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琪哥。
深圳 “正義執行” 律師團隊創始人。
上篇文章說的是案件終本之前大家可能遇到的奇葩事,也就是案件有專門的執行法哥負責的時候。
接下來說說案件終本之後讓原告崩潰的各種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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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終本之後案件歸誰負責?
沒人,至少沒有法官負責!
最早是承辦法哥對承辦案件負責到底。
但案多人少忙不過來,是以現在很多法院都出了新規定,成立了專門的終本案件小組:
由專門的客服負責終本案件的原告接待工作,做各種講解,解釋終本案件為什麼不能重新啟動。
請注意,不是查被告的資産怎麼轉移怎麼隐匿,而是專門成立“終本”小組(類似于接待原告的公關團隊),從制度和流程上上解釋終本案件不去查是合法的[衰][衰][衰]。
“解決不了老賴,就讓不執行成為合法”。
這是之前看過一篇文章網友說的。
真想反駁,但無力反駁。。。
因為這些話雖重了些,但司法現狀帶來的感受的确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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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到法院能找到法哥嗎?
很難!
通常能見到的都是書記員、法官助理甚至僅僅隻是從業人員(類似于商場的前台)。
之前有粉絲說這些從業人員存在的目的隻是 “讓原告放棄繼續抗争、放棄執行或者接受現狀、不再執着真相探究”。
是不是真的這樣我不好評價,畢竟不是每個法哥都這樣做,但現實情況的确不容樂觀。
打電話基本沒人接(抱着電話打半個月,每天八小時,能打通的機率也不大)。
好不容易打通了,接電話的也不是承辦法哥自己(都不是承辦人員接電話,對方也不需要對溝通内容和承諾負責任,溝通沒價值)。
就算遇上法哥接電話,原告也不知道怎麼在三十秒之内完整表達訴求且邏輯嚴謹,而承辦法哥能給你的時間基本不會超過30秒就會挂電話了。
從流程上讓原告聯系不到承辦法哥、無法順利的完成溝通,這是一步狠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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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想重新查查老賴資産,可以嗎?
基本不可以!
因為想重新查,就要重新配置設定案件的承辦法哥,
想配置設定,就要恢複執行,
想恢複執行,就要有新的财産線索。
想有新的線索,就要法哥親自去查或者法哥給律師授權開調查令。
可現在沒有新的法哥!
沒有法哥就沒人授權,就沒人開調查令,
調查令都沒有,律師想調查都沒機會完成,怎麼可能有新的财産線索。。。
死循環[衰][衰][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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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困難就說這麼多,接下來說說我們團隊的想法。
首先,
現狀就是這樣,接不接受都是這樣。
告訴大家這些是希望大家能夠認清現狀之後先接受現狀,而且是必須接受。
立足現狀才能理性思考,接受現狀、從現狀出發才有機會解決問題。這沒什麼需要解釋的,
每天空想着理想主義、每天抱怨是沒用的。
都是成年人,先讓自己清醒!!!
其次,想以一己之力去改變司法規定很難。畢竟咱們隻是民事案件。
#第二十條#也是用生命祭旗換來刑事案件,案件才得到重視。
是以咱們可以這樣做:
1、多看看我過往的文章[害羞](幾年時間寫了幾百篇文章,都是團隊執行案件推動過程中的實際操作心得),
了解執行難的真實原因,先做到和執行法官同頻,和執行律師團隊同頻。
如果能和法哥見到面或者接通電話,能做到言簡意赅的說清楚自己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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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了解執行相關的法規、各個法院對于規定的實際執行尺度,實時更新自己對于相關法規,特别是執法的了解(不要隻是看法條,别成為書呆子)。
公司法、追加變更被執行人相關法律規定、九民紀要、民法典對于債權糾紛執行相關的法條是必須要了解的,但這些還不夠。
更重要的是還要了解法院執行局、派出所對于訴訟立案、報警接警、執行監督等流程和執行局對于執行工作每一步工作的必須完成時間節點,知道對方怎麼做算違規,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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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時手機設定自動錄音功能,學會做事留痕。
法哥答應你什麼,做沒做,承諾什麼時間完成,都要有證據支撐。
其實和ZF部門任何的交流最好的辦法是用郵件,而且是EMS,下單時在備注欄寫好“**法院執行局**法官收”,寫好“檔案四份,分别是。。。”
快遞單号要記住,以便查詢和丢失後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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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些都隻是操作中的細節,最終的目的還是為了讓案件回到正确的執行軌道。
讓案子動起來,讓案子有法哥負責,和法哥良性溝通、交流執行方案,為執行方案緊急重要排序,之後一步一步的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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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實在沒時間或者沒能力做這些繁雜的溝通,那還有一條路:
把案件委托給專業的執行律師團隊,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
但這一定是最後的選擇、沒辦法的選擇。
因為執行律師的成本的确不低(通常傭金都要在實際回款的35%左右)。
能自己弄的案子我還是建議大家自己弄,畢竟沒成本。
想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那就接受成本。
就說這麼多吧。
我是琪哥,深圳 “正義執行” 律師團隊負責人。
大家路過深圳可以來所裡坐坐[作揖][作揖][作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