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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車底拖着1個人!這不是簡單的交通事故而是滅口,新加坡奇案

作者:老赫開锵

2013年7月的一個下午,新加坡實龍崗路上段車水馬龍,一名保安正在執行日常的巡邏任務,一陣不尋常的喇叭聲吸引了他的注意,向馬路中央望去,一輛銀色豐田凱美瑞頻繁地左右變道,還瘋狂連闖紅燈,正在他納悶司機遇到了什麼急事的時候,恐怖的景象出現在他的眼前,這輛凱美瑞車底下似乎還拖着一名紅衣男子!怪不得經過的車主見狀都猛按喇叭試圖警示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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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追兇

保安跳上自己的機車就追到這輛凱美瑞附近,他不顧一切地拍打車身,又吼又叫,想引起司機的注意,但這輛車既沒有減速也沒有停車,對一切提醒都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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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緊張地注視着車下的男子,直到高文地鐵站附近,他終于脫離了車底,于是保安當即就沖上前去想要救助傷者,但已經沒有必要了,那名男子面部朝下癱在路上,脖子已經幾乎被折斷,衣服上的紅色其實全是鮮血,他已經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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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輛凱美瑞幾乎是毫不猶豫地就加速駛離了現場,輪胎滑過之處留下一條長達兩三百公尺的血迹。光天化日之下,在以法治森嚴著稱的新加坡,居然敢明目張膽地肇事行兇,此案一出,震驚了整個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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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報案後的新加坡警方緊急封鎖了周圍的道路,他們從高文地鐵站附近一路沿着血迹追溯,來到一處洋房住宅區,并最終認定一棟三層的聯排别墅就是事發的第一現場,這裡距離高文地鐵站約1.2公裡,也就是被害者被拖行的長度,簡直令人觸目驚心。而更出乎警方意料的是,在滿是血痕的廚房内,還有一名受害者倒在地闆上,已經失去了生命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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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警方注意到了一個巧合,這間聯排别墅的門牌号是14J,與肇事轎車的車牌相同,難道兇手就是這間屋子和車子的主人嗎?還是說兇手闖進屋内奪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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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警方的調查,揭曉了兩名死者的身份,也排除了房車主人作案的可能,因為這棟聯排别墅和和肇事車輛都登記在一名死者的名下,也就是在廚房中被害的陳文新。他66歲,從福建興化漂洋過海到新加坡打拼,已經是一家修車行的老闆,在員工和顧客眼中,他雖然有點啰嗦,但為人正派友善,愛好就是釣魚,沒什麼不良嗜好,也從不和人起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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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被拖行了1.2公裡的是陳文新42歲的長子陳志雄,他開辦了一家電子零件公司,也是一個口碑不錯的老好人。法醫對兩名被害者的屍身進行了檢驗,發現陳志雄除了被長時間拖拽造成的擦傷和撕裂傷,還有11處刀傷,并且這些刀傷分布在臉上、手臂上和脖頸上,換句話說,陳志雄早在被汽車拖拽之前,可能早就因頸部傷口急性出血而奄奄一息,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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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父親陳文新身中20刀,多數集中在臉部和頸部,死因同樣是頸部傷口急性出血。到底是什麼樣的深仇大恨,能讓兇手在光天化日下向一對父子揮刀行兇呢?

特殊身份

這個案子其實破獲的過程非常短,因為兇手敢在白日張狂行兇,證人也是一抓一大把,龍崗路上不少過路司機和行人都表示自己看到了兇手的模樣,電子攝像頭也将陳志雄慘被拖行的整個過程記錄了下來,陳家的那輛被兇手開走的車子也很快被找到,倉皇逃走的兇手還沒有來得及抹去車上的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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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新加坡警方全程僅用了56個小時就成功抓獲了兇手,但是他們卻絲毫不覺得光榮,因為兇手竟然是他們的同行。

34歲的伊斯坎達·拉曼,馬來西亞人,在新加坡警局服務多年,長久以來,他以良好的表現收獲了不少表彰,已經升任進階警曹長。本來一心為民服務的警察,到底為什麼淪為兇犯?他和陳家父子之間是有什麼不為人知的恩怨情仇嗎?知道真相的人此時隻能歎息,可憐這對無辜的父子。

1999年,20歲的伊斯坎達加入新加坡警界服役,2007年他因表現出色而升做探員,新加坡警局也沒有虧待他,贊助他考了一個文憑,他還因對待市民态度認真而受到表揚,被稱為“勿洛警署的驕傲”,可以說伊斯坎達作為警察幹得挺出色,一路升遷,前途大好。

但與他事業上的一帆風順相比,他的私生活隻能用泥足深陷來形容。2003年他結了婚,然後很快背上了房貸、車貸、裝修貸三重債務,直到一年多後婚姻破裂,他賣掉房車來抵債,還是填不平這個窟窿,憑他的固定薪水根本負擔不了,雪球隻能是越滾越大。

