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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深鳥多

作者:講述我們身邊的故事

(一)

我家老張的長哥去世已滿三年,長嫂去世已有四年,按照我們這邊的風俗,老人去世滿三年就可以在大寒之前給他們倆安大門,也就是豎碑。于是今年臘月初二那天,我們去了公墓,參與豎碑儀式。

長哥長嫂的墓地旁邊有一個墓碑很有氣勢,從碑面嶄新的光澤度上看,應該是近期豎起來的,但碑面上的男女主人翁的名字漆上了紅色,說明墓地的兩個主人都還在世。

在我們這兒,平時常見的墓碑上的名字一般是一白(金)一紅,也就是一個走了一個還在,或兩個都是白(金)色,也就是兩個都走了。

因為像這樣的豎碑在我們這兒不常見,我們就議論了幾句,既然兩個主人都在世幹嘛要豎碑呢?有個晚輩猜測可能有一個身體不是很好,早早的預備好,免得事到臨頭手忙腳亂。但這個猜測很快被另一個晚輩否定,他說是大門和門框固定好了就沒人能偷走。

我是個頭腦簡單的人,不假思索的問,這東西還有人偷?

那晚輩一連聲的對我“切、切、切”,接着又說:“嬸子,真正的小偷不可能到這兒偷這東西的,還不是做這東西的人順手牽羊呗,轉手就是錢。”

我恍然大悟,但還是反問一句,就不怕忌諱嗎?

晚輩說,生意人錢最大,根本不在乎什麼忌諱。

一把年紀的我還是太單純。

然後長嫂的弟媳婦,我們這邊都叫她小舅媽,順着這個話題說了個不怕忌諱的事。

小舅媽說的是他們老王家的四代族親堂兄弟老三,住在鄉鎮上,好好一個人幹了個奇葩事。

清明節他們老王家上祖墳時,也沒見老三給自己買墓地。冬至時節,他們家再上祖墳祭祀時,發現旁邊不遠處多了一個墓地,大門已安裝好,兩個主人的名字用紅色刻在門面上。他們好奇誰人在老王家的老墳地上種了一棵墳(地方俗語),走近一看,原來是老三兩口子的名字。不用說這一定是老三幹的事。再看墓地前面,有祭碗,有一堆燒燼的紙灰。幾個人都咂嘴歎息,這老三幹的這叫啥事喲!好好一個人沒事造事,早早地跑棺材裡蹲着,自己給自己祭拜燒紙,就不怕忌諱二字嘛?!

小舅媽突然想起做清明時,大家議論過老墳地這一塊剩下的隻有某一處比較好,其餘都不是好地方,就看哪個先走一步睡那塊地。沒想到老三這麼想睡那塊地,一個人偷偷的幹了這麼大的事。難怪這次做冬至他不來,原來他一個人先來了。

你霸就霸着吧,偷偷的安好大門也沒人怪你,可你做什麼祭碗,燒什麼紙呢?!

小舅媽想說他幾句,于是做好了冬至,中午到飯店吃飯,叫侄兒一個電話把三叔請過來。

酒過三巡,小舅媽開玩笑說他:“老三呀,你想那塊地,沒人跟你搶,可你精明人幹了個糊塗事,你給你自己做什麼冬至呢?閻王要是放你一馬,你多活三年,賺的不是更多嗎?”

老三不高興了:“二不奶奶(方言,老二家的),你說的這叫啥話嘛。”

小舅媽說你自己做都做了,我說個實話還不能說嗎?

也不知是巧合還是忌諱應驗了,沒多少天,老三人就沒了。

本來沒什麼事,老三肺上有結節,他心裡發慌,自己吓自己,一個人上醫院要求醫生給他做手術。醫生說做手術可以,必須要家屬過來簽字陪護。他說不用,自己一個人就行。

手術後他被小心翼翼安置在病床上,醫生叮囑又叮囑,叫他暫時不要下床,有事按鈴呼叫護士。可他不聽,他覺得自己還行,一個人摸到病房内的衛生間,要小解。同病房裡有三四個床位,病房内的衛生間是共用的,地面有水漬很正常,結果他一個打滑倒地不起,就這麼走了。

家人都不知道他在醫院做手術,連老婆也不知道。

我好奇的問,為什麼不叫老婆或是兒子陪護他幾天?

