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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坤一:晚清朝廷的“柱石之臣”

劉沛

劉坤一:晚清朝廷的“柱石之臣”

劉坤一(1830—1902),字岘莊,湖南新甯人,晚清湘軍重要将領、中興名臣。清鹹豐五年(1855),應族侄劉長佑之邀,以廪生(秀才)之身從戎,加入湘軍楚勇,随軍馳援江西,轉戰湖南、廣西等地,因戰功卓著而頗受清廷賞識,累遷至兩江總督兼南洋通商大臣,主政一方,成為晚清朝廷的“柱石之臣”。張之洞稱贊說:“居官廉靜寬厚,不求赫赫之名,而身際艱危,維持大局,毅然擔當,從不推诿,其忠定明決,能斷大事,有古名臣風。”

整肅吏治,儲養人才

晚清吏治腐敗嚴重,戎馬出身的劉坤一更是深有體會。他認為做官要“心地樸誠,操守廉潔”,如若“橫征暴斂,則民不堪命,難以穩定政局”,故而“為政在人之道,要在正本清源”。整肅吏治、選賢任能,是其從政40年中貫穿始終的重要舉措。

清同治四年(1865),劉坤一出任江西巡撫。其施政的重點,一是追剿太平軍餘部,二是恢複和發展曾因戰亂遭受到嚴重破壞的社會經濟。與此同時,對吏治的整肅也絲毫不敢懈怠。他在給清廷的奏折中表示:“現值鄰氛未靖,防務固未敢稍疏,而深維地方理亂之機,莫不關夫吏治。江西遞經兵燹,民困未蘇,民風漸薄,闾閻樂利,遠不如前,務在守令得人,方足以資拊循而期振頓。臣自抵任以來,詳加訪察”。他着重整肅吏治和選拔賢能而愛民的地方官,懲治A錢無能之輩。接任江西巡撫僅四個月,劉坤一就撤換了建昌知府董敬宣、饒州知府吳秉衡、南康知府高延緩、署直錄知州劉晉卿、新金知縣程乃文、署崇義知縣吳鴻慶、新昌知縣姚近維、臨川知縣錫榮等地方官員。

清光緒三年(1876),劉坤一出任兩廣總督。在任期間,除整饬吏治卓著成效、任用官吏不安插親信外,他還放棄個人私利,在粵省庫款空匮,遞年常入不敷出,并無别項閑款可籌時,以廉俸所餘,捐銀十五萬兩,解交藩庫作為公項,轉發招商局按年取息,以為儲養洋務人才之用,使之盡心西學,餘款悉以助赈、修堤及各項善舉。

清光緒十六年(1890),劉坤一再任兩江總督,并兼南洋通商事務大臣。上任之初,他即着手整頓吏治,大力獎勵士風,淘汰貪婪無能之輩。為确立良好的政治風氣,劉坤一重視人才的培養和任用,曾向清廷力薦多位政績良好的親民之官,如揚州府知府許寶書、鎮江知府王仁堪、候補知府阮祖棠、清河縣知縣翁延年等。對無能與卑劣的官吏,如安徽道員蕭允文有吞沒巨款、浮開煤價,向藩司索銀,在上海冶遊情事等劣迹,劉坤一将其呈報朝廷後,予以撤職懲辦。兩江三省的吏治經過劉坤一雷厲風行地整頓後,官吏的素質及行政效率均有比較顯著的提高。

身際艱危,匡扶大局

劉坤一再任兩江總督期間(1890—1902),帝國主義列強的侵略日趨嚴重,國内外形勢皆發生重大變化,湘軍領袖曾國藩、左宗棠、彭玉麟等同治中興時期的元老重臣皆已逝世,淮軍領袖李鴻章在甲午戰敗後失勢,劉坤一以花甲之身,身際艱危,肩負重任,匡扶大局。

清光緒二十年十二月初二日(1894年12月28日),劉坤一奉命擔任欽差大臣,節制山海關内外各軍,指揮對日作戰。劉坤一表示,“當此倭氛不靖,軍事日形棘手”之時,作為朝廷大臣,“惟有殚竭血誠,于一切防剿機宜,仰秉睿谟,悉心籌劃……亟圖補救,迅掃狂氛”。但是由于受命于敗軍之際,且強弱懸殊之勢已成,湘軍主力早已裁撤,新募的湘勇草率成軍,無法抵禦訓練有素、裝備精良的日寇,他雖竭盡全力,仍無法挽回頹勢,徒留寶慶同鄉魏光焘牛莊血戰倭寇的湘軍餘晖。

《馬關條約》簽訂前後,劉坤一曾三次緻電清廷,力主“持久”“苦戰”及“宜戰不宜和”,這一持久戰思想為幾十年以後的抗日戰争埋下了伏筆。他對清廷将遼東和台灣拱手相讓,意識到會“贻患無窮”,曾三次上奏阻止,但無力回天,“愧憤填胸,寸心如結”。

