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貨拉拉司機不貼車身廣告就要扣錢、停單?律師解讀

作者:紅星新聞

“拉貨就找,貨拉拉”“拉貨、搬家、運東西”,在不少加盟“貨拉拉”平台的司機的車輛上,可以看到類似廣告車貼。近日,“貨拉拉”平台的司機廖師傅向記者投訴,自己車輛被要求必須張貼貨拉拉平台廣告辨別,且因未按時上傳貼有廣告的車輛照片,被平台扣除200元保證金。

紅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司機被貨拉拉要求張貼車身廣告,否則将被罰的情況已在多地發生。在記者的調查走訪中,有多名受訪司機表示,不貼平台辨別或未上傳相應車輛照片,還将被停止派單。

律師認為,根據法律規定,車主是否有義務在車身張貼廣告,需要以車主與貨拉拉平台簽訂的協定内容為依據,如果協定約定車主有義務張貼規範廣告,車主需履行相應義務;否則,平台無權要求張貼。

貨拉拉司機不貼車身廣告就要扣錢、停單?律師解讀

廖師傅車輛的車身廣告

司機反映:

未能按要求上傳車身廣告照片,被貨拉拉扣罰200元

4月7日,貨拉拉平台司機廖師傅向12345熱線投訴稱,他因未及時在平台上傳貼有貨拉拉廣告的車輛照片,而被平台扣除200元保證金。

“我去年加入了貨拉拉平台,車是我自己的。”廖師傅告訴記者,2023年11月,他偶然了解到,如果加入貨拉拉成為平台上的司機,就能得到平台派單,并可參加活動獲得獎勵。抱着試試看的心态,廖師傅開始與平台從業人員溝通,後加入了貨拉拉平台,成為一名平台注冊司機。

記者看到,2023年12月13日,微信名為“車貼小助手”的從業人員與廖師傅的聊天截圖中顯示,廖師傅表示沒看到貨拉拉車身廣告的合同内容,該從業人員回複:“那個不重要。”接着,廖師傅表示:“說一下有什麼義務和權益。”得到的回複是:“需要拍車貼照片的時候,拍了就是,每個月下發廣告費都會提前通知的。”

在接受記者詢問時,廖師傅表示,當初參加張貼車身廣告活動時,他并沒有和貨拉拉簽訂任何合同,隻是在微信上被對方告知,隻需要每月上傳帶有廣告的車輛照片,就可在首月獲得150元,并在之後每月獲得100元的獎勵。在今年3月,由于廖師傅未能及時按要求上傳車身廣告照片,後被貨拉拉平台扣罰200元。最終,在相關部門的幫助下,廖師傅被扣罰的200元被退還。

貨拉拉司機不貼車身廣告就要扣錢、停單?律師解讀

廖師傅在微信上被告知參加張貼車身廣告活動

在注冊平台司機過程中,勾選的電子版協定中有相關内容嗎?記者以司機身份注冊平台司機,發現需要勾選的協定包括《隐私協定》《軟體使用資訊服務協定》,記者檢視兩份協定的電子版内容後,未看到任何與張貼車身廣告相關的條款。記者添加與廖師傅聊天的“車貼小助手”微信,并以記者身份詢問對方是否與廖師傅簽訂過相關合同或協定,但截至發稿前對方未就此做出回複。

貨拉拉司機不貼車身廣告就要扣錢、停單?律師解讀

電子版協定中未看到任何與張貼車身廣告相關的條款(部分截圖)

記者在成都随機采訪了部分貨拉拉司機。“(是)強制性的,如果不貼接不了單。”在玉林路口,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貨拉拉司機告訴記者,在加入貨拉拉司機團隊之初,即被要求繳納保證金。如司機未按時上傳貼有車身廣告的車輛照片,或拒絕張貼車身廣告,則會被扣除200元保證金,并不再被貨拉拉平台派單。對于相關獎勵,該司機表示,“以前有獎勵,現在沒有收到過。”這名司機表示,他已經忘記是多久前開始沒有獎勵的。一名正在等待裝貨的貨拉拉司機告訴記者,“車身廣告是必須要貼的,現在也沒有得到獎勵了。”

