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3名國中生欺淩同學後竟砸死埋屍,“惡魔”是如何形成的?如何保護孩子?

3名國中生欺淩同學後竟砸死埋屍,“惡魔”是如何形成的?如何保護孩子?

01、3個國中生聯手殺害同學,駭人聽聞!

很多成年人連殺一隻雞都害怕得心驚膽戰,可3個國中生把同學殘忍殺害後,還極其淡定!

最近,河北邯鄲“3名國中生殺害同學埋屍案”獲得全網關注(下簡稱“邯鄲案”)。

3名國中生欺淩同學後竟砸死埋屍,“惡魔”是如何形成的?如何保護孩子?

圖檔來源于網絡

3月10日,河北邯鄲肥鄉區北高鎮張莊村3名國中生将同班同學王某某殺害,然後将屍體掩埋在一個廢棄的蔬菜大棚裡。

這3個犯罪嫌疑人心理素質“極強”,殺人之後若無其事地各回各家,完全沒表現出恐慌。

王某某的家人報警後,警察和村支書一起去這3個嫌疑人家裡詢問,他們還非常淡定地撒謊說沒有。直到警方搜集到更多證據後,他們才承認把王某某埋在了蔬菜大棚裡!

警察還發現,他們殺害同學是有預謀的,案發前一天就開始在蔬菜大棚挖坑,案發當天又挖了一次,埋屍的深坑有0.56米深。

王某某的屍體被挖出來時,身上多處有嚴重傷口,臉部還被鐵鏟砸得面目全非!可想而知受到了多麼可怕、殘忍的虐待!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層出不窮,一次次給社會大衆帶來心理沖擊,網友們的内心已經“鍛煉”得挺強大的了。可這個案件資訊曝光時,網友們還是感到駭人聽聞、極其可怕,“惡魔果然是不分年齡的!”

目前,邯鄲警方以故意殺人罪,對這3名“惡魔”予以了刑事拘留。有的網友認為這3人是“天生的壞種”,應該處以極刑。

不過,按照大陸現行的刑法,犯罪時未滿18歲的人,不适用死刑。網友們紛紛讨論到底該對這3個人處以怎樣的刑罰,才足以還受害者家庭一個公道,緩解社會大衆所受到的心理沖擊。很多法律、刑事專家也公開發表意見。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李玫瑾教授就認為,應該對這3個未成年犯罪者的父母處以同等的刑罰,還必須要求他們對被害者家人進行賠償。

這個專業觀點一出,很多網友強烈支援,包括我在内。這3名“惡魔”國中生的監護人也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接受嚴懲!

因為,當孩子犯罪後,隻讓父母承擔民事責任是遠遠不夠的。在很多經濟條件優越的家庭中,父母本來就擅長花錢幫孩子“擦屁股”,擺平孩子闖的禍。如果隻讓他們作出經濟賠償,震懾力将會非常弱。

相比之下,刑事責任能對父母起到更好的震懾力,這能倒逼他們更加用心地教育、管束孩子,更大程度地減少未成年人犯罪。

02、刑事責任年齡下調到幾歲最合适?

近幾年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頻繁發生,大衆一直呼籲推進相關法律的完善,刑事責任年齡也有所下調。

目前,大陸《刑法》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完全刑事責任。也就是說,無論是什麼程度的刑事案件,包括醉駕、金額達到一定程度的偷盜等,他們都要承擔刑事責任。

而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隻有犯下嚴重的刑事案件時,才負刑事責任,包括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緻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

至于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刑事責任的範圍進一步收窄,隻有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緻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殘忍手段緻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才應當負刑事責任。

刑法還說,對不滿18周歲的人,即使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也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很多人認為,雖然刑事責任年齡已經下調,但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懲罰力度還是不夠;而且,未成年犯罪者的父母完全不用承擔刑事責任,這也是不合理的,不合理的事情就要改變。

如今的未成年人在網絡上接觸到大量資訊,很多人從國小開始,就不是所謂天真爛漫的孩子。對比起他們父母那一代人的同年齡階段,現在未成年人的心智更早成熟,而且是成熟得多得多!

