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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飛虎 楊溢 | 《專利法實施細則》行政保護新措施解析

作者:知産前沿
張飛虎 楊溢 | 《專利法實施細則》行政保護新措施解析
張飛虎 楊溢 | 《專利法實施細則》行政保護新措施解析

目次

一、專利行政保護的職責範圍

二、專利行政保護的行政主體

三、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裁決全國重大影響的專利侵權糾紛

四、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裁決專利侵權糾紛

五、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專利糾紛

六、負責專利執法的部門處罰的專利違法行為

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行政協助行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以下簡稱“《專利法》”)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兩年多後,2023年12月21日,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公布(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将于2024年1月20日施行。《實施細則》第八章“專利權的保護”主要規定了專利行政保護的内容,本次修改總結了《專利法》實施兩年多來行政保護的實踐,完善和改進了專利權的行政保護體系。

一、專利行政保護的職責範圍

《實施細則》第八章規定的專利行政保護按照行政行為類型劃分,可以分為行政裁決、行政調解、行政處罰和行政協助等行政管理内容。

行政裁決是指《專利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的裁決專利侵權糾紛(包括第七十條規定的裁決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專利侵權糾紛)。

行政調解是指《專利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的專利侵權糾紛賠償的調解和《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二條規定的專利權屬、資格、獎酬、臨時保護等糾紛的調解。

行政處罰包括《專利法》第六十八條和《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的處理假冒專利行為,《實施細則》第九十九條規定的處理專利辨別不規範行為,《實施細則》第一百條規定的處理虛假申請和虛假開放許可的行為。

行政協助指《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規定的為協助司法和行政相關管理行為,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中止有關程式的行為。

二、專利行政保護的行政主體

修改前的《專利法》和《實施細則》規定的負責專利保護的行政主體有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和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兩類機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國家知識産權局。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按《實施細則》第七十九條規定,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及專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實際處理能力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這個範圍解釋起來比較複雜,可以簡單了解為省一級知識産權局和地級市知識産權局,直轄市下的區知識産權局和省、自治區下的自治州、盟、地區的知識産權局不在這個範圍,縣一級的知識産權局更不在這個範圍。

修改後《專利法》和《實施細則》規定的負責專利保護的行政主體有兩個變化,一是增加了負責專利執法的部門,行政主體變成三類;二是對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進行了新的界定。

負責專利執法的部門的增加與2018年國家機構改革有關,專利行政處罰權統一劃歸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部門行使,對于假冒專利等行政處罰行為的行政主體在修改後《專利法》表述為負責專利執法的部門,即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行政執法部門。修改後的《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确了處理專利辨別不規範行為、處理虛假申請和虛假開放許可的行為均由縣級以上負責專利執法的部門負責。

修改後的《實施細則》并未定義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實施細則》第九十五條調整表述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以及專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實際處理能力的地級市、自治州、盟、地區和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可以了解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包括了地方各級知識産權局,但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的法定職能隻是在省級和地市級知識産權局。“專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實際處理能力”這樣的限定性表述着實多餘。

在實踐中,也有些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地方性法規将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的職能下沉到縣一級的知識産權局。

三、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裁決全國重大影響的專利侵權糾紛

自《專利法》第七十條确立國家知識産權局處理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專利侵權糾紛後,随《專利法》的施行,國家知識産權局制定《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法》,界定了屬于重大專利侵權糾紛包括:(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二)嚴重影響行業發展的;(三)跨省級行政區域的重大案件;(四)其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專利侵權糾紛。《實施細則》第九十六條對以上表述進行了适當修正,将重大專利侵權糾紛界定為:(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二)對行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三)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區域的重大案件;(四)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可能有重大影響的其他情形。新的表述似乎增大了國家知識産權局對是否屬于重大專利侵權糾紛的自由裁量權。

