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劉歡|“擇優”的先見與經典文本的生成——以趙次公校勘杜詩異文為例

作者:成都杜甫草堂

#頭條創作挑戰賽#

編者按:原文刊載于《杜甫研究學刊》2019年第3期,總第141期。

劉歡|“擇優”的先見與經典文本的生成——以趙次公校勘杜詩異文為例

劉歡,浙江師範大學圖書館館員

宋人對杜甫詩歌異文的讨論與勘定是非常值得關注的現象,莫砺鋒指出:“正是因為宋人普遍對杜詩校勘有着濃厚的興趣,他們就不會把某一種杜集看作完美無缺的定本,而是反複進行商讨,甚至對一字一句的異文争論不已。”他們的争論在多數情況下并不是依據版本校勘,而是從詩歌闡釋、創作規律、批評觀念衍生的校勘方法和标準。莫砺鋒和孫微都關注到這一現象,但他們主要從文獻學立場出發,或梳理其“理校”之法的可取之處,或讨論“以意改字”對杜詩校勘的影響。傳統文獻學視野下的研究,容易忽視或簡化此現象背後的闡釋邏輯、思想觀念和文化意義。李貴《慶曆尊杜與宋調成熟——以杜集從寫本到印本的轉向為中心》一文從寫本到印本轉變的視角,有力地揭示了杜甫偉大詩人形象建構與異文選擇之間的互動;曾祥波指出:“對舊本異文的斷定,有時出于趙次公對于詩意或作者創作手法的獨到了解。”這啟示我們可以換一個視角,重新審視宋人對杜詩異文的商讨和改定問題。

據宋人胡仔《苕溪漁隐叢話》引《蔡寬夫詩話》所記,王洙校訂杜集異文時“多并存于注,不敢徹去”,到了王安石“始參考擇其善者,定歸一辭”。此後,在杜詩異文勘定方面表現突出的有蔡興宗、趙次公。王安石、蔡興宗二人留下來的隻言片語時常會被研究者讨論,而趙次公注中儲存的大量校勘案例卻未受到應有的關注。是以本文的研究以趙次公的杜詩注為中心,重點探讨異文選擇的具體标準、闡釋邏輯、思想觀念,以及異文勘定對杜詩文本形态的影響。

劉歡|“擇優”的先見與經典文本的生成——以趙次公校勘杜詩異文為例

一、版本校勘的困境與校勘方法的選擇

宋代以前的校勘主要有兩種途徑:“一種是作為廣義校雠學的一部分,寓校勘于校雠之中;另一種則是與古籍訓釋相聯系,以校勘作為訓釋的輔助手段被采用。”趙次公校勘杜詩屬于後一種,在形式上校勘與闡釋合二為一,置于注釋文本中。所校勘的異文主要來自三個方面:一是趙次公認為舊本字句有誤的地方;二是儲存在舊本中的“一作”;三是其它杜集或者詩話中論及的異文。他在論定異文是非後,擇善而從,對舊本正文作了校改。趙次公改字這一行為也常被诟病。

從校勘方式來看,趙次公主要通過分析文本、總結規律,在透徹把握杜詩的基礎上判定異文,是以對版本的關注較少。羅積勇、李愛國、黃燕妮《中國古籍校勘史》在總結宋代校勘學時指出有這樣一脈:“雖也羅列衆本,但卻堅持以涵泳原文、領會原意為主導,在衆異文中擇善而從,或另出新解,并不盲從古本和早期碑刻本,認為這些本子也難免出錯。”并指出這一派繼承了魏晉南北朝以來“由訓诂統轄校勘”的觀念,代表人物有朱熹等。趙次公的做法亦是如此,且比朱熹更早,“由訓诂統轄校勘”準确地概括了這種校勘行為的本質,即在闡釋的基礎上進行校勘。

