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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甜得異常的糕點産品 這家公司在麻花中違規使用糖精鈉被罰款5萬元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标準的相關規定,合成甜味劑糖精鈉不能用于大麻花的生産過程中,但仍有一些商家用糖精鈉代替糖來降低成本——最近,重慶泉成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香脆大麻花被檢測出糖精鈉, 沒收違法所得,罰款5萬元。

九龍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1)第148号行政處罰決定披露,重慶泉城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生産銷售的酥脆大麻花(燒焦牛排味)為膨化食品(規格型号:散裝稱重),在流通現場抽樣檢驗,糖精鈉(糖精)物品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食品添加劑使用标準國家标準》的要求, 檢驗結論不合格。産品成本價為9元/kg,銷售價格為11元/kg,抽樣底價為5kg,商品價值45元,利潤為10元。

據介紹,糖精鈉是一種合成甜味劑,比蔗糖甜200-300倍,但不能被人體新陳代謝吸收,多吃會影響胃腸道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腸的吸收能力,使食欲下降。

根據國家GB2760-2014食品安全食品添加劑使用标準,糖精鈉用于不含大麻花的糕點産品。據此,九龍埔區市場監管局發出警告,對重慶泉城食品有限公司處以5萬元罰款,同時沒收違法所得。

據介紹,重慶泉城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 年,其生産的老糖店花是網紅休閑食品,今年兩次檢測出糖精鈉。5月31日,九龍埔區市場監管局接到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委托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進行檢測的報告,該公司因檢測2021年4月8日生産的香麻(洋蔥香味)膨化食品中的糖精鈉而被罰款15000元。

據記者介紹,為了降低成本用糖精鈉代替糖麻生産企業,不是重慶泉城食品有限公司。8月13日,重慶市市場監督局釋出的2021年第42号食品抽樣資料顯示,重慶市金德鑫食品廠生産的大麻花,還檢測出糖精鈉。

上遊記者陳福勇/溫柳玲/封面映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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