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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民法典】因急需手術費,在工傷後與雇主簽訂的賠償協定,能反悔撤銷嗎?

作者:吉林之聲
【解讀民法典】因急需手術費,在工傷後與雇主簽訂的賠償協定,能反悔撤銷嗎?
【解讀民法典】因急需手術費,在工傷後與雇主簽訂的賠償協定,能反悔撤銷嗎?

老王工作時不慎跌落受傷,雇主提出可以代為支付手術費,但以後不再支付任何費用。老王無奈答應,之後經鑒定老王構成九級傷殘。老王能反悔撤銷賠償協定,請求雇主繼續承擔賠償責任嗎?

——可以要求。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态、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緻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雖然簽訂合同的行為系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自由約定,但如果合同的訂立違反了法定情形,當事人有權請求法院予以撤銷。本案中,協定書系在老王住院後做手術之前簽訂,老王在對可能造成的傷情以及後果還未完全了解、且急需手術費的前提下簽訂了該協定,老王當時處于危困狀态,缺乏相應判斷能力。協定約定雇主承擔的費用與老王主張的費用有明顯差距,減輕了雇主應當負擔的義務。該協定導緻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使老王遭受重大利益損失,顯失公平,應予撤銷。

《民法典》——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解讀民法典】因急需手術費,在工傷後與雇主簽訂的賠償協定,能反悔撤銷嗎?
【解讀民法典】因急需手術費,在工傷後與雇主簽訂的賠償協定,能反悔撤銷嗎?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來源:原創·吉林新聞綜合廣播

編輯:郭岚、王浩懿

稽核:懷楠

監制:趙敏 鐘曉

【解讀民法典】因急需手術費,在工傷後與雇主簽訂的賠償協定,能反悔撤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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