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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宗教專家路易斯:“法輪功”媒體政策分析

作者:中國反邪教

對此,法輪功非常惱火,一名法輪功人員多次發送電子郵件,滋擾海倫女士及其所在的高校,連詹姆斯先生也未能幸免。在苦口婆心與這名法輪功人員交流并提醒他不能使用這種方式幹涉學術自由未果後,詹姆斯先生聯系法輪功媒體,而法輪功卻回應稱這種騷擾系“中國特務”所為。萬般無奈下,詹姆斯先生撰寫了《法輪功欲從我身上攝取“德”——李洪志的受迫害與殉教的神秘教義是如何鼓動法輪功威脅學術自由的》一文,對法輪功幹涉學術自由、滋擾學者和媒體記者等情況進行梳理分析。

2015年11月30日和2016年5月21日,一位名叫“吳建國”的法輪功人員,分别在法輪功媒體和澳洲媒體《新聞周刊》網(Newsweekly.com.au)登載文章,公開承認了他對海倫女士和詹姆斯先生的滋擾,在為法輪功無理辯護的同時,對海倫女士和詹姆斯先生的人格進行了公開污辱。2016年7月,詹姆斯先生撰寫本文,登載在“新興宗教研究中心”網站(Cesnur.org)。通過對法輪功媒體政策的大量研究,詹姆斯先生的這篇新作重點探讨了法輪功主導中國境外媒體的政策、法輪功攻擊排擠他人的原因,作者最後借用社會運動理論概念,部分解讀法輪功的媒體政策,進而得出結論:法輪功操縱媒體。值得指出的是,詹姆斯先生原先十分同情法輪功,在中國政府取締法輪功後,曾在自己的課堂上為法輪功人員提供介紹法輪功的機會和放映法輪功制作的記錄片。在法輪功滋擾事件發生後,他痛感自己以前受到法輪功的蒙騙,愧對自己的學生。凱風網聯系詹姆斯先生後獲得授權,現對該文進行全文翻譯轉載。

美國宗教專家路易斯:“法輪功”媒體政策分析

挪威特羅姆瑟大學宗教學教授詹姆斯·R·路易斯

本文作者:詹姆斯·R·路易斯(James R. Lewis),合作者:妮可·S·拉斯凱爾(Nicole S. Ruskell)

原作者聲明:此文系初稿。未經作者同意,請勿翻印或引用。

此文尚未成稿,我目前正提煉資訊來源,以此作為表達觀點的基礎。首先,我來講述一個用以印證我的結論的故事:

寫這篇文章時,我的身旁正放着一大杯紅葡萄酒,希望能籍此平息我的情緒。這都怪法輪功,這個好鬥、偏激、固執的組織再次企圖不請自到參與奧克蘭聖誕遊行,還不許别人說個“不”字。

多年來,這個準政治性的僞精神修煉組織一直想混迹聖誕遊行。當被要求帶着那些粗劣的蠟筆畫海報離開時,他們立刻就急吼吼起來(蠻橫無理),還威脅要向高等法院上訴……我們在《争鳴》(一個熱線節目)中讨論了這件事,幾分鐘内,法輪功(又名法輪大法)的忠實練習者就打爆了熱線,想要告訴我他們是如何的精神高尚、如何的愛好和平、如何的溫文爾雅,他們隻想要傳播愛和光明。

我對傳播一些“光明”和“愛”并無成見,隻是不要在聖誕大遊行上這樣搞……如果他們認為把遊行組織者告上法庭,就會赢得朋友、左右公衆,這種想法無疑是需要加以糾正的文化斷層。看在上帝的份兒上,這可是聖誕大遊行!

參加這種遊行的組織,是不是應該更具溫恭良善?

幾通電話之後,我很快就厭倦了法輪功的說客們,于是在節目中不再接聽他們的電話。

但這不能阻止他們不斷地撥入電話、威脅要訴諸法律……詛咒我們遭受各種報應。我對這些人的态度,逐漸從聽之任之變成了發自内心的厭惡。他們屬于那種消極攻擊型(蔫壞)的惡棍,不配參與聖誕大遊行。[注1]

法輪功确實起訴了奧克蘭兒童聖誕遊行信托基金會(最終敗訴了)。他們包圍了基金會主席麥克爾·班納特(Michael Barnett)的辦公室并騷擾他,迫使他不得不雇傭私人保镖。不僅在美國,法輪功滿世界的申請參與各種中華文化遊行和節慶,由于他們堅持散布強烈的政治資訊,這類申請屢屢遭拒。