他們很可能知道法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甚至扭曲了解為“即使我殺人了,法律也會保護我,我不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會助長他們犯罪的念頭。

即使孩子未滿12歲,他們也完全有可能犯下嚴重的惡行,刻意奪人性命!

去年3月,雲南昆明發生過一起驚險的事件。一名7歲女孩想把一名4歲男孩往井裡扔,男童用手死死地抓住水井邊緣,女孩卻發狠地掰開男孩的手,讓其落下,随後淡定離開。

這口井水深2米,足以淹死男孩。好在男孩不斷呼救,附近村民聽到之後立刻救援,才未釀成悲劇。

要是當時男孩未被救起來,這名7歲女孩就成了“殺人兇手”!可在目前的刑法下,她完全不用負刑事責任。

最近,很受網友歡迎的法學教授羅翔也公開談論了“邯鄲案”。他說,法律從來不可能解決所有的社會問題,但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對于犯下彌天重罪的人依然要進行必要的懲罰,隻有懲罰才能帶來改造的效果。

按照這個專業觀點,我認為,為了加大力度減少未成年人犯罪,相關部門可以考慮将刑事責任年齡下調到3周歲。

3周歲之前的孩子還是幼兒,基本沒有對别人造成嚴重傷害的體力和智力。再加上他們還未上學,主要生活在家裡,對社會的危害風險非常低。

但是3周歲以後,很多孩子就上幼稚園了。很多幼稚園裡已經出現了校園欺淩現象,一些孩子經常惡意欺負同學,對别人造成嚴重的心身傷害。

當然,這裡建議把刑事責任下調到3周歲,也是指在特定範圍内的。隻有孩子犯下極其嚴重、對受害者傷害性極大的行為,主觀意圖非常惡劣時,才能考慮追求其刑事責任,并對其父母一起追究刑事責任。

而且,刑事責任的程度有多種,從輕到重分别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也可以根據孩子的年齡進行合理判處,既能實作震懾和懲罰作用,也不會過重。

03、這3種錯誤的家庭教育,易教出犯罪的孩子

根據報道,“邯鄲案”中3名殺害同學的國中生都是“留守兒童”,父母都不在身邊,平時跟着爺爺奶奶生活。

很多人一聽“留守兒童”都心生憐憫,覺得他們缺乏父愛母愛,非常可憐。每年有大量熱心網友給貧困地區的留守兒童捐款捐物,對他們非常關愛。

可是很多人沒有意識到,有很多留守兒童正是因為缺乏父母的陪伴和積極引導,他們會逐漸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成為兇殘之徒!

我們曾經分析過,未成年人犯下惡行,這并不是他們天生就是“壞種”,而是源于不當的家庭教育方式。

簡單來說,他們的父母往往犯了以下3種家庭教育上的錯誤,希望廣大父母引以為鑒:

第一個錯誤,父母缺乏積極的三觀,追求吃喝玩樂,缺乏更高層面的精神追求,有的甚至沾染上賭博、毒品。

他們對孩子的高品質陪伴極其缺乏,但又在物質上過度溺愛,這容易導緻孩子同樣精神空虛,一味追求物質享受,喜歡與同學攀比、炫富。

當這些孩子闖禍時,其父母往往會動用資源為孩子擺平,孩子從來不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種教育方式逐漸把孩子縱容得無法無天,孩子的行為越來越過分,最終嚴重突破法律底線。

