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大都市,身體和靈魂都需要馬殺雞。
我有一個朋友,平常特别喜歡去按摩店追求這種身體和靈魂的雙重放松。
然後這幾天不是網上曝光了“東郊到家” “首約到家” “星河到家” “愛尚往約”等上門按摩APP夜越深,生意越火爆,黃了嘛。
圖源:微網誌熱搜
就問他對這事兒怎麼看?
然後他跟我說,這些APP他不少都用過,其實大部分都是嚴格遵守規定,不願意提供不合法服務的。
但少部分他就不願意展開說說了。
其實對于他的回答,我是相信的,畢竟敢光明正大做生意,攬客和招聘技師的廣告貼的全國的電梯到處都是,違法一定是少部分并躲在陰暗面難以被看見的。
但我還是奉勸想要在灰色地帶躍躍欲試的朋友們死了這條心。
因為你可能低估了人民警察的專業能力。昨天我剛在B站看完《91大神落網記》,從一個網吧小視訊到打掉一個跨國涉黃産業鍊,人民警察抽絲剝繭也才有用了3個月而已。
更何況你還是用實名登記的手機号預約的上門按摩呢?
不過我好奇的是,網際網路催生、改造了那麼多高大上的行業,為啥唯獨按摩服務業還在色情的泥潭裡掙紮?
網際網路重塑了一切,但按摩例外
網際網路有句名言,網絡時代,任何傳統生意都值得通過網際網路再做一遍。
瑞幸發現咖啡可以不賣空間,可以網上玩裂變,優剪發現線上預約解決了等待的盲區.....
其實上門按摩APP也是一個道理,它将選擇的過程線上化,為客戶與技師的連結創造了空間。
圖源:某APP首頁截圖
但這個過程中有兩個非常大的BUG,一個是它預設了技師和顧客雙方都是沖着純粹的按摩服務來的。
二是它将最核心的整個按摩服務的交易過程完全置于了監控盲區。
這和美團上的到店按摩服務還是有很大差別的,至少美團線下商家主觀上想監管“涉黃”還是很容易的。
是以最終的結果正如大家所見,無論是“西施”、“樂媛”等APP的命名方式,還是平台上技師清一色的顔值系選拔标準。
圖源:微信小程式
亦或按摩過程中,技師們露骨的話術,一句接着一句,尺度大得驚人......都将上門按摩推向了涉黃的深淵。
為什麼會這樣?
我給大家舉個例子就明白了。
很多年前滴滴順風車總是發生大案大家應該都記得吧,搞市場營銷的朋友應該也記得當時滴滴順風車的營銷導向都是走浪漫邂逅風的,宣傳順風車男司機與女乘客發生的愛情故事。
但結果呢,滴滴順風車大案頻發。
背後的原因當然有彼時滴滴順風車沒有如今一鍵報警、全程監聽的安全體系,但根本原因我認為還是滴滴順風車和上門按摩APP都有一個相似的BUG:
提前預設了乘客和司機都是懷揣着善意的。
但現實可想而知,在那段隐秘的乘車過程與密閉的乘車空間中,司機或乘客的歹意可真的都全憑良心了。
同理,上門按摩的過程中,顧客或技師有“特殊服務”與否也可都全憑各自的道德觀限制了。
是以,和當時下線整頓的滴滴順風車一樣,上門按摩APP不解決交易過程的監管盲區,同樣是個玩不下去的網際網路生意。
網際網路的肮髒,按摩APP和技師都要承擔
為什麼我會有這個觀點,倒不是說交易過程盲區的問題。
我們先從整個網際網路大的層面去思考。
作為普通使用者,我們接觸到的往往都是網際網路最體面的一面。
就好比你在高檔的米其林餐廳享用頂級的和牛美食,你不會看到、甚至不會想到屠宰現場的血腥與殘忍。
網際網路也一樣,我們在手機鍵盤敲幾下就能享受到快捷的外賣美食、友善的打車服務,卻難以想象精準的算法對外賣員、司機的算計。
我們享受電商購物體驗有問必答的服務,卻很難想到網線的另一頭連接配接的是一個時時刻刻緊盯螢幕、生怕錯過任何客服資訊而被扣錢的活生生的人。
如今的按摩行業早已與色情産業形成了強關聯。而對于上門按摩APP上的技師來說,一小部分涉黃違法的鍋,但她們整個群體都要遭受行業污名化帶來的傷害。
而抛開網際網路+經濟的光鮮外衣與“有色眼鏡”,會看到她們在技師身份之外普通人的一面:
她們當中有人為了盡可能多的完成訂單拿提成,可以2天2夜不睡覺;
有人抱怨采耳太費眼睛,幾個月做下來,視力直線下降;
也有人為了拿到技師上崗證不得不自掏腰包參加平台的崗前教育訓練......
當然,付出後的報酬也相當豐厚,比如東郊到家技師的薪資是提成制,根據業績表現,可獲得項目費50%到80%不等的提成。收入越高,提成比例越大。
但我更想說的是,在網際網路放大按摩行業“污名”的背後,她們是被數字化鴻溝淹沒的一批人。
沒有接受良好的教育,輾轉來到這個行業,被網際網路經濟所裹挾參與其中,但卻躲在陰暗面,在大衆關于按摩行業性與色的焦點調侃中消解了一個群體生存的殘酷性。
按摩APP的善與惡,是人性決定的
從商業角度看,上門按摩APP亂象滋生的背後是資本博弈的産物,因為商業的趨利性從不考慮道德與法律的問題。
畢竟當大衆語境下的女性平權進入到這個話語體系,作為技師的女性即便被物化到明碼标價的程度也無人在意。
但經過這一次在公共域場的大範圍讨論,當藏于陰暗面的肮髒暴于陽光之下,被打擊是必然的結果。
但我更想讨論的是,為啥網際網路+模式對按摩行業的改造是失效的?
以我的了解,相較于網際網路對外賣、租車、購物改造負面影響的“次生性”,“按摩”這場交易本身可能就是違法的。
畢竟外賣、租車、購物的交易是人對物的,而按摩是人對人的,而人又是最複雜的。
這其實帶來了一個關于技術/工具發展的哲學命題:
我們說一項技術是好,是壞,是根植于我們所創造的技術中,還是直到有人決定如何使用該技術之前,它都沒有價值觀呢?
就像前段時間剛獲得奧斯卡的電影《奧本海默》,在當下主流的價值觀裡,奧本海默無疑是二戰結束的一位功臣。
但他在原子彈實驗成功後,曾引用印度史詩《薄伽梵歌》裡的一句話:“現在,我成為了死神,世界的毀滅者。”
回到上門按摩APP的話題,這一網際網路工具的創造提升了傳統線下按摩店的效率,并創造了新的市場增量。
但相應地,在實際應用過程中,它又成了“顔色服務”的滋生載體。
我們很難去說這種“惡”的部分是工具本身自帶的還是人為賦予的。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工具的善與惡在人類社會化的語境下去談才有意義。
其實那個哲學命題的答案是什麼并不重要,但它卻影響到我們監管技術的方式,以及誰應該為使用技術的後果負責。
是以我想問大家一個問題,關于上門按摩APP涉黃,技師、平台、消費者該如何劃分各自的責任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