言歸正傳,我将對法輪功的背景資訊展開以下幾個方面的論述:

(1)法輪功主導中國境外媒體的政策;

(2)法輪功攻擊排擠他人的原因;

(3)最後,借用社會運動理論的某些概念,部分解讀法輪功的媒體政策。

第一部分:法輪功取得媒體成功的因素

首先,十幾年前,希瑟·卡萬(Heather Kavan,就職于紐西蘭梅西大學)閱讀了澳洲和紐西蘭報紙上發表的所有有關法輪功的報道(哪怕隻言片語),時間跨度從1999年5月首次提到法輪功直到2005年6月底(不含華文媒體和法輪功自己的報紙《大紀元時報》)。她當時的發現,即使在目前以及在整個英文媒體界中,仍具有廣泛的代表性。

通過對澳洲媒體的研究發現,雖然新聞報道一般傾向于質疑新興宗教運動,并誇大他們的異常行為(理查德森(Richardson),1996;塞爾韋(Selway),1992),但記者們似乎對法輪功接受度頗高,他們竭力淡化這個組織的異常信仰,将它與主流(宗教)活動相提并論……我發現新聞記者們(總體上)支援法輪功:61%的報道對其有利,33%較為中立,隻有6%是負面的。

19.5%的文章對法輪功的描述極為正面。這類文章慷慨激昂,内容似乎逐字照搬法輪功弟子的說法,好多還帶有強烈的反華情緒。它們包括:(1)神奇的故事或例證:患重病的練習者(均為女性)被治愈、精神獲益甚至返老還童;(2)令人痛心的暴行故事:成員(多為女性)被中國政府虐待或綁架;(3)宣傳(法輪功)類文章。

31.1%的文章對法輪功完全正面,但還沒有到登載法輪功弟子自撰文章或過度誇張的程度。這些報道包含了大量抗議侵犯人權的報道,以及由于修煉法輪功(均為男性)而取得人生成功的采訪稿被。

10.4%的文章給出了另外一種角度(例如引述中國大使館的觀點、紐西蘭航空公司禁止法輪功在機場宣傳的原因等),但還是賦予了法輪功正面形象。我把這些也也歸為正面,因為這些作者給出的評論也符合這類标準,例如“撇開法輪功作為宗教運動的合理性和其他原因不談……”(菲茨傑拉德(Fitzgerald),2005)

13.2%的文章雖然給出了另外的視角,但并沒有表明作者的立場。此類例子包括法輪功參與聖誕遊行被拒引發争論的報道,以及禁止法輪功人員在中國大使館外使用擴音器的評論。

19.8%的文章屬于中立性事實報道,任何一方都不會為此發生争執,例如(法輪功的)抗議活動。這類文章大部分都是國際新聞的簡短摘要。

2.6%的文章角度不同,不過法輪功呈現出來是負面的形象。這類文章大部分報道的是負面事件,作者會補充一句:法輪功成員否認與此有關。例如,據稱法輪功弟子在天安門廣場自焚;黑客攻擊香港報紙網站,使通路跳轉到一個帶有法輪功資訊的頁面。

3.4%的文章對法輪功持負面看法。這些文章報道負面事件,例如據稱法輪功成員在悉尼維拉伍德羁留中心割腕,或僅引用譴責法輪功人員的話,如中國大使館人員或魯伯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澳洲新聞大亨默多克之子——譯注)的話。

沒有文章是完全負面的,包括反法輪功或反邪教信源的文章。[注2]

鑒于這些顯著的統計資料,以及媒體在對待法輪功和其他新興宗教運動上的鮮明對比,我們不禁要問:法輪功為什麼會得到(媒體的)差別對待?我認為這是各種因素造成的。

首先,法輪功的創始人李洪志明令禁止其信徒對外界談論這個組織的核心(即高層次)教義,使得外界對其中一些教義十分陌生,更不用說李洪志教義中有關種族主義、性别歧視和同志歧視的那些部分。[注3]

他訓示信徒們要向公衆展現法輪功是一個被中國政府迫害的無辜的精神運動。例如他這樣說道:

……你們在講真相的時候,一定不能講高。你們知道的都是神應該知道的,是我講給你們的,不是講給世人的,是以那些事情是不能講給常人的。你們隻能夠講我們是遭受迫害的,我們的真實情況,我們是好人被無辜的迫害,信仰自由遭到了踐踏,人權遭到了踐踏,這個他們都能接受,馬上就會支援你同情你……知道這些,世人就會說法輪功是被迫害的,而且迫害者那麼邪惡,他就會去說,這不就足矣了嗎?[注4]

法輪功擷取媒體成功的第二個重要因素,是它把對法輪功内部教義的讨論,轉移到對人權問題的讨論上。法輪功能夠把自己置于某個流行的诠釋架構(新聞學常用術語叙事架構,一般包括新聞叙述者和叙事視角——譯注)内,而這個架構以政治壓迫的角度來管窺中國。在發表于1999年的一篇文章中,詹姆斯•曼恩(James Mann)認為,美國媒體(引申開來,即西方媒體)對中國的報道“傾向于把單一故事、形象或概念套用到特定時間上”。[注5]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這個“架構”是中國的藍螞蟻和機器人(諷刺那個時代的中國人都穿藍色衣服、活動像機器人一樣服從和一緻——譯注)。七十年代,伴随尼克松時代中美建交的開啟,這個架構是善良的(或有趣的,可愛的)中國人,即使身處共産主義控制仍然展示着他們不因時間流逝而遜色的品德。八十年代,這個架構是中國正在“走向資本主義”。而九十年代的大部分時間,這個架構則是“專制的中國”——因為美國90年代的架構說中國是一個專制政權,是以幾乎每篇關于中國的報道都必須或多或少地提及政治鎮壓這一主題。(同上)

換而言之,李洪志鼓勵其信徒們向外界展示的故事情節,用的是非常符合西方口味的叙事手法,而這種手法強化了西方原本就對中國自以為是的看法。

除這個叙事架構外,還有中國壓制法輪功的這個客觀事實(這一因素從分析法上來說,應有别于觀察者對有關中國的媒體報道所采用的宏大解析架構)。不過,這個因素并不像它一開始表現出來的那麼簡單。正如我和其他人指出的,“通過他們的挑釁行為”,法輪功信徒顯然是“故意尋求”并刺激當局來對他們進行殘酷鎮壓。[注6]法輪功遭取締之初,個人練習者可以通過簽署一份放棄修煉法輪功的聲明,免除牢獄之苦。然而,李洪志鼓動稱受迫害有益于提升精神修煉,[注7]那些作出最終犧牲的人甚至可以達到“圓滿”的境界(法輪功類似于“徹悟”的一種說法)[注8]。我通常不把類似事實歸入法輪功宏大媒體政策的一部分。然而,在此類事件上,李洪志鼓勵(信徒)示威和抵抗,其隐藏在背後的意圖,似乎是希望通過媒體視角,利用警察殘忍處置法輪功弟子,來激起國際社會的憤怒,進而向中國政府施壓,解除對法輪功的禁令(在論文的最後部分我會進一步探讨)。

還有一個因素,是法輪功成立各種媒體集團,花式利用網際網路。

被取締前,法輪功就已經在中國有效地利用電子郵件組織示威(例如中南海示威)。[注9]四年後,弟子們維護着“世界各地數百個網站”。[注10]十幾年間,這一數字成倍增加[注11],部分原因是由于“大多數海外成員是中國學生和學者,容易接觸到網際網路,具有必要的文化水準和技術能力”。

在全球層面,(這)確定了法輪功對事件的演繹蓋過了中國政府的解釋。西方媒體的新聞報道壓倒性地支援法輪功、譴責中國當局,在中國之外,對該組織的負面評價很少見。毫無疑問,法輪功弟子們在網站上釋出的大量資訊為富有同情心的記者們提供了現成資源,更何況這些記者還面臨着緊迫的截稿期限。[注12]

此外,截止法輪功被取締不久的2000年5月,他們在境外出版了自己的報紙,并于同年8月份在網站上線。2001年,他們建立了新唐人電視台(最初位于紐約)——一個專門針對中國移民的電視訊道。2003年,“希望之聲”電台開始廣播。從1999年開始,本身缺乏駐中國記者的西方媒體就收到了“瑞克林(Rachlin)傳媒集團發出的大量關于法輪功的國際資訊。但從未有人告知我們的是,這個集團本質上就是法輪功的公關公司,由李洪志最狂熱的信徒蓋爾•瑞克林(Gail Rachlin)管理,她也是法輪大法資訊中心的發言人”。[注13]

