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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聽 | 借安全之名“返鄉報備”,别再給老鄉添堵了

評論員 李長需

近鄉情更“怯”,隻因怕“報備”。

今年,想回陝西洋縣紙坊街道鞏家槽社群的老鄉,心裡多了幾分“怯”意:1月9日,一則該社群釋出的“返鄉過年人員要報備”的通知在網上流傳。當天,洋縣紙坊街道辦從業人員證明了這則通知,并稱過年期間,傳回洋縣的務工者比較多,為了做好社會安全穩定工作社群才這麼做,“各個社群方式方法不同”。

中聽 | 借安全之名“返鄉報備”,别再給老鄉添堵了

一紙規定,對返鄉的鄉親不怎麼友好。冠上“為了社會安全”之名,隐含的意思很容易解讀,就是自家的上司把外出的鄉親當“賊”防了。這感覺,無論怎麼說,都不太美妙,即便本意是好的。

“返鄉報備”,疫情期間出現過,自2023年初新冠疫情“乙類乙管”之後,有人還玩這一套,被輿論炮轟得“體無完膚”;沒想到一年之後,還有人“迷戀”這一套,雖然換了個名頭,但依然不得人心。

雖然輿論發酵之後,洋縣紙坊街道辦釋出情況說明,說是社群在開展冬季走訪活動時,因從業人員了解偏差、工作方式簡單,在工作群釋出了不恰當通知,引起大家誤解,但明眼人一看,這理由牽強得不能再牽強,一句“從業人員了解偏差”,是背不動這個“鍋”的。

中聽 | 借安全之名“返鄉報備”,别再給老鄉添堵了

因為《通知》上白紙黑字,寫得很明白,這是“接縣委、縣政府通知”,才做出的報備要求,

報備的時間截止日期,每日向社群、辦事處司法所報備登記和上報的時間規定,以及不報備将會怎麼處罰,都寫得清清楚楚,并不存在“了解偏差”的空間,普通的街道從業人員,也絕不存在敢故意歪曲上級通知的可能。

反觀報備的内容,包括返洋時間及個人資訊、在外地務工地點、返洋事由等,都是個人的隐私内容。個人隐私不能想采集就采集,還得有法律依據。根據《個人資訊保護法》規定,處理個人資訊應當取得個人同意;當存在“為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特殊情形時,不需取得個人同意。但即便是後一種情況,也不能濫用。

中聽 | 借安全之名“返鄉報備”,别再給老鄉添堵了

洋縣紙坊街道在“無風也無雨”的情況下,強制要求返鄉人員報備上述資訊,也缺乏正當性,顯然違反了《個人資訊保護法》相關規定,涉嫌行政違法。即便他們打着“社群自治”的旗号,也改變不了其行為的荒唐性。

年是歸鄉回家的理由,是衆人心懷的期盼,有錢沒錢,回家過年,是離鄉漂泊者鄉愁代償的方式。在春節即在眼前的時候,再以“返鄉報備”的方式來壓抑他們的歸鄉情結,這是在給他們添堵,更可能是在揭他們的心靈“傷疤”。是以,基層在行政時,還是要先想一想,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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