趙次公為什麼選擇通過分析和闡釋文本的方式校勘異文?這需要分析他所面對的杜詩存在形态。

宋人實際面對的杜詩文本非常不确定。首先,杜詩在創作之初可能就存在不同版本。杜甫自稱:“新詩改罷自長吟”,有改定就容易存在異文。唐代詩歌很多情況是即席而作,詩歌出口便開始傳播,此後作者或再改定,則又是不同樣貌。其次,寫本時代手抄本在傳播過程中有很大随意性。據李貴統計,在“二王本”問世前宋人可供閱讀的杜集在二十一種以上,版本衆多,篇數不定,流布各地,範圍頗廣,皆為寫本,文字多歧。其三,宋人好改字者甚多。蘇轼批評:“近世人輕以意改書,鄙淺之人,好惡多同,故進而和之者衆,遂使古書日就訛舛,深可忿疾”。張耒在《明道雜志》談杜詩時指出:“讀書有義未通,而辄改字,最學者之大病也。杜詩:‘黃精無苗’,後人所改也。舊乃‘黃獨’,讀者不知其義,因改為‘精’”。刊本出現以後,杜詩的異文情況也沒有太大改觀,李綱在《重校杜子美集序》中指出早期的杜甫文集“傳寫謬誤,寝失舊文,烏三轉而為馬者,不可勝數。”與趙次公同時期的王觀國在《學林·改字》中指出:“子美詩集少善本,良以妄庸輩改之。”這是趙次公在注解杜詩時所面對的杜甫文集的基本狀況。現存最早的杜集是上海圖書館所藏《杜工部集》,據張元濟考證此書中宋本部分成書應在南宋初,補抄部分所依據的也是南宋初刻本,與趙次公生活時代相近。筆者檢索此書得異文約632條。這是現存最接近宋代諸家杜集祖本的“二王本”的集子。可見早在王洙、王琪整理校定杜甫全集時,就存在大量無法用文獻先後來判定的異文。

如果對現存由宋至清諸本杜集和其他一些總集、選集、類書中的異文進行一次細微的觀察,就很容易了解趙次公勘定異文時所面對的困境。以《陪李北海宴曆下亭》:“北渚淩清河”的異文為例:

劉歡|“擇優”的先見與經典文本的生成——以趙次公校勘杜詩異文為例
劉歡|“擇優”的先見與經典文本的生成——以趙次公校勘杜詩異文為例
劉歡|“擇優”的先見與經典文本的生成——以趙次公校勘杜詩異文為例

在現存諸宋本杜集中此句隻有一處異文,即“清河”一作“青荷”。而延至清代文集,異文衍為兩處:“淩”或作“臨”;“清河”一作“青荷”,又作“清菏”或“青河”。其中多出的三條“臨”“清菏”“青河”都是宋代以後在傳播過程中衍生的。刊本時代尚且如此,何況宋人面對的是經曆了漫長寫本時代的杜詩。後三種晚出的異文比較容易通過文獻先後和版本判定是非,但“清河”與“青荷”這兩個在宋本中就并存的異文,孰是孰非,卻無法抉擇。文獻校勘能解決的問題到此已經結束了,剩下選“清河”還是“青荷”,隻能是闡釋的問題。

宋代注家多認可“清河”,從錢謙益開始,改以“青荷”為正,此後清代《杜詩言志》、“五家詩評”,以及近代蕭滌非主編的《杜甫全集校注》皆從“青荷”。無論是宋代注釋者還是近代研究者,基本都是在疏通詩義基礎上,結合創作規範、名物考察等選擇異文。例如錢謙益依據對仗工整、詩文自證來肯定“青荷”,而《杜詩全集校注》以犯語義重複、犯文獻祖述來否定“清河”。此評判原則與趙次公校勘方式本質相同,都是在闡釋基礎上進行推斷。宋人所面對的杜詩異文校勘的困境,與今人面對“清河”與“青荷”的異文一樣:一方面他們強烈地想恢複杜詩原貌,另一方面由于文獻的缺失,無可靠的版本可供依憑。是以,用文本分析的方式也是一種必然選擇。

劉歡|“擇優”的先見與經典文本的生成——以趙次公校勘杜詩異文為例

二、從文本分析出發的校勘标準

趙次公審定異文的标準主要來自對杜詩創作習慣和語言風格的把握。創作習慣分為兩個層面:一是正常創作規範,二是杜詩特有創作規律。另外,趙次公也重視運用杜詩與其他詩歌關系,尤其是杜詩在後世接受材料來校勘異文。依據闡釋層級,趙注中用來校勘異文的标準分為以下五個層次。