是以,法輪功遍布網際網路,利用它直接釋出的新聞稿、自身媒體來影響其他媒體。法輪功還間接地通過其他非法輪功信源擴散自己的觀點,造成多個來源口徑一緻的印象。例如,“新聞經常引用大赦國際的報告,但它的報告并沒有經過獨立驗證,其主要來源是法輪功。”[注14]還有,法輪功信徒及其同情者實際上控制着維基百科的相關頁面。[注15]這種控制至關重要。

在網上搜尋東西時,維基百科的相關條目往往居于搜尋結果的第一或第二位,這說明維基百科内容的影響力。維基百科的錄入标準(什麼能錄什麼不能錄)影響着新聞記者的工作,因為他們經常查閱維基百科,并将維基百科的内容當作“背景資料”直接使用,且不标明出處。[注16]

新聞記者通常有嚴格的截稿日期[注17],這就導緻維基百科這個貌似獨立、中立的資訊來源,可以為他們提供一種頗具引吸力的選擇。然而,跟大赦國際的報告一樣,維基百科原來隻不過是散布法輪功觀點的喉舌。

不過,導緻法輪功在媒體占據主導地位的另一因素,是中國好像放棄了大部分海外輿論。中國對法輪功的觀點,有時會通過《人民日報》這類刊物在海外發表,或是通過中國駐各國大使館的網站。但來自中國唯一能夠堅持以反法輪功為目的的,隻有凱風網(http://www.facts.org.cn)。

第二部分:法輪功攻擊政策的發展

在法輪功的整體媒體戰略中,起決定性作用,同時也是最顯著的一點,是它對批評媒體的攻擊,後來還發展到甚至要求媒體為其開辟專欄來傳遞法輪功的資訊。這是在法輪功組織被取締前幾年的核心戰略。具體地說,法輪功在中國發展到足夠大規模引起媒體關注後,“法輪功對所有媒體負面報道的一貫反應是,對相關新聞媒體(無情)反擊,其手段包括從在新聞機構大樓前練功示威到直接騷擾當事編輯人員和記者。”[注18]

1996年至1999年年中,法輪功弟子就因媒體對其負面報道發起了300多次抗議活動,迫使新聞媒體解雇相關記者并公開道歉。在中國,媒體不得妨礙社會穩定,是以如果法輪功的抗議活動引發社會不穩,媒體管理層很快就會屈從于他們的要求。例如,北京電視台曾播出一名博士研究所學生因練習法輪功引發精神病的案例,随後2000多名抗議者包圍了北京電視台,結果電視台解雇了該名記者,當即播放了同情性報道,為了示好,更是向抗議者發放了2000多份便當。嘗到抗議的甜頭之後,法輪功成員變得一發不可收拾。為了防止出現社會騷亂,北京當局規定不得對法輪功進行任何負面報道。[注19]

值得指出的是,法輪功的訴求不僅僅是簡單的“對媒介批判的回應權利,它要求的是對反對者聲音第一時間的審查權……(事實上,)此運動實際上是在要求中國政府利用其審查權來封住法輪功反對者的嘴巴”。[注20]

在大肆攻擊反對者這一方面,法輪功似乎在氣功組織(在上世紀90年代末均受到批判)裡獨一無二。完全可以這樣說,法輪功信徒是從李洪志本人那裡接受的攻擊指令,雖然李洪志謊稱這些行為出自于個人意願。例如,在法輪功被取締前一年,李洪志發表了題為《挖根》的文章,他提到要保護“大法”(這個混雜的名詞大緻相當于佛教裡的“佛法”和道教裡的“道”):

近一個時期由于那幾個曆來想用反對氣功達到出名目地的文痞、科痞、氣功痞不斷造事,唯恐天下不亂。全國各地有一些報紙、電台、電視台,直接動用這些宣傳機器破壞我們大法,在群衆中造成了極壞的影響,這是一個不能忽視的人為地破壞大法。在這種極其特殊的情況下,北京大法弟子采取了一種特殊的辦法,叫那些人停止破壞大法,其實沒錯。這隻是在極限的情況下而做的。但是學員群衆自發的去向這些不了解事實的、不負責的宣傳機構闡明我們的實際情況,這也不能說是錯誤的。[注21]

