公安部門報警。

東南網綜合自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政務微信、成都人社局、福建檢察新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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