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企業經營中,三角債是一項難以逃脫的企業經營難題,破産也就在這種環境下走入了大量企業經營者的視野之中,本文将簡單介紹破産清算的一些基本常識。【如果您的企業或者您本人存在相關風險或者糾紛,可以直接私信留言進行咨詢(留言請直接表述您的問題或聯系方式,我們看到後會第一時間回複)。】
一、什麼是破産清算?哪些狀況下可以申請破産清算?
破産清算是指對喪失清償能力的債務人,經法院審理,強制清算其全部财産,公平、有序地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隻要企業資不抵債,無法獨立清償債務,企業就可以申請破産清算。破産清算過後,公司董監高、法人、大股東就可以徹底脫離公司債務。
二、破産清算怎麼申請?需要送出哪些材料?
破産清算有兩種申請方式,一種是公司債權人申請,另一種是公司自行申請。
1.債權人申請
債權人申請破産需要送出已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以及執行終結後公司依然無法清償債務的證據(一般就是法院出具的終本執行文書)。
法院收到債權人的破産申請後會通知公司方,如果公司方不想破産,此時一般會選擇和債權人和解、提前清償債務。
如果公司方沒有合了解決方案或者合理異議,那麼法院将正式進去破産程式:由法院指定破産管理人(公司自身股東或者法院搖号指定的律師事務所),然後法院對外公告,告知社會面這家公司馬上要破産了,與公司相關的債權人債務人都需要進行登記。
債權登記的期限一般是30日到3個月,期限屆滿後法院将按照登記的債權人、債務人分别召開會議,确定債權債務數額,看企業是否存在重整的空間。如果債權人、債務人都不願意讓步,那麼法院将宣告企業破産,由企業剩餘資産數額清償可以清償的債務。
2.企業自己申請破産
企業自己申請自己破産,法院受理的條件比較嚴苛(是以實踐中,企業一般采取找特定的債權人代為申請的方式,進行破産)。
如果是企業自行申請破産,需要事先向法院送出以下材料(材料不足以說明破産事由,法院會駁回破産申請):
法院受理後,按照上述指定管理人、公告、召開債權人會議等程式進行破産處理。
以上就是破産清算相關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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