當時,李洪志堅持法輪功不是一種政治運動,因為這種身份認定将可能招來政府的鎮壓。在同一篇文章中,他試圖将這種政治行為描述成非政治行為:“我講過大法絕對不參與政治,可是這件事本身就是為了叫其對我們的真實情況有個了解、從正面認識我們、不要把我們拉入政治為目地的。”[注22]

法輪功在被中國取締後,依然積極讓批判它的聲音消失。舉個法輪功壓制反對聲音的例子:2001年加拿大《華僑時報》(華文媒體)[注23] 因刊登了一篇圍繞前法輪功成員證詞的批判性文章,被告诽謗罪。4年以後,魁北克最高法院做出對原告(法輪功)不利的判決。判決書上寫道:“法輪功是一個有争論的運動。這種運動不接受批評言論。”同樣地,作為對澳洲《華人日報》一份譴責聲明的回應,法輪功再次提起诽謗訴訟。兩年以後,新南威爾士最高法院判《華人日報》勝訴。[注24]

類似訴訟還有很多。不過,雖然法輪功将訴訟這種含蓄的威脅方式當作總體戰略的一部分,但多數情況下,法輪功信徒也依賴其他手段。例如,2005年,因為美聯社刊登了一篇題為《中國人公開忏悔加入法輪功》[注25]的文章,法輪功成員便在美聯社總部外舉行抗議活動,要求撤回該報道。還有,2008年,美國《紐約時報》刊登了《一場有人難以看下去的中國文化演出》[注26]一文,該文章譴責被法輪功推銷為中華文化盛事的一場演出,實則是法輪功對中國的攻擊,政治性色彩濃厚。結果法輪功的網站對《紐約時報》和文章作者發表了大量的攻擊性言論。

據不完全統計,從2001年起,法輪功弟子在美國、加拿大、瑞典、德國、比利時、西班牙、南韓、希臘、澳洲、玻利維亞以及荷蘭等國,提起了一百多起訴訟,但鮮有勝訴。或許,就像科學教派(又稱山達基教)一樣,法輪功更多的是将訴訟看作是一種騷擾手段,并不在意是否真能取勝。近年來,為了重新引起國際媒體的關注,法輪功媒體大肆報道所謂的大量中國共産黨員退黨的事件(其他媒體認為這種說法并不可信),以及所謂法輪功成員的人體器官被大規模摘除事件(國際媒體對此反應不一)。

結束語:對法輪功媒體政策的理論分析

從李俊鵬(Junpeng Li,音譯)對沖突放大模型的應用[注27],到我和妮可•拉斯凱爾(Nicole S. Ruskell)道德恐慌方法論的部分應用[注28],已經有多種理論用于嘗試分析解讀法輪功和中國政府之間的沖突。為了更具體地關注法輪功的媒體政策,安德魯•容克(Andrew Junker)用社會運動理論家(如:蒂莉Tilly 1995;泰勒Taylor2004)所提出的“戰術技能”概念,對比了法輪功抗議中國當局的方法和中國民主運動的方法。他的分析中和我這篇論文特别相似的觀點是,“參與者們試圖達到的行為特征有着相似性”。容克論證認為,這兩種運動在海外的宣傳戰略是基于之前在中國形成的戰略模式。例如,這兩種運動在中國都采用寫請願書或是公開信的戰術,在海外也采取同樣的手段。在中國,法輪功利用在公衆場合練功來引起關注,在海外也是如此(這在民主運動中沒有出現過)。而中國式民主運動在國内外都進行募捐(這和法輪功不同)。

然而,容克對“工具箱”方式的依賴使得他更關注具體的、基本的戰術,卻忽略了更為宏觀的戰略,比如法輪功攻擊對他們有不利言論的媒體。我已經指出,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後期,法輪功在中國境内的反攻擊行為成效顯著,屢試不爽,企圖用相同的手段在海外也讓媒體失聲,絲毫沒有考慮到這種方式可能招來的敵意(如我們前文所述克爾•伍德罕姆的例子)。