小舅媽說他老婆是個老實巴交的人,他一生瞧不上她,除了睡覺那一刻,他才把她當個人,提上褲子,他又不把她當個人。兒子上班,不想兒子請假,請假要扣錢,不劃算。

算來算去,就這麼把自己算沒了。

孽緣夫妻,臨了倒也不負床上那一刻,讓夫妻倆的名字早早的齊頭并進在一塊石闆上,證明他此生不是孤家寡人。

唉,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

(二)

小舅媽的侄兒接過話題說,稀奇古怪的事多了去了,隻有想不到的,沒有做不到的。然後他說起他二姨夫的事。

侄兒的二姨這輩子生不了孩子,就抱養了一個女兒,二姨一家三口過得倒也安穩,安穩的原因主要來自二姨本身大大咧咧沒啥心機的性格,是以二姨夫可以放飛自由,自由到上可入天下可入地,按摩店洗腳店哪家好,他摸得一清二楚,東門橫街是出了名的十裡花場,他也經常光顧。

二姨夫不僅有一副臭皮囊,臭皮囊的上面還配置了一個不忠不淨的靈魂,那就是他們家唯一的固定資産——房産證上沒有二姨和女兒的名字,隻有他和他侄兒的名字,而他自己占比很小,房産幾乎全歸侄兒所有,美其名曰肥水不流外人田。

但他短手時就去找侄兒要,侄兒能不給嗎?

二姨根本就不知道有這麼大的陰謀詭計,一直瞞在鼓裡,每天給他洗衣做飯,給他暖被窩,任他獸性大發,努力做一個合格的妻子。

瞞得了地,可瞞不了天,上天給你一筆筆記着呢,終于連老天爺都看不過去,有一天收了他。

那天二姨夫再去東門橫街時,被一輛三無電動車撞斃,命喪在桃花路上。

賠償款明文規定三十幾萬,但肇事者有了牢獄之災,家人無力支付,最後隻賠付十幾萬。

這筆賠償款是明着的,沒人動得了,屬于二姨。十幾萬放在現在是小數,放回二十多年前,在我們這縣城還算是一筆可觀的資料。

後來二姨家拆遷,二姨母女倆無處安身,就是靠這筆錢租房生活,度過了一段苦日子。

二姨直到拆遷時,才知道自家的房子早已不是自己的,房本上的墨迹已被風幹出年代感,法律也無力援助。

但老天爺自有公道,該二姨的,二姨夫必須得還。

問:今世還的話他拿什麼還?

報:他隻剩下一副不忠之軀。

得嘞,那就拿去當些錢财,歸還二姨。

肇事者一家被卷進來,自有他們的因果。無緣不聚,無債不來。

網上不是有句流行語嘛,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有句老話說得好啊,床草睡成精,不知丈夫心。二姨夫來地球一趟就是實錘這句話的。

(三)

有一天我去小區幼稚園接二寶,路過廣場的時候,廣場上已有不少老中小。擦肩江奶奶的時候,她拍了拍我的肩膀,又指着前方的一對奶孫對我說:“前面那個奶奶硬是把兒子兒媳給拆散了,現在自己帶孫子。”

我問是我們小區的嗎?江奶奶說不是,是周邊小區到我們這兒上幼稚園的。也是她本小區人說出來的。

我着眼睛瞅了瞅,那個奶奶還是個年輕的奶奶,五十歲左右,不是什麼老糊塗。按傳統觀念來說,一般都是上輩希望下輩好,勸和不拆,那她為什麼要拆散兒子兒媳呢?

