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EOD項目看過來 這些新規範請查收 →

作者:商丘環境

2024年初,河南省生态環境廳印發《關于推進生态環境導向的開發(EOD)項目規範實施的通知》(豫環辦〔2024〕9号,以下簡稱《通知》),對全省謀劃實施EOD項目進行了規範。

EOD項目看過來 這些新規範請查收 →

EOD項目應當如何申報,如何推進,請看這裡↓↓↓

✔ 什麼是EOD,為什麼要實施EOD項目?

生态環境導向的開發(Eco-environment Oriented Development, 簡稱EOD)模式是以習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為引領,通過産業鍊延伸、組合開發、聯合經營等方式,推動公益性較強的生态環境治理與收益較好的關聯産業有效融合、增值反哺、統籌推進、市場化運作、一體化實施、可持續營運,以生态環境治理提升關聯産業經營收益,以産業增值收益反哺生态環境治理投入,實作生态環境治理外部經濟性内部化的創新性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是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項目實踐,有利于積極穩妥推進生态産品經營開發,推動生态産品價值有效實作。

生态環境治理屬于公益性事業,投入來源主要是政府财政資金,長期以來,面臨着總體投入不足、投融資管道不暢、自我造血功能不足、可持續發展能力有待提高等問題。為探索通過市場化、多元化方式推進生态環境治理,生态環境部推了“環境修複+開發建設”的EOD模式。

EOD模式

EOD模式是生态環境治理模式的重大創新,通過生态環境治理項目改善生态環境品質,提升發展品質,為産業開發帶來增量收益,并依靠産業收益反哺生态環境治理的投入,有效緩解政府投入壓力,較好破解生态環境治理融資難的瓶頸,有利于積極穩妥推進生态産品經營開發,推動生态産品價值有效實作。

✔ 河南省推進EOD項目的現狀如何?

01

積極申報國家試點

2020年和2021年,生态環境部分兩批征集EOD試點項目,我省先後有5個項目納入國家試點。

02

積極申請入庫

2022年,生态環境部上線了國家生态環保金融支援項目管理系統,将各地符合條件的EOD項目納入推送庫,推送至金融機構。截至2024年一季度,除5個試點項目外,我省共納入推送庫8個。

目前,我省EOD項目已累計獲得銀行授信18.4億元,發放貸款9.5億元,較好地彌補了各級生态環境資金投入不足的問題。

✔ 印發《通知》的背景是什麼?

2023年底,生态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生态環境導向的開發(EOD)項目實施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導則》),提出要積極穩妥、規範有序推進生态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創新。自此,EOD項目的謀劃、設計、實施、評估、監督等,有了依據和标準。

EOD模式推出以來,我省各地高度關注,謀劃實施需求持續增加,但是,各地對EOD模式了解有偏差,存在政策把握不精準、方案編制品質不高、内容和投資盲目擴大、項目落地難等問題。

➤為了規範我省EOD項目實施,在《實施導則》的基礎上,我省将相關政策和要求進行了細化延伸,印發該《通知》,更好地幫助地方提升項目謀劃能力和實施可行性,引導各地守正創新,推進EOD模式行穩緻遠。

✔《通知》的核心内容是什麼?

01

已入庫項目要規範實施

國家《實施導則》對EOD項目進行了規範,與申報兩批試點的要求相比,部分要點有了明顯變化。

如關于項目實施主體,申報試點時,要求申報主體和實施主體為市(縣、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等,《實施導則》要求,市、縣(區)人民政府或園區管委會是項目組織主體,項目實施主體必須是采用競争性方式确定的市場主體。

再如政府資金,從首批試點的“探索政府債券、政府投資基金、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多種投融資模式”,到如今的“不得含有政府資金投入”“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債務”。

《實施導則》印發後,前期的各個項目需按《實施導則》進行規範,本《通知》專門進行了明确。

02

新謀劃項目要提升品質

生态環境部組織申報EOD項目試點以來,EOD模式一直具有明确的特征标準和嚴格的适用條件:生态為基,必須有急需解決的生态環境問題,項目實施後生态環境品質必須明顯改善;深度融合,生态環境治理與産業開發之間須密切關聯;增值反哺,生态環境改善能夠有效提升關聯産業開發品質和價值,産業發展增值要反哺生态環境治理,通過關聯産業增值收益平衡生态環境治理投入;市場運作,同一個市場主體負責整個EOD項目的落地實施、運維經營,自主決策、自負盈虧。

➤但是,從各地項目謀劃和實施看,各地存在明顯短闆,項目品質參差不齊,要素保障不全導緻無法落地的項目時有發生,将無關聯項目捆綁、求大求全現象突出,以實施EOD項目之名行融資之實、以生态環境治理之名行産業開發之實的目的性較為明顯。

本《通知》明确,謀劃EOD項目要重品質,不要求數量。

03

嚴控項目數量

EOD模式并非成熟的項目組織模式,目前尚處于摸索和試點階段。國家要求每省每年送出不超過5個項目。

為了提高項目的可落地性,我們将每年全省的5個名額細化為:以省轄市為單元,全區域内每年送出不超過1個項目;以縣(市、區)為機關,區域内謀劃、實施的項目不超過1個。對于實施效果好、示範性強、已取得成功經驗并打造形成典型案例的地區,我們将适當放寬名額限制。

➤為鼓勵和引導更多社會資本投入到生态環境領域,我省拟計劃建立省級項目庫,省級庫建成後,将出台相應入庫指南,對數量的限制将随之調整。

04

未入庫項目算不算EOD模式

受項目申報個數、項目體量限制,各地謀劃的EOD項目,無法保證都能入庫。但在EOD項目實踐中,關于未入庫項目是不是EOD模式,項目實施方和金融機構意見不一緻。為了打破未入庫項目的融資壁壘,本《通知》專門強調,隻要堅持EOD核心要義,不管入不入庫,都可以采用EOD模式實施項目。未入庫的項目,以備案的形式報送省生态環境廳,并根據省廳指導意見進行修改完善,也屬于EOD項目範疇,但備案隻是認定為EOD模式的依據,不作為項目融資依據。金融機構是否給予融資,仍要按照《實施導則》第十六條,遵循獨立審貸(或審批)、自主決策、自擔風險的原則,不得以備案為名放松審查審批标準。

下一步,我們将繼續加大力度,督促指導各地開展EOD模式探索。一是組織開展宣傳教育訓練,提升各地對EOD模式的正确了解和理性認識,增強謀劃和實施能力。二是建立省級項目庫,對接地方金融機構,拓寬EOD項目融資管道。三是認真稽核各地上報的項目,從嚴把控,提升項目品質,穩妥推進EOD項目入庫和實施。四是開展項目跟蹤評估,對典型案例進行總結推廣。

來源:河南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