以清海無上師、中功和法輪功(法輪大法)為例,海外抗議活動有可能對抗議群體産生适得其反的效果,這一點在凱文•奧布賴恩(Kevin J. O’Brien)編輯版本《中國流行式抗議(2008)》(Popular Protest in China)中帕特麗夏•桑頓(Patricia M. Thornton)的章節裡有讨論。桑頓的分析,所依據的是被科克(Keck)和斯金克(Sikkink)稱為“回旋镖”模式的跨國支援——企圖通過動員國際網絡和國際輿論來迫使母國的輿論導向發生改變。[注29]然而,她指出,“回旋镖”效果的培養,“有,也不是很少,但代價是:這些被取締的教派對跨國支援所付出努力,結果卻增加了國内外對他們内部事務和公關戰術的密切關注,反而不時對網絡及其支援者産生負面媒體關注。相比因鎮壓産生的反效果(鎮壓能在大衆動員中産生‘瞬間騰飛’的效果),這種反作用則是削弱了運動組織者的信譽,降低他們影響老牌媒體、政客和廣大群眾的能力。”

關于法輪功的部分,她認為該組織的媒體,特别是《大紀元時報》,通過虛假報道所謂的中國高官大規模退黨事件,來“制造異議”。雖然退黨在其他新聞媒體看起來很“可笑”,但是《大紀元時報》及其附屬機構繼續在他們的網站上動态顯示退黨的人員計數。同時,她也說到法輪功對吳弘達(Harry Wu)的攻擊。吳弘達曾就法輪功所說的中國摘取獄中的法輪功信徒器官并賣到國際市場的言論提出異議。法輪功對他進行了惡意攻擊,指控頗多,其中包括說他收了中國政府的錢——看看吳弘達在中國的經曆就知道這是完全不可能的。

總之,為了讓批判聲音消失而采用高壓手段,在所有直接影響媒體的戰略中,這當屬最笨拙的一種。這種方式(甚至會威脅),用桑頓的話說是“幫倒忙”——會敗壞它将自己打扮成無辜的精神修煉運動團體的公關政策。法輪功本可以主動作為,挽自己的形象于既倒。然而,李洪志似乎對國際媒體越來越敵對,并不打算讓他的信徒停止各種挑釁和好戰行為。不久的将來,國際媒體終将清醒,并重新意識到法輪功是個和“中國版的科學教派”一樣的不良組織。随着時間的推移,特别是當李洪志最終退場,法輪功的信徒人數和影響力将會慢慢削弱,直至消失。

注釋(中英文對譯):

[注1] The New Zealand Herald, Kerre Woodham (McIvor), “Booze and Bullies,” 23 Nov 2008.

克爾·伍德罕姆(麥基弗).暢飲與惡棍[N].紐西蘭先驅報2008-11-23

[注2] Heather Kavan (2005), “Print Media Coverage of Falun Gong in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In: Peter Horsfield, ed.: Papers from the Trans-Tasman Research Symposium, ‘Emerging Research in Media, Religion and Culture’.

希瑟·卡萬.澳洲與紐西蘭的法輪功平面媒體報道.皮特·豪斯菲爾德主編.跨塔斯曼研讨會論文集——媒體、宗教和文化的融合研究[C].(2005)

Melbourne: RMIT Publishing, pp. 74-85. The articles to which Kavan refers are: James T. Richardson (1996). “Journalistic bias towards new religious movements in Australia.”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Religion. 11(3), pp. 289-302 and D. Selway (1992). “Religion in the mainstream press: The challenge for the future.” Australian Religious Studies Review, 5(2), pp. 18-24.

墨爾本: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出版社.74-85。卡萬所指文章是:詹姆斯·T·理查德森.新聞工作者對澳洲新興宗教運動持有偏見.當代宗教雜志(1996):11(3)289-302頁;和D·塞爾韋.主流媒體眼中的宗教:對未來的挑戰.澳洲宗教評論.(1992)5(2)18-24頁.

[注3] I have briefly discussed this aspect of LHZ’s teachings in, “Sucking the ‘De’ Out of Me: How an Esoteric Theory of Persecution and Martyrdom Fuels Falun Gong’s Assault on Intellectual Freedom.” Alternative Spirituality and Religion Review 7:1 (2016), pp. 101-102. I also discuss the aspect of LHZ’s teachings that prompts followers to seek martyrdom. The most detailed treatment of FLG’s teachings in English is Benjamin Penny’s excellent, The Religion of Falun Gong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12)

我在《法輪功欲從我身上攝取“德”——李洪志的受迫害與殉教的神秘教義是如何鼓動法輪功威脅學術自由的》一文中簡要探讨了李洪志教義中這方面内容.另類靈修和宗教評論. 7:1 (2016).101-201頁.我還探讨了李洪志教義中促使信徒尋求殉難的部分。本傑明·潘尼. 法輪功的宗教.芝加哥:芝加哥大學出版社.2012.這是用英語撰寫的對法輪功教義處理得最好的文章。

