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不分大小
騎乘電動自行車
必須佩戴安全頭盔
“戴好頭盔”不是為了
應付交警檢查
而是為了您的人身安全
作為一名“騎士”
必須戴好頭盔再出發!
電動自行車作為短途出行交通工具,因經濟、便捷、節能備受大家青睐。但由于部分人自我保護意識薄弱,駕駛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極易因缺乏有效保護而受到嚴重傷害,調查顯示顱腦損傷是道路交通事故緻死的最主要原因。
為進一步提升機車、電動車騎乘人員的安全防護水準,有效減少交通事故傷害,引導動員廣大幹部群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2023年5月23日至5月26日,五原縣交管大隊全警出動,在全縣範圍内開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集中專項整治行動。
大隊長王小平親自帶隊上路開展“一盔一帶”交通安全勸導行動,對發現駕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行為,進行及時耐心糾正。
教導員郭再榮
各位副大隊也都紛紛走上街頭,全面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宣傳勸導工作,勸導非機動車騎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行人走人行橫道。
五原交警溫馨提示:
一、黨員幹部要引領。廣大黨員幹部要發揮模範引領作用,自覺遵規守法,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告别交通陋習,帶頭弘揚文明交通新風尚,同時積極引導、勸導身邊親朋好友戴好安全頭盔。
二、戴好頭盔保安全。駕乘機車、電動自行車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規範佩戴安全頭盔,樹立對自己生命安全負責和對家人、家庭負責的理念,自覺做到“戴頭盔、靠右行、不闖燈”。
三、重點行業做表率。快遞、外賣騎手在騎乘機車、電動自行車出行過程中,要自覺佩戴安全頭盔,恪守交通安全法規,不搶道、不逆行、不闖紅燈,不在機動車道行駛,摒棄不文明交通陋習,文明騎行,做佩戴安全頭盔的踐行者和推動者。
四、師生家長要牢記。家長在騎乘電動自行車、三輪車、機車出行以及接送孩子時要自覺為自己和孩子佩戴安全頭盔,做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榜樣,為孩子築起第一道“安全防線”。老師、家長要加強教育和監督,未滿18周歲嚴禁駕駛機車,未滿16周歲嚴禁駕駛電動自行車,未滿12周歲嚴禁騎行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五、頭盔選擇要重視。堅持安全第一,駕乘人員應購買經過檢驗合格的安全淺色頭盔,盡量不選黑色等在夜間或特殊情況下影響視線判斷的頭盔,佩戴頭盔時要把安全繩系到适當位置。
關愛生命,從“頭”做起。正确佩戴安全頭盔既是對個人生命安全的保護,也是我們文明素質的展現。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每一次出行做起,養成良好的安全習慣,希望在我們共同的努力下。全力營造我縣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五原縣交管大隊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