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近日,一起令人震驚,男人打女人的事件在一家寫字樓内發生。
據報道,一名女業主遭到該寫字樓的男員工突然扇耳光,引發了廣泛關注。
然而,警方卻聲稱被打者沒有明顯外傷,這引發了公衆對于警方對待暴力事件的質疑。
據報道:小區裡面有一棟寫字樓較高價的電梯大廈,該公司在裡面辦公,有一套鐵栅欄把小區和寫字樓隔開了。公司的人想把住宅區和寫字樓打通,上午就拿着剪刀去剪栅欄,業主知道後前去阻止。找他們公司理論時,本來講得好好的,突然,女業主被扇耳光。
男人打女人,在家裡發生的話,叫做家庭暴力。在社會上發生,這叫什麼?這是犯法。
從圖中可以看出,這男的,掄圓了胳膊,朝着女業主臉上打去。
我就想問,你們之間有深仇大恨嗎? 你怎麼下得去手?
一個大男人打女人,還用這麼大的氣力?
假如,對方是男的,你還敢這麼嚣張嗎?
無論是在工作場所還是在日常生活中,每個人都應該受到尊重和保護,而不是遭受暴力的侵害。
這名女業主在她應該感到安全的地方遭到攻擊,這讓人們對自身安全感産生了擔憂。
然而,更令人失望的是,警方對于這起事件的處理缺乏足夠的重視。
他們僅僅關注被打者是否有明顯外傷,而忽略了暴力行為本身對受害者的心理和精神傷害。
說到這裡,我又想到了“大同學校霸淩事件”
兩個小子,逼着同學“舔沒擦的屁股,逼着喝尿”等等這些行為,能對身體造成明顯外傷嗎?顯然,不能。但是他所造成的心理傷害,比身體外傷,哪個更嚴重 ?
是個明白人,都能了解的了吧 ?
身體的外傷,經過時間的推移,可以很快就恢複,但是,心理受的傷呢 ?
人的尊嚴被無情踐踏,人的心理承受莫大的恥辱。這種傷痛,什麼時候能恢複正常 ?
是以,我認為,警方應該更加重視受害者的權益,他的尊嚴,他的人格有沒有受到侵害 ,
而不僅僅關注身體上的傷害,因為心理的創傷比身體的外傷,要嚴重的多的多。
最後想說:
暴力行為不僅僅是對身體的侵犯,更是對個人尊嚴和人權的踐踏。
警方應該采取積極的行動,徹底調查此事,并對施暴者進行嚴肅處理,以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維護受害者的合法權益。而不是說什麼“沒有外傷”這類引起公憤的意見。
我們希望通過這樣的事件,能夠引起更多人的關注和思考,促使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營造一個尊重、和諧的社會環境。隻有當每個人都能夠享受到尊重和安全,我們才能真正實作社會的進步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