知名歌唱家李雙江和夢鴿非常寵溺他們的兒子李天一(現改名為“李冠豐”),李天一被慣得飛揚跋扈、目中無人,最終因犯下強奸罪而入獄。

父母容易犯下的第二種錯誤,是兩人之間經常吵架,對孩子也動辄打罵,家庭氣氛非常壓抑,還充滿了火藥味。

這些父母有可能還秉持着“不打不成材”的落後教育觀念,又或者當自己有強烈的負性情緒時難以自我調整,沖孩子撒氣,對孩子抱怨、指責、辱罵、甚至打罵。

在這種家庭環境下長大的孩子,他們很懂得察言觀色,有一定的讨好型人格。他們遭受了大量來自原生家庭的疊加性心理創傷,内心長期壓抑、痛苦。

有的孩子一直缺乏情緒釋放管道,長期隐忍,不斷自我否定,很容易罹患抑郁症。

而有的孩子則會尋找自己的“出氣筒”,将負性情緒發洩到比自己更弱小的同學身上,對他們謾罵、拳打腳踢,甚至可能在欺淩别人時感到開心、興奮,類似行為成瘾了。

如果老師、家長不及時介入幹預,從根源上解決問題,他們的欺淩行為會越來越嚴重!

第三種家庭教育錯誤:父母缺乏自我檢討意識和能力,遇事總是外歸因,有人格異常,并導緻孩子也出現同類問題。

這部分父母遇到人際沖突和沖突時,給人感覺蠻不講理、咄咄逼人,認為一切都是别人的錯,幾乎從不理性分析自身的問題。

看到一些社會新聞時,他們也很可能像個憤青一樣,一味埋怨、指責外界和社會。這部分父母往往是有偏執型人格異常的。

他們的孩子在潛移默化之下,也變得缺乏自我檢討的意識與能力,遇事也總是外歸因,很容易在學校與老師、同學發生沖突,甚至上升為肢體沖突事件。

很多留守兒童雖然很少跟父母在一起,但父母回家時、給他們打電話或視訊聊天時,多多少少都會對孩子産生影響。

而且,如果留守兒童的日常照顧者——比如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他們也有上述問題的話,就更有可能持續對孩子産生負面影響。

在“邯鄲案”中,3名殺人兇手平時肯定有過欺負同學的行為,他們的父母極有可能有所耳聞,但從不重視,更沒有及時介入教育孩子。

如果是這樣的話,這些父母很可能就有一定程度的人格異常,對别人的痛苦視而不見,幾乎沒有同理心。

除了家庭因素外,網絡遊戲對未成年人的負面影響也不能忽視。很多未成年人非常喜歡玩遊戲,尤其愛暴力、血腥的殺人遊戲,覺得玩起來非常痛快。

留守兒童缺乏父母監督,更有可能會沉迷在遊戲中,甚至難以分辨現實與虛拟世界。他們殺人後表現得非常冷血、無情,不排除可能是因為他們在遊戲中已經重複了無數遍這種暴力行為了,即使發生在現實生活中,他們的内心也幾乎毫無波瀾。

希望父母們要避免上面3類家庭教育錯誤,學會真正科學的育兒知識,還要留意一些不良的網絡遊戲對孩子的負面影響。

有報道說,“邯鄲案”中幾個學生的校長說,參與殺人的其中一個學生平時成績還不錯,是以他覺得非常震驚。

很多人有刻闆認知,認為成績好的學生,品行也會比較好,是個乖孩子。但事實上,人格異常跟成績是否優秀、能力是否出衆并不是絕對的正相關。

今年1月16日,美國矽谷發生“清華大學谷歌工程師陳立人暴力殺妻案”,轟動全網!陳立人的成績和履曆極其優秀,是“别人家的孩子”中的天花闆,是父母們不斷“雞娃”的優秀作品,最終卻殘忍殺妻!

是以,孩子“成才”之前要先“成人”,希望父母不要一味“雞娃”,更重要的是引導孩子樹立積極的三觀,勇于承擔責任,形成越挫越勇的高逆商,預防孩子走上歧途!

04、如何保護好孩子,避免其遭受校園欺淩?

