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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殺害情人後跳江“詐死”,20年後被抓時已成機械廠老闆,被判無期徒刑

作者:九派新聞
男子殺害情人後跳江“詐死”,20年後被抓時已成機械廠老闆,被判無期徒刑

圖檔來源:攝圖網

深夜,一個黑影翻過江堤,徑直向江中走去,很快消失在滔滔江水之中。江岸邊還有兩封遺書,經查,跳江的正是一起命案的犯罪嫌疑人章皓……

20年後的一天早上,江蘇南通港内某機械制造公司的老闆王成建正準備去公司上班,門剛打開,他就立即被一群民警圍住,原來,王成建就是消失了20年的章皓。

“與衆不同”的老闆

位于長江下遊的南通港是大陸内河主要港口之一。這裡人群密集,人口流動頻繁,除了直接從事貨物運輸等工作,還有不少人在港内的機械廠打工,專門生産貨物運輸、裝卸所需的裝備設施。

58歲的王成建是南通港内一家機械制造公司的實際經營者。20年來,一直在這裡工作生活。他衣着樸素,生活平淡,看上去與周圍的人别無二緻,但他的一些細節還是隐約透露出他的與衆不同。

2002年,王成建初到南通港。剛開始,他還隻是某個機械廠的學徒工,幹活賣力,話也不多,是老闆最喜歡的那種員工。但一向好說話的他卻對工資發放方式提出了特别的請求——用現金結算工資。

2014年,在積累了一定的資金和人脈後,王成建辭職出來單幹。2018年,王成建以其妻子解琪琪的名義注冊開了一家機械制造公司。雖然公司經營多年,但從來沒有一個員工見過他的家人,也沒有人聽他談起過任何家裡的事。

員工們還發現,并不缺錢的老闆,生病時從不去醫院挂号就診,實在撐不下去了,才到附近的小藥店裡買藥吃……

在南通港工作的人,常與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王成建的這些奇怪之處自然并沒有引起員工的特别注意。直到2022年8月27日早晨,真相才被揭開。

當天早上,王成建吃完早飯,準備去公司上班。剛出較高價的電梯大廈電梯,就被早已等候在外的民警迅速圍住。

瞞天過海20年

事情還要從2001年說起。彼時36歲的章皓與解琪琪租住在南通市某小鎮上。上下班途中,他偶爾會光顧路邊的一家理發店,一來二去,就和理發店的老闆娘劉俐熟絡了起來,慢慢地發展成了情人關系。

2002年5月22日晚上,章皓與往常一樣來到劉俐家中。兩人膩歪了一會兒後,劉俐提出向章皓借錢,因數額較大,被章皓直接拒絕了。

劉俐對此感到很不滿,揚言要把兩人交往的事公之于衆。章皓一聽頓時火冒三丈,猛地把劉俐推下床并死死掐住她的脖子。扭打中,見劉俐反抗,章皓便揮動拳頭擊打她的臉部,後又拿起一件外衣用力勒住她的脖子,直到她不再掙紮。

見劉俐沒了動靜,章皓想着事已至此,幹脆一不做二不休,便開始翻箱倒櫃搜刮走房間裡的财物,并仔細地擦掉了留在床頭櫃、櫥櫃等處的指紋,随後騎着機車離開了劉俐住處。

第二天上午,劉俐的家人發現了劉俐的屍體,随後報警。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根據被害人最後兩條通話記錄,鎖定章皓為犯罪嫌疑人。

此時,公安機關收到了巡江人員關于章皓行蹤的線索,便立即趕到江邊,卻隻找到章皓留給家人的兩份遺書以及身份證、駕駛證等物品。

四處搜尋過後,民警并沒有找到章皓的蹤影,難道章皓真的消失了?

原來,章皓在得知公安機關正在摸排案件線索後,當天就騎着機車往東北方向逃跑,四五天就逃了近1000公裡。但能逃到哪裡去?之後的日子怎麼過……

在逃跑途中,章皓的腦海中不斷冒出這些問題。最終,無處落腳的他還是選擇折傳回鄉,在不知情的遠房親戚家住了幾天後,又躲到了南通狼山腳下的長江邊。

望着滔滔江水,章皓突然萌生出了一個想法:幹脆投江自盡,一了百了。可站到江邊時,章皓又膽怯了。猶豫不決之時,他忽然發現這裡的江堤并不高,可以輕松越過,如果沿着連接配接長江和堤岸中間的土路往下走,下水遊一小段後,再從另一側上岸,便能神不知鬼不覺地“消失”。這樣一來,正好可以通過僞造投江自殺的假象,以“假死”逃避追捕。

留下遺書和能證明身份的物品後,章皓便按照計劃路線順利逃離,随後找人辦了一張假身份證,化名“王成建”,到南通港的一家機械廠打工,開啟“新”生活。

時刻擔心被抓的章皓一直生活在恐懼之中,即便得知父母去世,也都沒敢回家看一眼。

2004年,章皓難耐對家人的思念,悄悄和妻子解琪琪取得了聯系。雖然知道丈夫出軌,還殺了人,但為了讓孩子能有一個完整的家,解琪琪還是選擇了原諒。

可紙終究包不住火。2022年8月,經群衆舉報,公安機關在南通市将章皓抓獲。3個月後,解琪琪也因涉嫌窩藏罪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2023年11月9日,解琪琪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審查證據的“細枝末節”

2022年8月27日,因案情重大複雜,南通市檢察院應邀依法介入引導偵查工作。在确認此案未超過法律規定的犯罪追訴時效後,該院第二檢察部組成辦案組,對案件證據開展全面細緻的審查,一一核實2002年案發時及2022年章皓到案後的證據是否互相印證,并多次核實物證、檢材的提取、保管、去向等情況。

經查,檢察官發現,關于被害人的死狀,章皓的供述與當年公安機關的勘驗筆錄存在較大出入。

據章皓交代,當年他在離開犯罪現場時,被害人全身赤裸、面部朝下趴在地上,并且頸部還纏繞着打結的長袖外衣。而在公安機關留存的現場照片中,被害人身着長褲、仰面平躺,長袖外衣圍繞在頸部但呈解開狀态。

難道是有人故意破壞現場?被害人死狀是判斷死因的關鍵證據,容不得半點模糊。

經查閱當年筆錄,公安機關确認,被害人父親在證言中曾提過自己翻動過女兒屍體,并解開了脖子上的外衣,還在房内找了一條褲子為其套上。但時過境遷,被害人父親已經去世,無法再次核實證言,案件陷入僵局。

在檢察官的建議下,公安機關找到當年在被害人父親之前到達現場的另一目擊證人——被害人的哥哥重新核證,并将其證言與章皓的供述進行比對,發現兩人就被害人死狀的描述基本一緻。

此外,現場勘驗的兩個隐蔽性細節也引起了檢察官的注意:被子掉落在床的北側,被害人倒在床的南側,與章皓供述的将被害人從床上打到地下的細節一緻;床頭櫃上的座機電話線被拔的情況,也在章皓的供述中出現,非親身經曆所無法供述。這些細節都為确定章皓的犯罪事實提供了有力的證據支撐。

最終,綜合考慮其犯罪情節及認罪态度,檢察機關提出對章皓判處無期徒刑的量刑建議。

2023年4月19日,南通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章皓提起公訴。7月19日,南通市中級法院采納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對章皓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本文有删減,更多内容請關注《方圓》12月下期)

【來源:《方圓》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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