李鴻章失勢後,劉坤一與張之洞就成了清朝推動洋務新政的主要人物。除妥善處理轄區内之政治、财政、軍政外,劉坤一以務實的精神繼續推行洋務新政,籌辦海防及江防,籌議外交政策,并與張之洞合奏《遵議廷臣條陳時務折》,提出修鐵路與辦礦務、造機器自制西洋槍炮、練新軍除舊習、立學堂習西學等六項自強之法,力促清廷變法圖強。

廢帝立儲,直言無忌

戊戌政變後,清光緒皇帝在政變後被囚禁于瀛台,慈禧太後曾打算廢黜光緒帝。劉坤一先是于清光緒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七日(1898年10月12日)上奏表示反對,并有請曲赦康有為、梁啟超之意;繼又緻電總理衙門勸阻:“國家不幸,遭此大變,經權之說須慎,中外之口宜防。現在謠诼紛騰,人情危懼,強鄰環視,難免借起兵端。伏願我皇太後、我皇上慈孝相孚,尊親共戴,護持宗社,維系民心。并請查照八月十一日、十四日兩次谕旨,曲赦康有為等餘黨,不複追求,以昭大信,俾反側子自安,則時局之幸矣。”在電文最後,劉坤一表示,“當此事機危迫之際,不敢顧忌違而甘絨默”,是以才披瀝具陳。據張謇《啬翁自訂年譜》記載,光緒二十四年八月條載:“為新甯(作者注:指劉坤一)拟《太後訓政保護聖躬疏》,大意請曲赦康、梁,示宮庭之無疑貳,此南皮(張之洞)所不敢言。”

清光緒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900年1月24日),慈禧太後以光緒帝“痼疾在躬,艱于誕育”為由,宣布立溥俊為大阿哥,國内外對此議論紛紛。兼管外交事務的大學士榮祿,“嘗以私意陰示劉坤一”。劉坤一複書曰:“君臣之分久定,中外之口宜防,坤一是以報國在此,是以報公亦在此。”

據胡思敬《國聞備乘》記載,劉坤一獲悉立大阿哥之事後,曾約張之洞(字孝達,号香濤)一起力争。張本已答應,但随即又反悔。此時奏折已經發出,劉坤一命人将折子追回後,去掉張之洞的名字,單銜上奏,一人挺身獨任。他說:“香濤見小事勇,見大事怯,姑留其身,以俟後圖。吾老朽,何憚!”由此可見劉坤一毅然擔當之正氣。

忠定明決,能斷大事

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春夏之際,以“扶清滅洋”為旗幟的義和團運動在京、津地區呈燎原之勢。帝國主義列強以“保護使館”為由派兵攻入京津,清廷下诏對各國宣戰,北方随之大亂。為了謀求東南半壁或更大地區免遭戰火蹂躏,防止群眾置身于水深火熱之中,劉坤一冒天下之大不避,承擔着斬首滅族的後果,與各省督撫張之洞、李鴻章、許應骙等合作,共同抗拒朝命,促成“東南互保”的局面。“上海租界歸各國共同保護,長江及蘇杭内地均歸各督撫保護,兩不相擾,以保全中外商民人命産業為主”,使東南半壁避開了一場戰火的浩劫。

在商議辛醜和約期間,李鴻章和俄國秘密商議《東北交收辦法》,當時俄國企圖長期占領我東北,強迫清廷承認簽約。劉坤一、張之洞聞訊後,緻電軍機處,揭發俄國野心,主張俄約千萬不可答應,建議将俄方要求的密約稿件公布,“借求列邦公斷,合阻俄人野心”。清廷權衡利害,未予準許。俄國在各國壓力及中國朝野反對之下,不得不将此密約廢除。

經過義和團運動和八國聯軍侵華戰争,清朝統治者深感“内憂外患”迫在眉睫,再也不能照舊統治下去了。清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1901年1月29日),朝廷為了擺脫統治危機,釋出實行新政上谕,饬令朝臣、督撫就有關政治、經濟、軍事及教育等方面各抒己見。劉坤一與張之洞曾先後三次聯銜上奏(史稱“江楚會奏變法三折”),系統地提出了興學校、練新軍、獎勵工商實業和裁減冗員等改革措施,成為清政府實施新政的藍圖。

清光緒二十八年九月初五日(1902年10月6日),劉坤一卒于兩江總督任上,終年七十二歲。清廷釋出了慈禧懿旨,稱劉坤一“老成朔望,實為國家柱石之臣”,追封其為一等男爵,晉贈太傅,予谥忠誠。身後哀榮,在晚清之世,罕有其匹。

(作者系邵陽市蔡锷故居管理局文保股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