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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将病人忘在核磁艙3小時遭辭退!漏診胰腺癌,患者5次複診後死亡,賠127萬!兩起事故,醫生冤不冤?

近期,網絡上有兩起涉及醫生的醫療事故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重大關注,在這兩起事故中,醫生的責任如何劃定、判決合不合理、未來如何避免,有必要在此重新複盤一下,供廣大醫務工作者進行讨論。

醫生将病人遺忘在核磁艙近3小時,

醫生既做磁共振還兼拍片

忙東忙西,焉能不出錯?

5月17日,據澎湃新聞報道,近日一名浙江麗水的網友反映,自己于4月22日在醫院做檢查時,被醫生遺忘在磁共振艙内近3個小時。

這名網友表示,“自己當時因頭套固定不敢亂動,直到腳麻才下機,卻發現門被鎖,緻電丈夫後,丈夫才喊來醫生開門。”

涉事醫院從業人員則回應稱,此事是醫生疏忽大意所緻,“醫生除了做核磁共振外還兼任拍片,當時把磁共振位置定好後就拍片去了,拍完片後剛好主任叫他去看片子,就給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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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從業人員還介紹道,醫院做磁共振的醫生不是固定的,每天都是不同的醫生做,“他也是一時疏忽,他上班好幾年了,對科室來說屬重大醫療事故,全國都沒有幾例,事後我們也制定了一些相關的規定,以後不會再出現這種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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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衛健局從業人員回應稱,事後已責令醫院處罰該涉事醫生,涉事醫生已被醫院辭退,并已向病人道歉,雙方達成了和解。

患者被醫生忘在磁共振艙内并非個例,2021年,據中國青年網報道,河南一名男子做檢查時就被遺忘在核磁艙内達到20分鐘,這次更加離譜,竟然長達3個小時。

醫生将病人忘在核磁艙3小時遭辭退!漏診胰腺癌,患者5次複診後死亡,賠127萬!兩起事故,醫生冤不冤?

事件發生後,一些醫生給出了自己的疑惑,核磁共振裝置昂貴,一個醫院能有兩台裝置都可以被稱為大醫院了。一般來說,醫院裡做磁共振檢查的病人都得排隊提前三四天預約,怎麼這家醫院居然還有三個小時的空置期?簡直太不可思議了。

隻有一個可能,這家醫院的患者比較少,醫院為了減少人力成本,就極大縮減醫護的數量,這也導緻一個醫生既做核磁,同時也兼拍片,這在正規的醫院根本不可能發生。

這确實是一場重大的醫療事故,但從目前來看,醫院把責任都甩鍋給一個醫生,妄圖通過辭退醫生來化解這場醫療事故産生的風波,明顯不太合理。

這顯然是一種系統性問題,讓一個醫生兩頭跑,既要完成核磁共振的工作,又要兼顧拍片的工作,焉能不分心不出錯?若要追究,醫院必須第一時間站出,承擔起該負的責任,而不是讓醫生承擔所有。

好在核磁檢查依靠磁場成像,并非輻射,不然在核磁艙待三個小時,那種傷害怎麼受得了。雖然沒有輻射傷害,但在那種非常狹小的地方一動不動躺三個小時,對于具有幽閉恐懼症的人來說肯定還是會遭到心理創傷的。

是以,對我們每個醫生來說,要想不發生這種醫療事故,須得仔細謹慎,萬不可馬虎大意,小心使得萬年船依舊是亘古不變的真理!

漏診胰腺癌,患者5次複診後死亡,

晚期胰腺癌死亡和漏診有多大關系?

127萬賠償是否合理?

第二起引起廣大醫生争議的醫療事故涉及胰腺癌的漏診,同樣給我們巨大警示。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一50歲男性患者因“胸骨後不适感7天”于10月23日到當地醫院消化内科就診,主訴“反酸、嗳氣,有時上腹痛、腹脹”,完善各項檢查後,超聲提示:肝内多發低回聲結節,建議進一步檢查。初步診斷:胃炎,反流性食管炎,消化不良,幽門螺杆菌感染。醫生給予藥物治療。

10月30日、11月20日、11月27日,患者在消化内科複診三次,接受電子胃鏡檢查,檢查結論依舊是:慢性淺表性胃炎,食管炎。12月1日,患者繼續在消化内科複診,被診斷為:胃炎,幽門螺杆菌感染,消化性潰瘍,腹痛,食管炎。12月5日,患者主訴上腹部腹痛1月餘再次在消化内科門診就診,進行CT(胸腹盆平掃)。初步診斷:腹痛待查,慢性胃炎,反流性食管炎,消化不良,肝功能異常。建議到神經内科、骨科、心内科等就診。