(一)詩義表達層面

趙次公判定杜詩異文最先考慮詩義的表達,表現在兩個方面:(1)所選異文能恰切地表達一定意義。如《江畔獨步尋花七絕句(其二)》:“稠花亂蕊裹(一作畏)江濱,行步欹危實怕春”,次公曰:“裹一作畏,無義。蓋兩岸并有花,斯為裹也。”又如《故著作郎貶台州司馬荥陽鄭公虔》:“滄州動玉陛,寡鶴悟一響。”次公曰:“寡鶴,獨鶴之謂。舊本正作宣鶴,師民瞻本又作宮鶴,皆無義。”(2)重視詩句上下文關系,所選異文更契合詩歌意脈。如《至日遣興奉寄兩院補遺二首》:“何人錯憶窮愁日,愁(一作白)日愁随一線長。”次公曰:“蓋謂别人錯思憶我窮愁之日,殊不知我愁日之愁,則随一線長,正在此冬至日也。一作‘白日愁随一線長’,其句不貫于上。”他認為“愁日”與上句關聯,使詩歌意脈連貫,轉合自然,是以選“愁”字。

以異文是否能恰切地表情達意、意脈連貫為校勘标準的前提是杜甫非常重視意義表達的準确性。但客觀來說,異文是否恰切地表達了意義,杜詩意脈是否有此關聯,往往又出自趙次公的主觀闡釋。第一個例子中,“畏江濱”也能解釋得通,浦起龍解釋此句:“言花滿而‘畏江濱’,非‘畏江濱’,實以老而‘怕春’也。”

另外,詩義表達在趙次公諸多校勘标準中處于優先位置。如《承聞故房相公靈榇自阆州啓殡歸葬東都有作二首(其二)》:“劍動親身匣,書歸故國樓”。次公曰:“舊本新身匣,師民瞻本作親身匣,是。如此方有義。蓋俗拘新對故,遂誤也。”此例中,趙次公就認為詩義表達比對仗更為重要。

(二)基本常識和寫作規範層面

在趙次公判定異文的标準中,另一個優先考慮的是基本常識和詩歌寫作規範,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所選異文更符合基本常識,即詩中所用人稱、曆史、地理、名物符合常理。如《承聞故房相公靈榇自阆州啟殡歸葬東都有作二首(其二)》:“遠聞房太尉”一句,次公曰:“舊本房太守,師民瞻本作房太尉,極是。蓋琯既出為晉、漢二刺史,寶應元年召拜刑部尚書,道病卒,贈太尉,不應呼之為太守也。”他認為挽詩中尊稱他人當用卒後所賜官爵,舊本犯了常識性錯誤,是以應以師民瞻本為準。又如《和裴迪登蜀州東亭送客逢早梅相憶見寄》:“若為看去亂春(一作鄉)愁”,次公曰:“春愁,一作鄉愁,非。蓋梅非專是長安有之,無見梅思鄉之義。”他認為梅花并非長安特有之物,不足以引發思鄉之情,用“鄉愁”不合适。趙次公此論過于牽強。此句後寫道:“江邊一樹垂垂發,朝夕催人自白頭”,詩人由梅花年年發,感受到歲月催人老,進而催發詩人漂泊之念,歸鄉之思也是自然。杜甫詩中常常因物華更替引發歸鄉之思,如:“紅入桃花嫩,青歸柳葉新。望鄉應未已,四海尚風塵”“帝鄉愁緒外,春色淚痕邊”等。

(2)所選異文符合寫作規範,如遵循押韻、平仄、對偶等最基本的要求。如《送許八拾遺歸江甯觐省甫昔時嘗客遊此縣于許生處乞瓦棺寺維摩圖樣志諸篇末》:“聖朝新孝理,行子倍恩光(一作祖席倍輝光)。”次公曰:“恩光則恩之光也,輝光則不對。”律詩中對仗,要求上下聯詞性、結構相對,“孝理”和“恩光”都是偏正結構,而“輝光”是并列結構。又如《村夜》:“風色蕭蕭暮,江頭人不行。”次公曰:“一本作蕭蕭風色暮,則錯字眼矣。”此詩為近體詩,下聯為“平平仄仄平”,上聯則要“仄仄平平仄”,“蕭蕭風色暮”不合律詩的平仄。

