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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哲學:普通社會分析(三)

作者:24KWhiteAu

實話說,我也沒想寫幾次對社會的分析。本來這個也是全新的想法,也就是說這個想法特别不成熟,還很幼稚,先放在這裡了。本次要繼續對社會進行一下分析。

上一次實際上已經把社會和集合等同起來了,是以很多數學結論原模原樣移植到社會學上是完全沒問題的。當然本次也并不是為了把數學上的拓撲放在這裡套,而是往廣度上靠。當然要是想真的套拓撲,得從基礎開始往上扣,因為比如序結構還有代數結構的,很多都恰好相反甚至是子集,是以很多數學結論如果真的在社會學上成立,擴得不是一點半點,甚至可能利用拓撲都無法完成,數學的前提限制實在是很多,是以很多結論實際上是一個真子集。

物質與精神

社會既然以人為中心,那麼就少不了從個人或集體的思維出發。以前已經對物質和精神進行了定義,也進行了一些分析,現在就重新拿出來看一下各自的性質。

具有慣性的沖突稱為物質,不具慣性的沖突稱為精神。慣性又指保持原有狀态不變,是以,如果一個沖突恒不變,那麼就可以作為物質看待。如果變化很小,那麼也類似于恒不變,那麼這種性質即為連續性。數學上連續性類似于連通性,這裡暫時混為一談。是以定義物質性:能夠被我們發現的連通的沖突稱為物質,具有這樣性質的稱為物質性。那麼精神性就是不連續的。當然,如果不能連通但仍是物質的,那就是不同的物質。

根據性質,如果具有物質性的沖突中,變化劇烈的,可以認為不具有連續性。在函數中,可以這樣描述,斜率過大或角度接近π/2,也是離散的,即具有精神性。

社會的靜與動

由于社會是物質與精神的二進制對立,是以必須從二者統一化的角度來看,也就是說社會水準的斜率來表達一下。

之前說了電位與事件的對應,這裡就不再說了。作為運動存在三種狀态:靜息态、動作态、穩态。靜息态與動作态很好了解,穩态介于兩者之間,即似動非動、似靜非靜。

首先看一下靜息态。靜息态表示社會的完全靜止狀态,也就是什麼情況也沒有。如果用S表示社會狀态,那麼靜息态表示為S=0。

動作态也好了解,即社會的動蕩,社會的大規模動作,當超過發展門檻值且低于毀滅門檻值時的狀态,用M表示毀滅門檻值,F表示發展門檻值。若S>M稱為毀滅态,也稱失活态。若F<S<M稱為發展态,也稱為活躍态。當kF<M≤(k+1)F,稱S的門檻值為為k階F。這樣,當rF<S<(r+1)F,S處于r階F,用P表示,P=⌊S⌋=⌊rF⌋=⌊r⌋F=rF,⌊⌋表示向下取整。此處F不屬于數字,故而⌊F⌋為無義運算,結果應為0,投影至此處結果依舊為F本身。此處注意一點,一般來說0或∅的任意方向投影依然是本身,但是非零相乘的零運算得到的0或∅并非真正的0或∅,是以對這種0或∅的投影運算得到的結果一般不為0或∅。在動作态中,對任意r、k均為正整數,且r≤k必然成立,即整化。k也稱為體系的勁度系數,這裡就是社會的勁度系數。

穩态一般指正常範圍以内的變化。當S≠rF時,或者說S=tF(t為非整數且t>0)且S在⌊t⌋F與⌈t⌉F之間則稱為穩态,且該穩态為⌊t⌋階的;⌈⌉表示向上取整,⌈t⌉與⌊t⌋均為恒定數。實際上這裡的⌊t⌋實際上就是r。除了等于r外,當⌊t⌋=0時稱為基礎穩态,當⌊t⌋=r時稱為r階穩态。

對于任意正數q,都可以寫成整數與小數部分相加,即q=⌊q⌋+{q},{}表示取小數部分,⌊q⌋也就是r,{q}也就是0階穩态(基礎穩态)的t,直接用t表示。

  1. 由上,S=qF=rF+tF。也就是說,任意狀态的社會都可以表示為動作态與穩态之和。
  2. 由于S=S+0,是以,任意狀态的社會又可以加上靜息态的社會。
  3. 綜上2條,用R表示動作态的社會,0表示靜息态的社會,T表示穩态社會,那麼S=0+R+T,即三者之和。
  4. 往題外話上說。實際上所有任意元對立體系,都可以寫成對立方面及0狀态之和。任意包含運動與靜止的對立的沖突,均可以寫作這樣的式子:P=0+J+S,該式中0表示常值函,J表示嚴格單調函,S表示周期函,P為總函。式中的每一項均可以認為是單個或多個同類相加。
  5. 回歸話題。S目前的情況由R決定,T僅僅是基礎穩态,對目前的S僅起到發生發展的作用,若數字表示階數,當且僅當0T→1R,即R階數+1,才對社會産生影響。S的階數僅取決于R,與0及T無關。即便T為r階,也可以認為是r階R加上基礎T。
  6. 由式子可知,R為全或無式變化,即動作電位性的。而T無法引起S的階的變化,即局部電位性的。或者說,R是量子性的,T為連續性的。

正常、變異與異常

最後說一下之前沒說的一組社會的二進制沖突。

幂指的是趨近某個沖突的程度,即某個沖突的沖突幂就是某個沖突趨于幂上的沖突的和,即pⁿ=p×n+p×n×n+...,“×”表示使pn化,或者說n化p。

由于真假是在意識上建立的概念,是以用R¹表示,對錯是真假基礎上的概念,是以用R²表示。正常與異常依然是在Rⁿ内進行。定義:

  1. 正常:社會的各項性質符合預期。
  2. 異常:社會的各項性質不符合預期。

之前用EX表示X的希望,這裡用T表示性質,可以這樣解釋正常與異常:若TS=EX,則正常,若TS≠EX,則異常。而之前說的EX的性質,即EA與B的關系,在這裡需要重新定義:取B為極善,那麼-B為極惡,0即為非善非惡,那麼EA∈[-B,B],EA<0為惡,EA>0為善。因而E實際上是兩次建立在人的意識上的,B是一個主觀名額,EX又是一個主觀名額,這樣EA實際上就是R²,進一步說,之前的EA又是R³,是以,這裡的正常與異常已經可以認為是R⁶了。是以,社會是否正常,即使一個人也可能有多種看法,社會的正常與異常,很多人會有更多的看法,其原因,從定義即可看出,正常與異常的定義,建立在多次應用意識這個不穩定的沖突作為基礎,基元不穩,體系會更不穩,或者說基元屬于函,那麼體系也屬于函,不可能出現體系性質與基元不同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