記者梳理發現,類似情況曾被媒體多次曝光。例如,2021年,廣州貨拉拉司機林軍(化名)的貨車被貨拉拉公司要求噴塗“貨拉拉”辨別處理。擔心被交警罰款以及影響接其他平台的訂單,其拒絕噴塗辨別後,被公司從繳納給平台的1000元保證金中扣除200元。

2021年,貨拉拉司機劉師傅也有相同被扣罰保證金200元的遭遇,其因上傳車貼照片不符合要求而導緻稽核不通過,不僅被扣保證金,每接一個訂單還會産生一筆“車貼減扣”的費用。

貨拉拉司機不貼車身廣告就要扣錢、停單?律師解讀

網友貼出的關于車貼抽查的短信

貨拉拉平台回複:

司機需張貼平台廣告,獎勵僅發放一個合同周期

4月9日,就以上情況,記者以注冊司機為由咨詢貨拉拉客服人員。該客服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加入平台的師傅需要統一貼廣告車貼,其目的是讓使用者感覺司機更具“專業性”。

其同時表示,車貼有助于讓更多客戶認識平台,同時有助于師傅表明自己是貨拉拉平台司機的身份,獲得用車客戶的信任。“可以了解為,車貼會令更多的客戶認識貨拉拉,進而為平台帶來更多的訂單,進而為司機師傅們帶來更多的收入。”至于不貼是否會如司機所言影響派單?對方則未回答。

當記者詢問加入貨拉拉成為司機是否必須在車身張貼廣告時,該客服人員回複:“需要貼車貼。”客服人員還表示,對貼車貼的司機會有車貼獎勵,但對于全身車貼的獎勵僅發放一個合同周期,之後不再發放。記者追問合同周期時長是多久,該客服人員先回複:“6個月”,後改口稱“一個合同周期為一年”。

記者亮明身份,詢問客服人員貨拉拉是否存在強制要求司機張貼車身廣告的情況。客服人員表示,需要記者留下自己的身份資訊、手機号碼以及參與投訴的司機師傅相關資訊,稱“會有業務人員回複電話。”但截至發稿前,貨拉拉平台并未回複任何資訊及電話。

車輛上張貼車貼是否會違反交通法規?客服人員回複,正常車貼粘貼隻要不超出車身面積的三分之一,均屬于合規範圍。如果确實被交警以“影響行駛安全”為由罰款,司機可以帶上罰款單據,到貨拉拉在當地的分公司申請相應補償。記者反複詢問,客服人員始終未明确回複補償金額是否有統一标準,是部分補償或全額補償。

貨拉拉司機不貼車身廣告就要扣錢、停單?律師解讀

貨拉拉相關車身廣告

律師:主要看平台與司機是否簽訂協定約定

交管:張貼廣告超過車身三分之一須備案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郭剛律師認為,根據法律規定,車主是否有義務在車身張貼廣告,需要以車主與貨拉拉平台簽訂的協定内容為依據,如果協定約定車主有義務張貼規範廣告,車主需履行相應義務。否則,平台無權要求張貼。

郭剛提醒,張貼廣告的尺寸、内容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不得影響安全駕駛。公司要求車主張貼不規範廣告的行為本身違法,車主是以遭受相關部門處罰的,有權向公司進行索賠;公司因車主不按規定張貼違規廣告進而扣除押金,并限制派單的行為更是嚴重缺乏法律依據。

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進階合夥人、副主任陳逢逢認為:“主要看貨拉拉與司機對貨車的管理、營運、收益等是如何約定的。”陳逢逢表示,如果雙方約定了貨拉拉對貨車車身等附屬部分有管理權限,同時司機可以擷取相應的收益或對收益雙方均有配置設定權,那麼司機應服從貨拉拉對車身的管理,司機應貼車身廣告;否則,貨拉拉無權要求司機貼車身廣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機動車噴塗、粘貼辨別或者車身廣告的,不得影響安全駕駛。成都市警察局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也提醒廣大司機,在車身張貼廣告,其面積超過車身的三分之一且未去車管所備案的,或廣告遮擋車窗玻璃的,均按照擅自改變車身顔色處理,具體處罰視情況而定。

紅星新聞記者 胡謙 實習生 曾令沛 攝影報道

編輯 陳怡西

(下載下傳紅星新聞,報料有獎!)

貨拉拉司機不貼車身廣告就要扣錢、停單?律師解讀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