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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襄汾縣2024年校園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通過校園招聘補充15名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的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曆、專業(含方向)和相應教師資格證;
報考人員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所學專業必須符合報考崗位專業要求(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所學專業名稱須與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标明的專業一緻)。對報名者所學專業未列在目錄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設定的研究所學生專業、專業型研究所學生專業以及取得海外學曆學位的專業等),由負責資格審查的招聘機關及其主管部門進行認定。
招聘崗位有從業資格要求的,要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取得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五)适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間出生),博士研究所學生的年齡可适當放寬到40周歲(即1983年4月及以後出生)。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港澳地區的中國公民和台灣同胞在事業機關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争權利,可應聘到内地事業機關就業,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等相應條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研究所學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曆、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機關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内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機關從業人員)和試用期内的事業機關從業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機關從業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應聘者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内的公務員(參照管理機關從業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機關從業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戶籍、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為公告釋出之日。
三、招聘崗位及數量
各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襄汾縣2024年校園招聘教師崗位資訊表》(附件1)的要求為準。
四、招聘程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本次校園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6日18:00
報名郵箱:[email protected](山西省襄汾進階中學校)
[email protected](襄汾縣職業技術教育中心)
2.報名所需材料
①《襄汾縣2024年校園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
②本人近期電子免冠2寸彩照(紅底或藍底),并重命名為本人姓名。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④畢業證、學位證。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證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證号碼、畢業時間、畢業學校、學曆、學位、專業等,要求表述完整準确,加蓋學校公章)。考生為港澳台學生、留學歸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曆、學位、專業認證資料。
⑤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提供“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網”列印的《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⑥國語等級證。須二乙及以上等級,其中國文學科要求二甲及以上等級。
⑦承諾書(附件3)。
以上資料,将證件或證明按順序掃描,放入一個檔案夾内,以壓縮包形式發送至對應報名郵箱。壓縮包命名格式為“報名崗位+姓名+聯系電話”。
3.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依據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具體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并送出報名表等相關材料。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機關的一個招聘崗位。
考生要誠信報名。報考人員對網上送出的個人資訊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的真實性和準确性負責。(其中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緻;如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報名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國外畢業留學生的專業由招聘機關結合崗位需求進行認定。)報考人員應确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
本次招聘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确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承諾書。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機關進一步咨詢确認。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由此産生的後果,責任自負。
報考人員填報資訊應真實準确完整。因資訊填報有誤、不全等導緻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後果由其本人承擔;提供虛假報名資訊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僞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資訊,騙取考試資格的,将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縣教科局組織實施。
根據報名資格和基本條件對報考人員送出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在送出報考申請1日後,由從業人員告知初審結果。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将通知本人複審及考試時間、地點等資訊;未通過初審的,将及時告知本人。報名結束後,報考人員不能再送出資格審查、修改報名資訊或改報其他崗位。
取得國(境)外學曆學位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條件,由各招聘主管部門公開招聘工作上司組組織相應專家組(3-5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家)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二)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由縣教科局組織實施,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1.資格複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所有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資訊不實的,取消該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2.發放準考證。通過資格複審者,招聘機關将發放準考證,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考試
資格複審通過人員憑準考證參加考試。本次校園招聘筆試和面試工作由招聘機關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統一組織實施。
若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不達1:5,則直接進行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
若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達1:5,則采取先筆試後面試的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同一崗位招聘人數1:3比例确定面試人選,不達1:3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确定面試人選。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
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放棄資格。
1.筆試
(1)命題和閱卷:由招聘機關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實施。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3)筆試内容為報考崗位所需學科專業知識。
2.面試
面試采取現場無回報教學形式進行。其中學科教師面試采取說課和理論解答等方式進行,每位應聘人員面試時間為15分鐘;專業教師面試采取說課和實踐操作方式進行,每位應聘人員面試時間為20分鐘。
面試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為確定面試工作的公平、公正,拟成立考官組。命題和現場打分由考官組組織進行,每個考官組5-7人,由有關方面人員和專家組成,其中招聘機關及其主管部門參加面試的考官人數不得超過1人。每組設主考官1人,由外聘考官擔任,主持本組面試工作。
直接面試的崗位,若同一崗位最後2名及以上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時,加試面試,按面試加試後的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确定體檢考察人選。
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崗位,若同一崗位最後2名及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确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面試工作關鍵環節将全程錄音、錄像。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應于當日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該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确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和考察由招聘機關組織實施。
體檢标準及項目參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标準及辦法(修訂)》(晉教人字〔2005〕19号)執行。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或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複檢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後3個工作日内申請複查,經招聘機關同意後,應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别或上一級别的另一家醫院複檢。招聘機關、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複檢結果仍有異議的,承擔複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費用自理。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産黨、熱愛祖國、熱夫妻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比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同時要對報考者提供報考資訊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複審、稽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确認。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察并提供個人完整檔案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僅遞補一次)。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确定拟聘用人員,拟聘用人員名單在襄汾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進行7個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發現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拟聘人員聘用資格。拟聘人員公示期滿後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主管部門負責将本系統拟聘人選報縣人社局備案,會同縣委編辦、縣财政等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填寫《山西省事業機關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一式4份,個人檔案、招聘機關、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各1份備案。用人機關法定代表人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确定人事關系。
所聘人員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員享受應聘事業機關所在崗位相關待遇及人才引進政策性補貼。
五、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咨詢電話:
0357-3820518(山西省襄汾進階中學校)
13935721073(襄汾縣職業技術教育中心)
監督電話:0357-3530002(襄汾縣教育科技局)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
1.襄汾縣2024年度校園招聘教師崗位資訊表.xls
2.襄汾縣2024年校園招聘教師報名表.docx
3.承諾書.docx
襄汾縣教育科技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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