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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有義有人生:《論語・衛靈公篇》(38)

作者:沐浴墨香張一鳴

子曰:“事君,敬其事而後其食。”

夫子說:“事君,先當敬守職事,把領取俸祿放在後面。”

“事君,敬其事而後其食”這章句《論語》,應該發生在孔子為官期間的心得。孔子當官有三個時期:一是公元前532年,孔子開始為委吏,管理倉庫。公元前531年,孔子改作乘田,管理畜牧;第二個時間是公元前501年,孔子為中都宰,治理中都;第三個時期是公元前500年,孔子由中都宰升小司空,後升大司寇,攝相事。

“事”的本義是官職。《說文》給出的解釋是:“事,職也。”這裡用作動詞,是侍奉;供奉的意思。

“君”,表示古代大夫以上據有土地的各級統治者之通稱。《荀子·禮論》記載:“君者,治辨(通“辦”)之主也。”古代帝王崇尚無為之治,具體的事都由手下人來辦理,這些主持辦理具體事務的人就是“君”。到了西周時期,周朝的王稱為天子,“君”指諸侯國的國君,如齊國的國君齊桓公,魯國的國君魯昭公、魯定公、魯哀公等,是一個諸侯國的當權者,後來,“君”也變成一種敬稱。

春秋末期,社會已經是“君不君,臣不臣”的現狀了。在魯國,國君的權力從魯桓公開始已不在國君的掌控之中,真正掌權的是“季氏三桓”。但在魯國為官的孔子,強調的還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會秩序,是以,他不說事“季氏三桓”,而是說“事君”。“事君”是說一個人在為諸侯國,為國家做事,而不是為當權者在做事,這是孔子“正名”之說的又一例證。

“事君”之道,是要講究忠誠。《論語•泰伯篇》記載:“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一個人對自己所從事的職業要敬重,盡心盡力辦好自己的事情,做好自己的工作,“盡己之所能”為國家做事,即使犧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東漢末年,劉備三顧茅廬,從襄陽隆中請出諸葛亮為軍師。為報答劉備的知遇之恩,諸葛亮一生不辭辛苦,兢兢業業,為國為民,嘔心瀝血。諸葛亮注重選拔人才,任人唯賢;賞罰分明;虛心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嚴格要求各級官吏,懲辦A錢不法行為,以樹立官員廉潔奉公的風氣,可以說是“鞠躬盡瘁,死而後已。”諸葛亮可以說是古代“事君”的典範。

有人将“事君”了解;眼裡隻有國家最高統治者的決定,沒有把國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放在心上,這不是真正的“事君”,這是一個人的奴性,這樣的了解,顯然是不符合孔子這句話的原意的。

有了“事君”這一基本條件,才會有“敬其事而後其食”的說法。

古時候,“恭敬”這兩個字各有側重,“敬”是内心修養,“恭”則是這種修養的外在反映或者顯現。

《禮記•曲禮》記載:“毋不敬。”不要不敬,對于一切人、事都要“敬”。“禮”的本質是“敬”,做一切事情,内心裡都要做到“敬”。

《論語》中,“敬”字出現22處。《論語•子路篇》記載:“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做事時候,要有一顆“敬”心,不可馬虎大意。是以“敬”有專心、認真的意思。“敬”還有修身的意義。《論語•憲問篇》記載:“修己以敬。”意思是說,修養自身以敬人、敬事。《論語•季氏篇》記載:“事思敬”等等。

南宋大儒朱熹說:“敬者,主一無适之謂。”“主一”是專注于一事,專心緻志;“無适”是說無雜念、不分心,心無旁骛。一個人把事情當做一件事,認真去做,這就是“敬”。

《弟子規》記載:“執虛器,如執盈;入虛室,如有人。”這也是敬!即使拿着空空的容器,也要像盛滿東西時一樣小心翼翼;走進無人的空房子,也要像主人在家中一樣,注意自己的舉止,不能随随便便。

