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當創辦公司無需實際繳納注冊資本的消息傳出時,衆多企業老闆都沸騰歡呼。他們紛紛選擇将注冊資本搞大,以顯示實力或者擷取更多商機。
十年來,這一做法卻頻頻受到挑戰。即使公司業務擴大,現金流轉卻并不如從前高效。
而如今,七月即将實施的新公司法帶來了不小的壓力。盡管它沒有強制要求成立五年以内的公司立即繳足注冊資本,卻并未明确給出寬限期。
這讓一些企業老闆感到焦慮:對于一家注冊資本2000萬的公司,實際年業務額也許不超過1000萬,年淨利潤隻有100萬,實際能取回現金的也隻有80萬,如何填平2000萬的資本缺口?
若2000萬并非必要的入場券,或許最省成本的辦法是在寬限期結束前去工商局進行減資手續。
另一方面,若2000萬是硬名額,也并非要求立刻将這筆資金注入公司賬戶,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實繳資本并非要求公司賬上的資金必須一下子達到2000萬,而是一個特定時間點的概念。
舉例來說,如果你在1月2日向公司賬戶注入500萬,并備注為“股東投資款”,然後再将這部分資金轉出,再于1月4日再次注入400萬,并同樣備注,那麼到1月4日,實繳注冊資本就隻剩下了900萬。
實繳資本不同于保證金或押金的概念。這種靈活性或許會成為企業在新政策下的一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