[注4] Li Hongzhi, “Explaining the Fa During the 2003 Lantern Festival at the U.S. West Fa Conference.” (15 February 2003. Los Angeles). LHZ’s rhetorical question practically begs the further question, Enough for what? If Li’s purpose is convert more individuals to FLG and thus save them from the suffering during imminent apocalypse, then, according to his own teachings, this is nowhere near enough to save them. Rather, this minimal amount of information is just enough to evoke public sympathy for FLG’s campaign to overturn the ban against the group in China. This goal – not saving souls – appears to be the overriding focus of LHZ’s concern.

引用自李洪志《二零零三年元宵節美國西部法會講法》(2003年2月15日,洛杉矶)。李洪志的反問實際上引出了進一步的問題:什麼“足矣”了?如果李洪志的目的是轉化更多的人練習法輪功,進而使他們免受即将到來的苦難,那麼根據他的教義,這遠遠不足以拯救大家。然而,這個微小的資訊卻足夠喚起公衆對法輪功反抗中國政府、推翻禁令的同情。這個目的似乎才是李洪志最關心的,而并非拯救靈魂。

[注5] James Mann (1999) “Framing China." Media Studies Journal: Covering China 13:1.

詹姆斯·曼恩.架構化的中國.媒體研究期刊:全景中國13:1(1999)

[注6] David A. Palmer (2001). “Falun Gong: Between Sectarianism and Universal Salvation.” China Perspectives 35, p. 17.

宗樹人.法輪功:宗派主義還是普救世人.中國觀點35,17.(2001)

[注7] Lewis (2016) “Sucking the ‘De’ Out of Me.”

路易斯.法輪功欲從我身上攝取“德” (2016).

[注8] Susan J. Palmer (2003). “Healing to Protest: Conversion Patterns Among the Practitioners of Falun Gong.” Nova Religio: The Journal of Alternative and Emergent Religions 6:2, 348-364.

蘇珊·J·帕爾默. 療愈抗議:法輪功練習者中的轉換模式[J].新興宗教:非傳統宗教和新興宗教期刊6:2(2003).348-364

[注9] Mark R. Bell and Taylor C. Boas (2003). "Falun Gong and the Internet: Evangelism, community, and struggle for survival." Nova Religio: The Journal of Alternative and Emergent Religions 6.2, p. 283.

馬克·R·貝爾和泰勒·C·博厄斯.法輪功與網際網路:福音傳道、社群及為生存而鬥争[J]. 新興宗教:非傳統宗教和新興宗教期刊.6:2.283

[注10] Ibid., p. 278.

同上,278

[注11] Yuezhi Zhao (2003) “Falun Gong, Identity, and the Struggle over Meaning Inside and Outside China.” In Nick Couldry and James Curran, eds., Contesting Media Power: Alternative Media in a Networked World (Rowman & Littlefield), p.214.

趙越志(Yuezhi Zhao音譯). 法輪功:身份以及在中國及國外抗争的意義 . 尼克庫爾德裡和詹姆斯科倫主編 . 媒體競争的力量:網絡世界中的另類媒體 .羅曼和利特爾菲爾德出版集團公司,214(2003)

[注12] Bell and Boas (2003) “Falun Gong and the Internet,” p. 287.

貝爾和博厄斯. 法輪功與網際網路[A]. 287(2003)

[注13] Kavan (2005). Print Media Coverage.

卡萬. 平面媒體報道.(2005)

[注14] Ibid.

同上

[注15] E.g., in this regard refer to Sheng Jiang (2015) “Is Falun Gong’s Wikipedia page objective?” https://www.quora.com/is-Falun-Gongs-Weikipedia-page-objective (Accessed 19 June 2016) and User: Colipon/Falun Gong. https://en.wikipedia.org/wiki/User:Colipon/Falun_Gong (Accessed 20 June 2016).

例如,在這點上指江盛(Sheng Jiang音譯)(2015)《法輪功的維基百科頁面客觀嗎?》 https://www.quora.com/is-Falun-Gongs-Weikipedia-page-objective(更新日期:2016年6月19日)使用者名 Colipon/Falun Gong

https://en.wikipedia.org/wiki/User:Colipon/Falun_Gong (更新日期:2016年6月20日)

[注16] Simson L. Garfinkel (2008). “Wikipedia and the Meaning of Truth: Why the online encyclopedia’s epistemology should worry those who care about traditional notions of accuracy.” MIT Technology Review.

https://www.technologyreview.com/s/411041/wikipedia-and-the-meaning-of-truth/ (Accessed 9 July 2016). For some academicians, Wikipedia “seems to represent the worst of how the Internet has dumbed down the research process, with its easily accessible but unsubstantiated (if not downright false)information.” Darren Crovitz and W. Scott Smoot (2009).