“敬其事”講的是把你該的事情、事業做好,結果自然就會有“其食”。

“食”的本義有動詞、名詞兩種用法。作動詞時指進食,吃;用作名詞時,詞義是食物,主要指飯食、糧食。由吃義引申為享受,又由比喻而引申為日食、月食,并進一步引申為虧損。《禮記·坊記》:“君子與其使食浮于人也,甯使人浮于食。”意思是說,君子與其使俸祿高于個人的才能,甯可使才能超過個人所得的俸祿。這裡的“食”,指的就是食祿。

孔子這句話告訴我們;一個人應該盡職為先,食祿為後,這才是真正的“事君”之道。《論語•雍也篇》記載,原思為之宰,與之粟九百,辭。子曰:“毋,以與爾鄰裡鄉黨乎!”這段話的大意是,原思給孔子家當總管,孔子給他俸米九百,原思推辭不要。孔子說:“不要推辭了。如果感覺給的多了,就把多餘的給你的鄉親們吧。”孔子的意思是說;原憲,這是你該得的報酬,你也不要推辭。該得的一定要拿,不該得的一定不要伸手,不僅僅指不可貪圖錢财,也包括對突然降臨的功名利祿。有個成語叫“無功不受祿”,意思是指一個人沒有建立功勞,就不可無故接受俸祿。也泛指對人沒有好處,就不可接受人家的饋贈或優待;否則的話,用陳毅元帥的一句話,那就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在“事君”的過程中,“敬其事”才能“後其食”。用現在的話說一個人先全力以赴工作了,才有資格談報酬這事兒。

孔子這句話的意思,也不是說“先把活幹好,再說拿錢的事”,如此了解的話,幹活的目的就是為了拿錢。可能出現的情況就是誰給錢多,就給誰幹活,這豈不是“有奶便是娘,有錢便是爹”嗎?君子“事君”,不以求祿為目的,是為了國家和民族的大義,是“謀道不謀食”的境界。但如果事事先講報酬、官位和俸祿,再去做事,這樣的人生境界真的太小了。至于那些無所事事、以權謀私,還好意思拿報酬的人,我們就不必管他了,因為古人已做出了結論,這叫“屍位素餐”。有些機關、企業、事業機關的冗員,憑看人事或其它特殊的關系,隻知道每月按期領取薪金,每日吃喝閑坐,而不做任何工作,這種人都可以說是屍位素餐者。

這裡說的是“事君”,“事商業”也是如此,經商,你也得先“敬其事”,這才是一種經商的大謀略。

如果說“敬其事”是勞動的話,那麼“而後其食”就是勞動後的所得,就如同一分耕耘,一分收獲一樣的。隻有你盡心竭力工作了,你才會有回饋的。這裡需要說明的是;不是說一個人一定是“事君”,就不講“其食”,而是講“敬其事”和“後其食”哪一個更符合君子追求的目标而已。人都有生存的基本需求,但君子除了物質需求外,還有更高層次的需求,那就是為了做成事業,實作自己人生價值,他們往往會把物質待遇的追求放在第二位。是君子,你就會選擇“敬其事”;小人則把“其食”放在人生的第一位,孔子講的是這個意思。

認真學習《論語》,我們逐漸明白,在“勞”與“得”的關系中,孔子強調的是先“勞”,有了結果之後,才是“得。”《論語•雍也篇》記載:“仁者,先難而後獲。”(仁人對難做的事,做在人前面,有收獲時,他甘居人後,這可以說是仁了。)《論語•顔淵篇》記載:“先事後得,非崇德與?”(先做事,而後再考慮自己的所得,不就是一天天提升道德修養了嗎?)孔子的觀點,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工作第一,享受第二。

敬業是一種理念,更是一種能力。

“事君”講的是“敬”,這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小我”和“大我”的問題。“大我”之人,心懷天下,兢兢業業,任勞任怨,這樣做事,自己不會失望,所侍奉的“君”也不會失望的。而“小我”之人,一切唯我為上,斤斤計較,患得患失。

一個人把自己該做的事情做好了,才會有下一層的含義,那就是“後其食。”相反,先“其食”而後再講“其事”,這本身就是一種違背正常的事。如果在做事的過程中,有沒有一顆敬心,結果隻能惹人生厭,還将什麼薪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