2012年,銀行将他告上法庭,伊斯坎達此時還欠銀行6萬多元,合人民币近30萬,他哪裡有那麼錢還債呢,于是銀行就将一紙催債信直接遞到了警隊。而新加坡對警察等公職人員的财務狀況有着相當嚴格的規定,伊斯坎達在上報自己财務資訊的時候一直在隐瞞自己的負債狀況,是以他遭受了嚴厲的處分,不僅被沒收了配槍,還從光榮的刑偵部調到了工作繁瑣的後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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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還沒完,上級還要求伊斯坎達必須在三個月之内解決自己的債務問題,否則他将被開除,但口袋空空的伊斯坎達是真的拿不出這筆錢,2013年7月,他向銀行申請庭外和解,表示自己願意一次性支付5萬來結清債務,銀行也同意了。

而就在還款日的前一天,伊斯坎達成為了兇犯。他還向上司說自己回馬來向表兄弟籌錢去了,但他根本就沒有表兄弟,他正在馬來躲避風頭,祈求自己的行為能瞞天過海,可惜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案發後56個小時,他在馬來西亞與新加坡邊境處的一個飯店被捕。看到這裡,我想很多人都已經猜測到,伊斯坎達的動機,就一個字——錢。但他又是如何標明陳家父子作為目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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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計劃

2012年11月,陳文新來到新加坡勿洛警署報案,他說自己在一家保安機構的保險櫃裡存了二十萬,但最近發現突然少了五萬五,而當時接待他的正是伊斯坎達。不知道他在聽到陳文新的保險箱裡還剩十四萬多的時候,是不是當時就起了邪念,想把那筆和他一點關系都沒有的錢占為己有,進而無債一身輕,但他直到半年多後才真正動手。

案發當天下午一點,伊斯坎達用公用電話聯系陳文新,稱他的案件的取得了新突破,希望他能夠配合警方調查,抓住小偷,同時也追回他丢失的五萬五千元。

此時在後勤部任職的伊斯坎達已經沒有了調查的權力,但他還有以前做探員時的舊制服,為了騙局更逼真,他還用廢舊零件自制了一個假對講機,租了一輛和探員的配車極為相似的轎車,來到了陳文新家附近的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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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陳文新後,伊斯坎達一邊假裝和“對講機”那頭的同僚通話以騙取陳文新的信任,一邊交給他一個大盒子,告訴他這裡面是一個電子監視鏡頭,要陳文新先把保險櫃裡的物品都取出來,然後将這個監視鏡頭安裝好,這樣小偷來偷錢的時候就會留下影像,可以将他當場抓獲。他還要求陳文新嚴格保密,稱有可能是保安機構監守自盜,透露放攝像頭的事情可能會破壞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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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懷疑的陳文新對這個計劃表示相當認可,根本沒有想到眼前這個正直的好警察不僅在謀他的财,還要害他的命。他拿上監視鏡頭就開車前往保安機構,伊斯坎達利用這段時間把租來的車子停到附近一個偏僻的工業園區,規劃好自己逃亡的路線,随後步行回到加油站。

陳文新按伊斯坎達的訓示放好所謂的監視鏡頭後,就帶着保險櫃裡的全部現金回到加油站,看着那個裝滿現金的沉甸甸的橙色塑膠袋,伊斯坎達眼睛都直了,他對陳文新說: “你一個人拿着這麼多現金不安全,我護送你吧。”陳文新再次同意了,于是伊斯坎達坐上了那輛銀色凱美瑞, “護送”陳文新回家。路上,伊斯坎達為了讓陳文新再次放心,還扯謊說他的“同僚”也會開車在後面跟着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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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還原到這裡為止,都是有證人口供和監控錄像的可以印證的事實,接下來在陳文新家中發生的事件,均來源于伊斯坎達的當庭供述。

伊斯坎達說他來到陳文新家後,那個裝滿現金的橙色塑膠袋就被陳文新随意地放在一旁,然後就招呼他坐下,給他端上了飲料。伊斯坎達原本的計劃是先假裝去上廁所,回來的時候趁陳家父親不注意,抓起塑膠袋就跑,然後在路旁攔輛計程車逃離現場。結果等他從洗手間出來的時候,發現陳文新在廚房用他聽不懂的閩南語在講電話,而那個他最在意的橙色塑膠袋,已經不見了。

伊斯坎達不願意就這樣放棄就要唾手可得的15萬現金,他定了定神,又扯了一個謊,說小偷已經被抓獲,現在要陳文新帶上剛取出來的現金跟他傳回保安機構,但陳文新突然激動起來,大喊一句: “監視鏡頭裡根本沒有電池”,抄起一把刀刺向伊斯坎達。