《實施細則》第九十六條第二款進一步明确:“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相關案件不屬于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專利侵權糾紛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指定有管轄權的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自《專利法》實施以來,國家知識産權局共受理并審結兩批12件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1],這項新設制度的運作、效果和意義有待進一步的觀察。

四、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裁決專利侵權糾紛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裁決專利侵權糾紛依據《專利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大陸對專利侵權糾紛的救濟采取了司法、行政“雙軌制”的解決機制,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選擇民事訴訟或行政裁決途徑解決侵權糾紛。所不同的是,民事訴訟可以判決侵權賠償,行政裁決僅可對侵權賠償進行調解。

專利侵權糾紛的行政裁決途徑因其“效率高、成本低”而越來越受到專利權人的關注,特别是在中辦、國辦2018年12月31日印發《關于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的意見》之後,專利侵權糾紛的行政裁決受到國家知識産權局的高度重視,行政裁決辦案量快速增長,2023年1-10月立案數和結案數達55023件與53438件。[2]

值得注意的是,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因其準司法性,在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辦案時采取的措施不同于專利執法的部門處理假冒專利可采取的措施。這就是《專利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請求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時,可以采取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所列措施。”,即可以采取(一)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情況(二)對當事人涉嫌違法行為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四)檢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産品這三項措施;但不能采取(三)查閱、複制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與(五)對有證據證明是假冒專利的産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這兩項措施。

五、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專利糾紛

除《專利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的對專利侵權糾紛賠償的調解外,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專利糾紛的行政職能是《實施細則》第九十五條和第一百零二條設定的,具體包括(一)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歸屬糾紛;(二)發明人、設計人資格糾紛;(三)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設計人的獎勵和報酬糾紛;(四)在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專利權授予前使用發明而未支付适當費用的糾紛;(五)其他專利糾紛。

以上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的專利糾紛也是人民法院民事訴訟受理的範圍,因行政調解缺乏強制力和執行力,這幾類行政調解職能普遍存在案件受理少的情況。

六、負責專利執法的部門處罰的專利違法行為

負責專利執法的部門處罰的專利行為有三項:

(一)《實施細則》第九十九條規定的專利辨別不符合規定的行為,由縣級以上負責專利執法的部門責令改正。

(二)《專利法》第六十八條和《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的假冒專利行為,假冒專利行為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負責專利執法的部門責令改正并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在五萬元以下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實施細則》第一百條規定的“不誠信”行為,針對第十一條申請專利弄虛作假以及第八十八條開放許可中的虛假行為,這是本次《實施細則》新設定的行政處罰條款。

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行政協助行為

行政協助是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為協助司法和行政管理而中止辦理專利申請等有關程式的行為。《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五條規定有關程式是指“暫停專利申請的初步審查、實質審查、複審程式,授予專利權程式和專利權無效宣告程式;暫停辦理放棄、變更、轉移專利權或者專利申請權手續,專利權質押手續以及專利權期限屆滿前的終止手續等”。

《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了權屬糾紛處理過程(行政調解或司法訴訟)中當事人可請求中止有關程式。本次修改要求當事人在提出中止請求時,要“說明理由”,如果理由明顯不能成立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不中止有關程式。這條新規是個“補漏”。在修改前隻進行請求的形式審查下,有些侵權案件的專利權人會虛假提起專利權屬争議程式,進而利用該條款實作惡意中止正在進行的專利無效程式的目的,導緻侵權案件中被告權利受到損害。本次修改填補了這個漏洞,更有利于維護相關當事人的權利。

行政保護是維護專利制度的重要手段,也是專利權人獲得權利救濟的重要途徑。《實施細則》的修改将有助于全行業對專利保護工作的進一步完善與落實。

注釋

【1】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11/10/art_499_188489.html

【2】 https://www.cnipa.gov.cn/col/col89/index.html?uid=669&pageNum=1

作者:張飛虎 楊溢

編輯:Eleven

張飛虎 楊溢 | 《專利法實施細則》行政保護新措施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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