(3)所選異文不犯寫作的禁忌,如不能有用字、意象或語義重複現象。如《和裴迪登蜀州東亭送客逢早梅相憶見寄》:“送客逢花(一作春)可自由”,次公曰:“一作逢春,非是。蓋後句有亂春愁也。”趙次公認為詩中後有“春”字,若前再有“春”字,就犯了重字。《又觀打魚》:“幹戈格鬥尚未止”,次公曰:“格鬥,舊本作幹戈兵革鬥未止,非是。蓋幹戈、兵革同義。”趙次公認為舊本犯了意象重複之弊病。

基本常識和寫作規範是一種約定俗成的标準,但是這些标準在杜甫所處的時代是否必須要遵守,也是值得進一步反思的。

(三)杜詩創作特色和用語習慣層面

與第二個層面所談寫作基本常識相比,第三個層面指超出普通規範的藝術技巧和創作習慣,展現了趙次公對杜詩獨特性的把握。(1)比較明顯的是對仗的精細化。趙次公以是否對仗來判定杜詩異文的例子數目衆多,形式多樣。如《曉望白帝城鹽山》:“翠深看斷壁,紅遠結飛樓。”次公曰:“紅遠一作江遠,以紅遠為正,其對翠深方為工。”此處是顔色字對顔色字,且“翠”和“紅”皆為借代,以特征代整體,屬于工對。

又如《對雨書懷走邀許主簿》:“震雷翻幕燕,驟雨落河魚。(一作溪)”次公曰:“舊本一作溪魚,非。蓋幕燕字出《左傳》,不應以溪魚無出處為對。河魚,固言河中之魚,亦以《左傳》有河魚腹。”此條的評判标準是對仗中用語的比對性,上文若有出處,則下文對應位置必有出處。若從詞性和結構來看,“溪魚”對“幕燕”也是符合要求的,但“河魚”勝在有出處可依。趙次公特别重視杜詩對仗中的出處問題,如在闡釋《春日憶李白》:“白也詩無敵,飄然思不群”時指出“白也”是人稱,二字出自《檀弓》;“飄然”是風名,見于《爾雅》。他推測杜甫首句用此對仗的目的是告訴李白:“對屬須字有出處然後為工”。與一般意義上的“對仗中上文用典下文也須用典”不同,趙次公認為即便句中沒有刻意用典,但若語涉前人文獻,相應位置則也須有出處。是以,他認為即使“河魚”與“溪魚”在意義上沒有差異,“白也”“飄然”與《檀弓》《爾雅》中的意義也不相幹,但因為都有出處而顯得更為工整。苛求出處的觀念很明顯是受孫莘老、黃庭堅“無一字無來處”,以及王安石等人苛求工對的影響,展現了對杜詩技巧和法度的特别關注。

趙次公還認為杜甫在律詩首聯、古詩中也多用對句。是以,在校訂律詩首聯的異文時也經常以是否對仗為準,如《贈高式顔》:“昔别是何處,相逢皆老夫。”次公曰:“是字可以對皆字,一作人,非是。”

(2)考慮古詩的對仗與平仄。古詩一般不要求平仄和對仗,但趙次公卻把平仄、對仗作為審定異文的标準之一。如《夜聽許十一頌詩愛而有作》:“紫鸾(一作燕)自超詣,翠駮誰剪剔?”次公曰:“杜田以為紫燕,誤矣。蓋公此篇雖雲古詩,自首兩句而下,每每用對,而句眼平側相連。若作紫燕,非止義錯,而失句眼矣。”“燕”為去聲,“鸾”為平聲,下句“駮”為入聲。若要平仄相對,則此處需要平聲字,是以“鸾”勝于“燕”。這類超出正常的标準,來自對杜詩創作習慣的深入體會。杜甫古詩中确實存在大量用對、平仄相連的現象,趙次公在注解杜詩時對此也頗為關注。