伊斯坎達隻能舉手去遮擋,手被刀子砍傷,幾個回合下來,為了自衛,混亂之中他奪過陳文新手中的刀,此時他的大腦由于過度緊張已經一片空白,于是不斷地出刀、出刀,甚至刺向了陳文新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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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時,陳家的門突然被打開,來人正是陳志雄,他看到倒地流血的父親,向伊斯坎達猛沖過來要同他拼命,伊斯坎達隻用雙手格擋,沒意識到自己手中的刀,身中數刀的陳志雄向門外跑去,伊斯坎達也沒有繼續追,滿腦子都是那個橙色塑膠袋的他搜尋了一番也沒找到,隻看到了陳文新的凱美瑞的鑰匙,于是他開車揚長而去,而精神遭受重大刺激的他并沒有看到倒在車前的陳志雄,一路上遇到的鳴笛和各種提醒,他都以為是因為車上的血迹,對拖行在車後的陳志雄毫無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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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坎達來到停放租車的工業園區,換車開回租車行,路上将兇器和血衣等證物丢進河中,回家洗了個澡包紮好傷口,騎着自己的機車就趕到了機場,趕在警方布控前逃往馬來西亞。

最終審判

從伊斯坎達口供中的描述,我們可以發現,律師團對他的奪命行為并沒有否認,他們隻是在反複為伊斯坎達的“動機”辯護,在他的描述中,他一開始根本沒有想行兇,隻是想騙取陳文新的信任,再借機把錢偷走,他是出于“自衛”的無奈行為。

但案件控方聽了這段證詞,估計要大翻白眼,為了這起影響惡劣的案件,控方不僅請了百位以上的證人,更邀請華人鑒證專家李昌钰博士參與鑒定,提出了幾個疑點狠狠揭穿了伊斯坎達的謊言,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兇器的來源,伊斯坎達的描述中,用來行兇的小刀是從陳文新手中擷取的,帶有鋸齒,被他在逃跑路上抛棄在河中,且不說警方按照他的逃跑軌迹完全沒能找到這把刀,陳家的所有刀具都沒有鋸齒,而經過指認,陳家也沒有丢失刀具,這把刀隻可能是伊斯坎達帶來的!如果像他所說本不想行兇,為什麼要帶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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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還找到了兩名當時在現場的人證,陳家鄰居家的女傭在案發當天都聽到叫喊聲,出來就發現陳志雄渾身是血、搖搖晃晃地走出來,倒在了那輛凱美瑞的後面。陳文新在停放這輛車的時候車頭向内,随後出來的伊斯坎達先到達了車尾,看了看倒地的陳志雄,繞了一圈上車,碾過陳志雄然後揚長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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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坎達開出陳家不久,對面學校的一個校工就看到了車後拖着的陳志雄,他在車後追了好一段,大聲喊着想讓司機停下,但伊斯坎達卻充耳不聞,他就是故意在拖行陳志雄滅口。

死者雖然不會開口說話,但他們身上傷口也是一個有力的證據,法醫發現陳家父子身上的刀傷幾乎刀刀緻命,根本不像一個僅出于自衛的人能造成的損傷。而且陳文新已經66歲,膝蓋軟骨磨損退化嚴重到了要動手術的地步,這樣一個行動不便的老人,怎麼會主動攻擊别人呢?他打的兩通電話,一通是給下屬布置工作,一通是打給陳志雄,并沒有任何叫幫手的意思。

而陳志雄在接到父親電話時并無察覺到異樣,據下屬說,他當時甚至沒關燈,這通常代表他很快就會回來。雖然陳志雄身高比伊斯坎達高出4公分,但體重隻有56公斤,可以用瘦弱來形容,面對83公斤、手握兇器的伊斯坎達,赤手空拳的陳志雄就算沖過去,也無法造成任何實質性的傷害,而且伊斯坎達除了陳文新造成的左手的咬傷和右手的割傷,沒有任何傷口,伊斯坎達對手無寸鐵的無辜父子犯下殘忍罪行,已經是不争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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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法官的最終認定也與控方意見一緻,伊斯坎達從一開始就是蓄意傷害、謀财害命,過程中完全不具備正當防衛的合理性。2015年12月4日,新加坡高院對本案做出了最終判決,伊斯坎達兩項一級謀殺罪名成立,絞刑擇日執行。

一年多後,不服審判的伊斯坎達再次上訴,被駁回,他在度過38歲生日後向新加坡當局申請特赦,被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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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坎達本是前途一片光明的警察,卻因為無法克制的消費欲深陷債務泥潭,甚至為了一己私欲,視他人生命如草芥、謀财害命,令人不禁齒冷。也許會有人說,金錢是萬惡之源,但事實上錢本身有什麼錯呢?錯的隻是人的貪财之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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