江奶奶說是那個奶奶的問題,一開始是婆媳沖突,兒子在中間調和不了,隻好叫自己老婆讓着點。年輕人脾氣沖,天天在一個屋檐下,哪有那麼大的忍耐性,要忍兩個忍才不至于撞出火星,關鍵是那個奶奶不斷地制造火星,叫兒媳婦怎麼忍。後來兒媳婦想用離婚的方式逼着婆婆回老家解決婆媳沖突,結果婆婆根本不買那賬,她說房子她有份,首付的時候她拿了二十萬,兒媳婦沒拿一個鈔,要走也是兒媳婦走。

呵呵,當初也不知道為啥娶兒媳婦,就因為香火已延續,兒媳婦又成了外人,其他都不重要?

最後年輕的奶奶不但不回老家,還讓兒子離婚,讓兒媳婦滾蛋。

這個兒子呢也真夠孝順的,按照媽媽的意思真的答應老婆離婚,老婆隻好假戲真做,兩人離婚了。

離婚不等同于絕交,兩人有一個共同的上幼稚園的兒子,兒子就是兩人時不時聯系的紐帶。夫妻倆因為兒子不得不碰一起,更何況夫妻倆一直沒有什麼沖突,老婆也想兒子,于是老婆撕下面子,表示想複合,但還是堅持己見:隻要你媽早上回老家,我下午就和你複婚。老公說我媽不走,我總不能硬拖她回老家吧,她可是生我養我的人呐。

這是他們家的沖突根節,似乎是個死節。複婚成了一句空話。

現在就年輕的奶奶帶着孫子和兒子在一起過日子。爺爺什麼情況當時沒問,無從下筆。

隻怕時間久了,兒媳婦的心徹底涼涼,複婚二字徹底彈出她的字典。

我家二寶虛五歲,平時起床特别難,今早是他先叫的我,我奇怪他今早怎麼會自己醒來,問他,他說聽到媽媽在客廳說話他就醒了,就是想看着媽媽上班去,平時早上起來總看不到媽媽,醒來就隻有聞聞枕頭上媽媽的味道。

我第一次聽他說這樣的話,心裡一顫,奶奶對他再好,也敵不過他的媽媽,這是孩子的天性,媽媽給予孩子的愛和依賴感,在孩子的心裡無人可替。

因為我正在寫這篇故事,然後想到這位年輕的奶奶太自私,她奪走了孫子的母愛,連孫子想聞聞媽媽的味道都很難;她拆散了一對鴛鴦,讓兒子進退兩難。

我突然也想借一個詞濫用一下,她像不像兒子和兒媳婦之間的“小三”?

我不記得在哪裡看過這樣幾句話,大意是,作為一個母親,不需要您時,就适時放手,接下來讓兒媳婦陪着兒子走人生,您,隻管目送他們就可以。

也曾看過這樣一句話,供天下母親們參考:偉大的母愛,就是當孩子成年,您就得體的離開。

現代家庭不需要老人有很多,需要老人也不少,很多家庭有房貸車貸,還有二寶,确實需要老人幫一把,而老人也不忍心看着子女手忙腳亂焦頭爛額,能幫還是會幫一把的。我自己就正處在這個階段。

是以我個人覺得,需要您時,那就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少管閑事,誰叫自己是父母呢?父母有時候的代名詞就是妥協,在孩子們面前,父母大多是妥協的。相信歲月,歲月不語,但遲早會回答所有的問題,到一定時候,他們自然會恍然大悟,父愛如山,母愛如海。我就是這麼感悟過來的。

我們婆媳在一起七八年了,一直和睦相處,我不太幹預她的事,她也尊重我們關愛我們,親友們都很羨慕我們婆媳關系,說我們婆媳像母女,其實我們也沒把對方當作真正意義上的母女,更不按母女的模式要求對方,但我們倆一直像母女那樣要求自已,是以我們有時真的像母女。

細節就不多說了,說多了我覺得是炫耀,再說婆媳之間的細節很微妙,沒有固定的模式,你隻要記住像母女那樣要求自已,婆媳之間就不會一地雞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