(3)以杜詩用語習慣校勘,引杜證杜。如判定《宴戎州楊使君東樓》:“重碧拈春酒”中“拈”字為正字時,引杜詩“門外柔桑葉可拈”“試拈秃筆掃骅骝”。有時也會引同代詩人用語旁證,在上例中也引了白居易、元稹詩中“拈”字為證。

(四)杜詩審美風格層面

趙次公也非常重視從審美風格層面讨論異文是非。如《禹廟一首》:“雲氣噓青壁,江聲走白沙。”次公曰:“噓青壁,一作生虛壁,當以噓青壁為正,蓋噓字新且工矣,又青壁對白沙亦工。”《堂成》:“暫下飛烏将數子,頻來語燕定新巢。”次公曰:“暫下,一作暫止。止字不如下字之穩。”《落日》:“濁釀誰造汝,一酌(一作酌罷)散千憂。”次公曰:“一酌散千憂,一可以敵千,乃詩語之工也。一作酌罷,非。”《送段功曹歸廣州》:“峽雲籠樹小,湖日落(一作蕩)船明。”次公曰:“一作蕩船明,是。蓋妙在蕩字,乃曰在湖中而倒射船中蕩漾也。”此外以表現效果作為選擇異文标準的例子,還有“不若‘老恥妻孥笑’為快”,“清字不若靖字之老也”,“喧字不若嗔字之情也”,“不如‘錦江春色來天地’之含蓄”,“一作‘得非群盜起,難作九重居’。語白不取”,“若依稀叫,則語嫩矣”,“一作賈,非,蓋字費力也”等等。從上面的例子,趙次公選擇的是能使詩歌表現出“穩”“新”“工”“老”“快”“含蓄”等風格的字,而不取表現得“嫩”“費力”“白”的異文。這類評判方式,不似文本校勘,更像對不同異文的杜詩進行藝術高下的品評。

(五)用後代詩人詩句勘定杜詩異文

這一類雖然不多,卻極有特色,顯示了趙次公對杜詩在後世影響力的确信。如《撥悶》:“聞道雲安淘米春,才傾一盞即醺人。”次公曰:“東坡詩有雲:‘淘米春香并舍聞’。富以淘米為善本,舊本作麯米,非。”此評選标準有效的前提是蘇轼化用了杜詩。趙次公很重視杜詩在後世的影響,在注釋中就闡釋了大量後人學習和化用杜詩的例子。

劉歡|“擇優”的先見與經典文本的生成——以趙次公校勘杜詩異文為例

三、“擇優”的先見與杜詩精細化

本節将對以上五個層面的校勘方式進行深入分析,這裡需要注意兩個層面:一是趙次公自認為此校勘方式能達到的效果,二是客觀地分析其對文本形态的影響。

趙次公的校勘标準來自對杜詩的整體把握,并以此校正個别字句。趙次公對此方法頗有信心。歐陽修《六一詩話》中所記陳從易等人補“身輕一鳥過”缺字事件,經常被看作杜詩“一字見工拙”,并說明阙文難補的典型案例。趙次公對此案例的不同态度,突出地顯示了他的校勘邏輯和理念。《送蔡希魯都尉還隴右寄高三十五書記》趙注:

廬陵嘗雲:“陳公從易,初得《杜集》,至‘身輕一鳥’其下脫一字,因與數客各補之。或雲疾,或雲落,或雲起,或雲下,莫能定。及得善本,乃過字。陳公歎服,雖一字不能到也。”雖然,過字蓋使《家語》:“見飛鳥過”及《莊子》“猶鳥雀蚊虻之過乎前”。又張景陽《雜詩》:“人生瀛海内,忽如鳥過目。”而公亦屢使“鳥過”字,如“愁窺高鳥過”。諸君猶不至,是亦未之思耳。