“邯鄲案”之是以會引起全網關注,不斷發酵,除了因為情節特别惡劣之外,還因為它激活了很多人相似的疊加性心理創傷——他們也曾經遭受過校園欺淩。

每個父母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學校裡被欺負,尤其是如果他們自己以前被欺淩過的話,更加不願意孩子遭受同樣的痛苦。

可是,父母有這個願望是遠遠不夠的,還要掌握避免孩子遭到校園欺淩的有效方法,切切實實地保護好孩子。

第一,無論父母之間是婚姻存續,還是已經離婚,兩人都要保持和諧、良好的關系,也要避免對孩子采取簡單、粗暴的家庭教育方式,有意識地營造出良好的家庭氛圍和親子關系。

看起來這跟“校園欺淩”不直接相關,但其實這有助于孩子形成更加積極、自信的性格。

否則的話,家庭氣氛和家庭關系不良的孩子,在學校容易顯得膽小怕事、内向怯懦、逆來順受,他們是“欺淩者”最傾向于選擇的目标。

很多父母可能會覺得性格内向、膽小是天生的,但臨床精準化心理幹預發現,這種性格主要是後天形成的,與父母的家庭教育方式有很大關系。

比如,父母長期缺乏對孩子的陪伴和關注,又或者教育方式比較簡單粗暴,覺得孩子不聽話就大聲批評、拉長了臉,又或者總是否定孩子。孩子心裡害怕,缺乏安全感和自信,性格也就更容易變得内向、膽小。

而且,因為父母沒有滿足他們的情感訴求,他們往往過分渴望友情,很容易為了得到同伴的認可而委屈自己、讨好别人。但這種讨好換來的很可能不是平等的友誼,而可能是被同伴欺淩,被當成軟柿子來捏。

第二,父母要真正走進孩子的内心,并掌握良性溝通三步曲:共情、傾聽、積極引導,讓孩子的内心對父母是敞開的、親密的。

在這種情況下,哪怕孩子遭遇了校園欺淩,他們也願意第一時間告訴父母,而父母能夠及時采取科學的方法應對。

不過,需要提醒父母的是,在得知孩子遭受了校園欺淩後,一定不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指責孩子沒用、讓孩子直接打回去。這會令孩子認為告訴父母根本解決不了問題,很快就會對父母關閉心門。

第三,父母可以多引導孩子強身健體,如果孩子的身體能夠承受的話,甚至可以考慮學習跆拳道、拳擊等課程。這對于性格已經比較内向、軟弱,或者體質較弱的孩子,甚至是已經遭受過欺淩的孩子,更加适合!

運動不但能增強孩子的體質,提升自我防衛、自我保護的能力,還能調節孩子的情緒和性格,讓他們恢複一定的自信。

第四,父母要引導孩子掌握一些人際交往的技巧,更好地與同學、老師相處。

我們曾經分享過人際交往的三大法則:黃金法則、反黃金法則、以及白金法則。

建議父母在教育兒童、青少年時,至少讓孩子掌握“黃金法則”,也就是“你想别人怎麼對待你,你就怎樣對待别人;但是别人到底如何對待你,那是别人的權利”,能夠較妥善地處理人際關系即可。

而且,父母要以身作則。

很多父母與孩子、家人、外界的人發生沖突沖突時,缺乏自我檢討能力,總是傾向于把責任歸咎于别人,總是抱怨、批評。這顯然就不是“黃金法則”,甚至可能是不理性的“反黃金法則”,即“認為我們怎樣對待别人,别人也應該怎樣對待我們”。

如果這部分父母自己都不改變,孩子也就很難把父母的引導聽進去,“你們都做不到,憑什麼要求我做到?”

最後,校園欺淩主要發生在學校,希望學校一定要制定相關規定,嚴厲懲罰施害者,而且要讓老師們日常多教育孩子們如何識别、應對校園欺淩,及時給予孩子們幫助!

每一所學校對校園欺淩都應該是“零容忍”的,要堅持底線,讓屢教不改的“施害者”在校園裡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甚至予以退學;要有力地遏制校園欺淩的現象,讓校園成為一片真正的淨土,保護每一個孩子都能心身健康地成長。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