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楊迪、劉雅瑟都被封殺了!列出“愛狗人士”的7宗罪

作者:小章魚

本文素材來自于網絡,若與實際情況不相符或存在侵權行為,請聯系删除。

最近關于狗的話題太熱了。原來是因為一名2歲女孩被惡狗咬傷成重傷。有關部門迫于輿論壓力,也深刻認識到流浪狗問題。遛狗時不拴繩的問題非常普遍,必須得到解決。

于是,我們對流浪狗、遛狗不拴繩等問題展開了嚴格整治,即發現此類問題就抓捕。

難道官方的做法有問題嗎?有!應該常态化,而不是一陣風!

然而,當一名2歲女孩被惡狗咬傷重傷時,不少愛狗人士并沒有及時站出來呼籲解決流浪狗、遛狗不拴繩等問題。然而,一旦有人對付流浪狗,它們就會成群結隊地跳出來。各種新聞稿滿屏飛揚,不斷指責解決問題的人。其中,明星包括劉雅瑟、張魯、朱銳、餘心恬、蘭溪、薛之謙、楊迪、阿朵、李小冉、陳喬恩等。

楊迪、劉雅瑟都被封殺了!列出“愛狗人士”的7宗罪

在這裡,我來剖析所謂愛狗人士的7宗罪:

1、本末倒置

流浪狗和不文明養狗導緻人員被咬傷、居民被打擾、狗糞尿污染社群等問題。根本原因是狗主人造成的。

大陸每年有4000萬人被貓狗咬傷,全國有超過4000萬隻流浪狗。政府如果沒有強硬的态度就無法解決問題。現在官員們在解決問題,這些人譴責和反對的不是制造問題的人,而是解決問題的人。

楊迪、劉雅瑟都被封殺了!列出“愛狗人士”的7宗罪

2、極其虛僞

所謂的愛狗人士總是吹噓自己的愛情,說每一個生命都應該受到尊重,地球不隻是人類的。是以他們從不殺生,買來的雞鴨魚都被殺了。

這是站在道德制高點上,一邊指責别人殺人,一邊享受别人殺人的結果。

楊迪、劉雅瑟都被封殺了!列出“愛狗人士”的7宗罪

3.替換概念

他們總是把流浪狗和警犬、搜救犬、導盲犬等同起來。

警犬、搜救犬和導盲犬都是經過專業訓練、經過認證的合法犬種。

流浪狗的數量不僅不斷增加,還隐藏着各種疾病。城市形象、環境、人民生命安全都受到極大威脅。一旦有人被咬,就沒有辦法追究他們的責任。

在大多數國家,流浪狗都必須得到處理。目前,有關部門正在依法依規抓捕流浪狗和散養狗。那些接觸到他們的人說,他們遭到酷刑并被随意殺害。還有專業犬種。

楊迪、劉雅瑟都被封殺了!列出“愛狗人士”的7宗罪

4、雙重标準待遇

所謂的愛狗人士總是說,所有生命都應該受到尊重和平等。

其實這是一句空話。雞、鴨、鵝、豬、牛、羊,它們平等嗎?

兔子在澳洲猖獗,政府規定飼養兔子為非法,并鼓勵捕獵野兔。這些所謂的愛狗人士怎麼想?

以人為本,這些人不明白這句話的含義。

楊迪、劉雅瑟都被封殺了!列出“愛狗人士”的7宗罪

5. 人性的喪失當别人問到他們,流浪狗隐患大,無主人,出了事誰負責?無主的狗就應該依法處置。

愛狗人士總會反駁,人也會殺人,是不是所有流浪漢都要殺?

狗就是牲畜,是狗主人的寵物。愛狗人士老是拿人來做對比,當他們把狗和人對等了,證明他們蔑視了人性,自身的人性逐漸減少。

楊迪、劉雅瑟都被封殺了!列出“愛狗人士”的7宗罪

6、光說不練

愛狗人士平時不見人,現在一天到晚假裝呼籲,要文明養狗,要妥善安置流浪狗,給流浪狗一個家。

然後這十幾年來,流浪狗的問題得到解決了嗎?愛狗人士除了喂幾餐流浪狗,真正為減少流浪狗做過多少事情?

官方每隔一段時間就解決流浪狗問題,然而這個問題越弄越大,全國大幾千萬的流浪狗流浪貓,需要多大的人力物力才能解決?

愛狗人士那麼大的群體,就應該由他們解決啊,憑什麼占用公共資源?

然而愛狗人士非但不解決問題,反倒把流浪貓狗喂得越來越多。

楊迪、劉雅瑟都被封殺了!列出“愛狗人士”的7宗罪

7、自私自利

他們一直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加給别人,比如總對别人說自己的狗很可愛、不咬人,比如一直跟别人說狗是人類的朋友,是人的靈魂伴侶。然後,也讓他人認可,并接受他們的狗,讓它們可以和人類同出入各種場所。隻要你不認為可,他們就說你沒有愛心、冷血。

他們可以把它當毛孩子、當自己的伴侶,但不能強加給别人啊。

更不能自私自利地把它牽到公共場所,比如公共交通工具、公園、商場等等。

楊迪、劉雅瑟都被封殺了!列出“愛狗人士”的7宗罪

事實上,我們的社會對愛狗人士、對狗已經很寬容了,甚至是過度放縱,要不然也不會讓流浪貓狗累積到幾千萬,到處穿街走巷,更不會讓那麼多的不文明養狗行為橫行。但凡那些愛狗人士,能夠做到規範養狗,大衆根本不會對狗類橫加傷害,也不會對愛狗人士産生偏見、敵意。

楊迪、劉雅瑟都被封殺了!列出“愛狗人士”的7宗罪

請問,那些夫妻士口中的“不給狗狗一條生路”,是從何得來的呢?

是以,今天這樣的局面,都是愛狗人士造成的,你們就不要哀嚎了。多幹點人事兒!

楊迪、劉雅瑟都被封殺了!列出“愛狗人士”的7宗罪

免責聲明:以上内容資料均來源于網絡,本文作者無意針對,影射任何現實國家,政體,組織,種族,個人。相關資料,理論考證于網絡資料,以上内容并不代表本文作者贊同文章中的律法,規則,觀點,行為以及對相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本文作者就以上或相關所産生的任何問題概不負責,亦不承擔任何直接與間接的法律責任。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