與陳從易“雖一字不能到也”的感歎相比,趙次公認為通過“深思”(與“未之思”相對)可以在更大程度上修補複原杜詩。他舉《家語》、《莊子》、張景陽《雜詩》顯示“過”字是前人寫鳥的常用詞彙,如果杜甫的創作确實無一字無來處,那麼前人常用“鳥過”字,杜甫必然會想到此字。他又指出杜甫的其它詩中也常用“鳥過”字,通過對杜詩用語習慣的歸納,可以推斷個别詩句的用法。他的自信來自對杜詩文本的熟悉。作為一個注釋者,他有意識地整理了大量杜詩創作的規律和用語習慣。《杜詩先後解》卷首原有《句法義例》一卷,正是對杜詩用語、用典、句法習慣的總結。

從邏輯上來說,趙次公的校勘方式展現的是部分與整體的關系。伽達默爾指出:“部分的意義總隻是由上下文關系、即最終由整體而得出的”,這是了解的本質之一,整體與部分的關系也可以擴充到一個文學作品的整體,乃至整個文學體系。上一節所分析的五個層次的校勘邏輯也是整體與部分的關系。第一類中作為部分的異文是否合理,主要取決于對詩歌上下文,即對整首詩的了解。而對整首詩的了解,又需要把異文帶入考慮。第二類作為普遍認可的寫作規範是整體,屬于整個文學體系,而杜詩此詩的創作又是部分。第三類和第四類中杜詩的創作特色和風格是整體,整體的認識是從每一首詩中歸納而來,同時又反過來應用于對具體詩句的判斷。第五類中杜詩對後世的影響也是一種整體的認識,對杜詩在後世影響的把握來自每一首杜詩的具體影響,反過來又用整體來了解和校正個體。

這種校勘方式在邏輯上産生了一個循環,即狄爾泰所提出的闡釋的循環:“一部作品的整體要通過個别的詞和詞的組合來了解,可是個别詞的充分了解又假定已經有了整體的了解為前提。”從邏輯上講,用以校勘個别詩句所依賴的對杜詩整體的了解,并不是先于對個别的杜詩的了解而存在的。對整體的認識和歸納總是避免不了一種曆史的先見。趙注中判定杜詩異文的标準就基于一個比較明顯的先見:杜詩皆表義準确,不犯詩忌,在格律、對仗上特别講究,在風格上精妙老練,在後世有較大影響。隻有在此前提下,這些校勘行為才具合理性和有效性。這種先于了解而存在于趙次公意識之中的理念,使“從個體到整體再到個體”的闡釋模式不可避免地帶有主觀性。

李貴在讨論杜詩異文勘定與宋代詩學思潮之間互動時,提到了杜詩異文中非常重要的兩個問題:一是杜甫父親“閑”字是否避諱;二是《哀江頭》:“欲往城南望城北”異文。他指出後人對這兩個異文的特殊關照,實際上展現了對杜甫“忠孝”形象的一種塑造。即使趙次公自認為是出自客觀的歸納,但是他把杜詩當作一個講求法度、風格老練的經典詩人進行校勘的同時,也是對杜詩經典性進行一種塑造。是以他用來校勘杜詩的标準,有一種明顯的“擇優”的傾向,他更多是選擇了自認為在詩義表達、技巧、風格上更優勝的異文。

“擇優”的先見在宋代杜詩校勘中表現得比較突出。如蘇轼談“白鷗沒浩蕩”,指出時人不解“沒”字,“二詩改此兩字,便覺一篇神氣索然。”又如“身輕一鳥過”的補字問題,正如前面所論述的,陳從易看到阙文時就與朋友嘗試補缺,最後選擇“過”字也有文本表達上的考慮。宋代就有人指出陳從易當時所謂的善本是後人所補,而且對補字之人的才學表示由衷地欽佩。如吳可《藏海詩話》所記:“歐公稱‘身輕一鳥過’,子蒼雲:‘此非杜佳句。’仆雲:‘當時補一字者,又不知是何等人。’子蒼雲:‘極是’。”在此之前蘇轼也一度惋惜自己與補定此字沒有緣分,“如觀老杜飛鳥句,脫字欲補知無緣”,并同黃庭堅時常效仿此字。可見,宋人在異文勘定時,很強烈地希望自己能做出一種使杜詩愈加高妙的決斷。

