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龍華區城改建和選地局釋出《觀瀾湖兩光土地整治效益協調項目整地方案(草案)》通知。
調整觀瀾湖兩光地完整性福利統籌項目(西北地區)的法定計劃,并将"西北地區"法定規劃中的12-06個地塊(二類住宅用地)劃分為12-06-01地塊(教育設施用地)、12-06-02地塊(2類住宅用地)、12-06-03地塊(第2類住宅用地)、12-06-04地塊(公園綠地), 調整12-06-01地塊面積8985平方米,土地利用的功能是教育設施的土地。
項目概況
觀瀾湖荔光土地誠信公益協調項目位于龍華區觀瀾湖街荔光社群,項目實施面積276923.9平方米。
經過規劃和研究,建議在《深圳寶安區法定規劃401-T1-T2-T202-04(以下簡稱《西北地區法定規劃》)的範圍内實施留用地。

建議保留兩塊土地,13-08-03和12-06-02。
總保留用地面積43534.3平方米,規劃用地面積230409平方米,其中住宅130883平方米,商業用2000平方米,廠房60186平方米,宿舍22720平方米,公共配套設施(含地下)14620平方米(含幼稚園9班4500平方米,占地面積2700平方米,社群警室2共250平方米, 2個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共2000平方米,社群老人日托中心750平方米,公交一站、最後一站3000平方米,文化活動室1000平方米,社群管理室2個共500平方米,社群服務中心400平方米,黨群服務中心(含便利服務站)1050平方米, 環衛勞工20平方米,2個小型垃圾轉運站共330平方米,再生資源資源回收筒60平方米,公共廁所60平方米,公共充電站700平方米,社群體育場館建設占地面積1500平方米。
本計劃草案對西北地區法定計劃的調整如下:
西北地區法定規劃中的12-06宗地(II類住宅用地)将分為12-06-01地塊(教育設施用地)、12-06-02地塊(第二類住宅用地)、12-06-03地塊(第2類住宅用地)、12-06-04地塊(公園綠地),調整後的12-06-01地塊面積為8985平方米,教育設施用地功能;
12-06-02 用地面積30669.2平方米,用地功能為第二類住宅用地,體積比為4.7;
12-06-03 用地面積5601.7平方米,用地功能為第二類住宅用地,體積比例保持不變;
12-06-04 土地面積666.5平方米,土地功能為公園綠地。
西北地區法定規劃中的地塊(普通工業用地)體積比例由4.2調整為6.7。
據有關資料顯示,李光社群位于龍華區觀瀾湖街道北側,東鄰桂花社群,南靠坑小區,西鄰阜成辦事處漳歌社群,北臨東莞市塘沙鎮,總面積5平方公裡,屬于偏遠社群,也是老革命區之一。
觀瀾湖荔光土地整治效益協調工程(專項規定已出台)合同率達99%,已基本持平。
項目毗鄰觀瀾湖高爾夫球場,無敵景觀,将地鐵22号線"李光站"無縫連接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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