“Wikipedia: Friend, Not Foe.” The English Journal 98:3, p. 91.

西姆森• L•加芬貝爾(2008),《維基百科與真相的意義:為何網上百科全書的認識論應擔心關注傳統精度概念的那些人》,《麻省理工科技評論》

https://www.technologyreview.com/s/411041/wikipedia-and-the-meaning-of-truth/(發表于2016年7月9日)

一些知識分子認為,維基百科“因易擷取未經證明的資訊(如果并非完全錯誤的話),似乎将網際網路如何腦殘拉低研究工序這最糟糕一面展現了出來。”Darren Crovitz and W. Scott Smoot(2009),《維基百科:是朋友不是敵人》,《英語雜志》第91頁

[注17] Kavan (2005). Print Media Coverage.

卡萬(2005),平面媒體報道

[注18] Zhao (2003) “Falun Gong, Identity, and the Struggle,” pp.214-215.

趙(2003)《法輪功,身份與抗掙》,第214頁至215頁

[注19] Kavan (2008) “Falun Gong in the Media,” p. 3.

[注20] Zhao (2003) “Falun Gong, Identity, and the Struggle,” p. 215.

趙(2003)《法輪功、身份與抗掙》, 第215頁

[注21] Li Hongzhi (1998) “Digging Out the Roots.” http://en.falundafa.org/eng/jjyz72.htm. Downloaded 20 June 2016

李洪志(1998)《挖根》,http://en.falundafa.org/eng/jjyz72.htm下載下傳于2016年6月20日

[注22] Ibid.

同上

[注23] http://www.chinesepress.com/

[注24] Lewis (2016) “Sucking the ‘De’ out of Me.”

路易斯(2016)《法輪功欲從我身上攝取“德”》

[注25] Associated Press, “Chinese Show Off Repentant Falun Gong” (2005).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articles/A26902-2005Jan21_2.html Accessed: 5 June 2015.

美聯社《中國人公開忏悔加入法輪功》,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articles/A26902-2005Jan21_2.html,發表于2015年6月15日

[注26] Eric Konigsberg, “A Glimpse of Chinese Culture That Some Find Hard to Watch.” New York Times (26 February 2008).

http://www.nytimes.com/2008/02/06yregion/06splendor.html?scp=1&sq=A+Glimpse+of+Chinese+Culture+That+So me+Find+Hard+to+Watch&st=nyt Accessed: 5 June 2015

艾瑞克·孔尼伯格(Eric Konigsberg),《一場有人難以看下去的中國文化演出》(A Glimpse of Chinese Culture That Some Find Hard to Watch),《紐約時報》(2008年2月26日)

[注27] Junpeng Li (2013) “The Religion of the Nonreligious and the Politics of the Apolitical: The Transformation of Falun Gong from Healing Practice to Political Movement, Religion,” Politics and Religion 7, pp. 177-208.

李俊鵬(2013)《無信仰者的宗教和無關政治的政治:法輪功從治愈練習到政治運動和宗教的轉變》,《宗教與政治》第七期,第177頁至208頁

[注28] James R. Lewis and Nicole S. Ruskell (forthcoming), “Understanding Falun Gong’s Martyrdom Strategy as Spiritual Terrorism,” In James R. Lewis, ed. Cambridge Companion to Religion and Terrorism. Cambridge, 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詹姆斯·R·路易斯和妮可·S·拉斯凱爾,《将法輪功的殉道政策了解為精神恐怖主義》,《劍橋宗教與恐怖主義指南》(詹姆斯 R.路易斯主編),英國劍橋大學出版社

[注29] Margaret E. Keck and Karen Sikkink (1998), Activists Beyond Borders: Advocacy Networks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瑪格麗特·E·科克和凱倫·斯金克(1998),超越國界的活動家:國際政治中的倡議網絡,伊薩卡島:康乃爾大學通訊社發表出于存檔記錄。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新宗教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udies on New Religions,CESNUR)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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