是以有必要對這種先見所存在的曆史背景進行簡要說明,并讨論其對杜詩文本形态的影響。

趙次公從杜詩創作規律和風格出發闡釋杜詩、判定異文,且非常重視杜詩創作的精細化和語言風格的老練,深刻地打上了北宋以來詩歌審美趨向的時代烙印。詩歌寫作精細化是宋代的一種文學思潮。宋人非常重視改定詩作,淺見洋二在《文本生成論》中指出宋人熱衷于用石刻、墨迹來校對文集,同時更關注從“草稿”到“定本”的改定過程,并把它看作優秀詩人提升詩作藝術成就的重要步驟,黃庭堅等人甚至希望“通過參考偉大文人對文本的改定過程,來提高自身的創作能力。”而杜甫正是他們參考的重要詩人,杜詩“日鍛月煉”之功受到較多關注,《漫叟詩話》中就記載了杜甫改定詩作的一例。杜甫詩句“新詩改罷自長吟”也經常被用來勉勵學詩之人要注意對詩歌進行多次打磨。趙次公受江西詩學影響頗為明顯,從《自序》中詳細辨析杜詩用典之法,到《句法義例》的總結,再到對具體詩歌創作“奪胎換骨”“點鐵成金”的闡釋,無處不是江西詩學的影子。趙次公對杜詩寫作規範和技巧的關照更是來自這種重視法度的宋型詩學觀念。趙次公用以評判杜詩異文的标準,在宋代詩話和詩論中也能略見一二。如工對之法,就有王安石詩法的影子,《石林詩話》記:“荊公詩用法森嚴,尤精于對偶。”

帶着曆史先見的闡釋方式,是否能讓杜詩回歸到本身的狀态?趙次公總結的杜詩“無一字無來處”、好用顔色對、古詩用對等基本符合杜詩的創作特色,但仍不免有重構的意味。在“擇優”的心态影響下,許多異文的斷定,還是有明顯的強制闡釋傾向。趙次公特别強調杜詩的工對,但杜詩中也常有“雖對而不求太切”者;以詩歌風格判定杜詩異文帶有非常明顯的篩選意識;用後人詩句校正前人詩文,在邏輯上也缺乏客觀性。以顔色對為例,據筆者統計,“紫”字用在律詩的對仗句中約33處,其中屬于顔色對有22處,而不屬于顔色對的11處中還有4處是“皇”“清”諧音借對;而用在古詩中約30處,其中顔色對也有7處。以律詩中對仗為準,用顔色對約占67%,加上諧音借對可以達到約79%。如果把杜甫在寫作某一首詩時是否用顔色對,看作機率事件。那麼趙次公在判定異文時用了不到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做了百分之百的判斷,這樣客觀上增加了杜詩中顔色對的比率。又如第二部分詳細分析的“對仗須有出處”,筆者認為趙次公也有過度闡釋之嫌。是以,他的選擇會不自覺地擴大杜詩在某些方面的特質,客觀上會使校勘後的杜詩在這些技巧方面更為精細。

宋人對異文表達效果的看重對杜詩文本樣貌有很大影響。比如在現存的普及本杜集中皆作:“身輕一鳥過”,并無異文或缺字,“過”字是否為杜詩真本的問題已經被忽略,宋人選擇了它,它便以煉字的典範進入文集,成為标準的版本。是以,宋代對杜詩異文的闡釋與標明,無形中促成了杜詩的精細化。趙次公對杜詩異文的選擇,很多也被後世延用,幾乎成為定本,如“紫鸾自超詣”的“鸾”字;“重碧拈春酒”的“拈”字;“昔别是何處”的“是”字等等。

趙次公的校勘方式,主觀上是為了回歸杜詩本身,實質上是一種在先見影響下的文本篩選。文學作品并非固定不變,後人的接受視角極大地影響着文本的存在形态。在研究中也應該重視文本的生成過程、存在形式、在傳播中的變化,以及所處時代的出版文化、社會思潮的影響。以杜詩為例,看似已經成為定本的詩句,實際上經曆了宋人漫長而激烈的讨論。異文的選擇會直接影響讀者對杜詩内容、表現手法的了解,也會影響到研究者對杜甫思想的認識以及藝術水準的定位。如果忽視杜甫文集整理的過程和曆代接受情況,可能就會錯過很多重要的問題。

劉歡|“擇優”的先見與經典文本的生成——以趙次公校勘杜詩異文為例

四、餘論:“先見”的消除與宋代理學思想

綜上所述,趙次公這種校勘方法最大的問題在于無法擺脫的先見的影響。但是宋代的理學思想其實在試圖消除存在于人的意識中的曆史先見。在慶曆年間自由學術風氣影響下,北宋人開始重新審視經典,質疑唐人繁複陳舊、疏不破注的闡釋方式,強調從文本思理入手回到經典本身。以歐陽修《詩本義》為代表,他認為:“古詩之體,意深則言緩,理勝則文簡。然求其義者,務推其意理,及其得也,必因其言、據其文以為說,舍此則為臆說矣。”而且理學家認為:“天下萬古,人心實體,皆所同然”。這種心态源自孟子,《孟子·告子》:“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正如理學家認為人心有一無二,聖人隻是更早地知道其中的理,但若今人能與聖人契合,也就能達天道。“理”先驗地存在,這樣就不存在所謂的“先見”,因為所有的關于“理”的正确認識都必然是一緻的,不因時間而轉變。

詩與天道本屬一理的觀念也很早就被論及,《文心雕龍·原道》篇首句寫道:“文之為德也大矣,與天地并生者何哉?”受理學思維的影響,此觀念對宋人的影響就更為明顯。周裕锴《宋代詩學通論》中指出:“宋人基于這種形而上的觀念,對詩的本質提出了新的闡釋,将其上升到宇宙本體論高度”“普遍把詩視為天地元氣的展現,與自然天道同構”。那麼,詩歌創作的“理”也如同天道一樣先驗地存在,對于趙次公和杜甫有一無二。這是趙次公之是以認為自己能夠通過把握文理回歸到杜詩本身的哲學基礎。

既然詩文之“理”對于杜甫和後人是一緻的,對應的在杜詩的闡釋和校勘中,後人就能夠通過自己的心去契合杜甫的心,進而獲得一種對杜詩真切的了解,那麼後人對異文的選擇和杜甫的選擇必然也是一緻的。杜甫形象在宋代有明顯的“聖”化的傾向,被當成道德和詩歌創作上的楷模。理學認為聖人是天道在人間的承載者,凡夫可以通過學習聖賢獲得天道,即孟子所言“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人皆可以為堯舜”。宋代校勘者多堅信杜詩是最符合詩文之“理”的,那麼從詩文創作之理出發“擇優”的校勘方式,就能夠或者等同于回歸杜詩本身。

甚至,在先驗的“理”之下,是否回歸杜詩原貌已經不那麼重要。蘇轼的一則關于杜詩《屏迹》是“東坡居士之詩也”的戲論就展現了這種思維模式,“夫禾、黍、谷、麥,起于神農、後稷,今家有倉廪,不予而取辄為盜,被盜者為失主,若必從其初,則農、稷之物也。今考其詩,字字皆居士實錄,是則居士詩也,子美安得禁吾有哉?”蘇轼認為作為創作素材的人情實體為大家所共有,是以杜詩即東坡自己的詩。文天祥在《集杜詩》自序中指出:“詩句自是人情性中語,煩子美道耳”,與蘇轼所言同理,也是說杜詩的情感是一種共情,隻是借杜甫的口說出來而已。

另外,通過涵泳文脈,推斷文理的校勘方法,在宋代形成了校勘學上的“義理派”。研究者一般直接讨論南宋朱熹在這方面的成就。但這種風氣在杜詩異文的校勘中早就存在。朱熹《韓文考異》隻能說是這類校勘觀念的集大成。《韓文考異序》:“讀者正當擇其文理意義之善者而從之,不當以地望形勢為輕重也。抑韓子之為文,雖以力去陳言為務,而又必以文從字順、各識其職為貴。讀者或未得此權度,則其文理意義正自有未易言者。”這種“擇文理意義之善而從之”的觀念與趙次公等人從杜甫創作規律、杜詩文理、風格上勘定杜詩異文是一脈相承的。

END

劉歡|“擇優”的先見與經典文本的生成——以趙次公校勘杜詩異文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