12月6日,患者在心血管外科、肝膽外科就診,進行頭顱CT、血化驗、惡性良性腫瘤标志物、CT(腹部增強)等多項檢查,結果顯示C-反應蛋白(全血)53.4mg/L、血白細胞和中性粒細胞升高,肝功能異常,免疫報告多項名額異常。CT顯示:1.胰腺體尾部占位,惡性可能性大,病變與脾靜脈分界不清,胃周血管增粗、迂曲;2.肝髒多發稍低密度影,轉移?3.腹主動脈旁多發淋巴結腫大,轉移?建議結合臨床,增強掃描進一步檢查。

12月8日,外院增強CT檢查報告單顯示:胰腺體尾部占位性病變,并肝髒彌漫性分布的占位性病變,考慮胰腺占位并肝髒多發轉移;瘤可能;腹腔及盆腔内積液;腹主動脈周圍淋巴結腫大。随後,患者到多家醫院就診,于12月20日死亡,死亡原因:胰腺癌,肝髒廣泛轉移。

患者去世後,家屬指出在四十多天的時間裡,患者數次到醫方多科室進行檢查、複診,但醫方醫生一直未對患者持續上腹痛、肝内多發低回聲結節、C-反應蛋白、血糖偏高等症狀進行徹底篩查,比如惡性良性腫瘤标志物檢測,排除癌症的可能性。

并且認為醫生僅按照胃炎進行治療,以緻錯過了對患者胰腺癌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的機會,嚴重贻誤病情,醫方的誤診誤治行為導緻患者惡性良性腫瘤未被及時發現治療以緻後期病情急速惡化、徹底失去救治的機會。遂将醫方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127萬餘元。

醫生将病人忘在核磁艙3小時遭辭退!漏診胰腺癌,患者5次複診後死亡,賠127萬!兩起事故,醫生冤不冤?

鑒定機構對此案進行了鑒定,司法鑒定意見書指出醫方在對患者的診療過程中存在以下醫療過錯行為:

1.患者于10月23日首次就診,醫方對超聲提示“肝内多發低回聲結節,建議進一步檢查”未予重視,未行鑒别診斷,醫療行為存在不足。

2.患者于10月30日複診,醫方的診斷依據欠充分,未行進一步檢查,延誤了病情的發現,醫療行為存在不足。

3.患者于11月20日再次複診,醫方對患者的病情未予重視,仍然沒有對患者行進一步檢查,延誤了病情的發現,醫療行為存在不足。

4.患者于11月30日到醫方複診,醫方未行進一步檢查,未查找病因,延誤了病情的發現,醫療行為存在不足。

5.由于患者後期存在肝功能異常,醫方給患者使用“阿莫西林克拉維酸鉀分散片”和“克拉黴素”治療欠妥,醫療行為存在不足。

最終,法院采納鑒定意見,判決醫方承擔的責任比例為40%,賠償患方各項損失共84萬餘元,并承擔全部的鑒定費和案件受理費2.2萬餘元。

這起醫療事故至今已在醫療界引起了軒然大波,很多醫生認為判決并不合理。首先,可以說這是一起漏診事件,但不能說是誤診,其次,患者的死亡和漏診究竟有沒有因果關系、關系有多大,這都需要再次讨論。

安徽省立醫院一名主任級别的醫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她表示:“患者初診時肝内多發低回聲結節,已經是惡性良性腫瘤肝轉移了,屬于晚期不可治療,胰腺癌又屬于癌中之王,目前并無能有效提高半年生存率的藥物,按照我的意見,死亡與漏診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即使首次門診給出胰腺癌的診斷,也無法使患者延長太多的生命,最終讓醫方賠償84萬,實在令人驚訝。且病人主訴胃發炎狀,超聲又提示多發低回聲結節,一般醫生隻會往囊腫、血管瘤等良性病變上考慮。”

本案中,實際上患者在入院時已經是胰腺癌晚期伴廣泛轉移,從實踐經驗上來看患者預期生存期就不長了,即使在首次就診時就明确診斷,可能也改變不了患者短時間内死亡的結局。但是,在司法鑒定過程中幾乎不會考慮這些因素,無論是不是疾病的終末期,誤診誤治、延誤診斷和治療都會被判定為嚴重過錯,導緻責任比例相對較高。

又有專業超聲科醫生給出了自己的看法:“作為一個超聲科醫生,肝内多發低回聲結節,建議一步檢查,它一定是有問題的,血管瘤或者肝囊腫一定會寫考慮肝囊腫可能性大,我覺得這個大夫既然知道開彩超檢查,就不會等結果出來後又置若罔聞,不然醫生為啥開彩超?邏輯不通!大機率是大夫建議做CT,患者沒去做,但是現在死無對證,隻能全憑家屬一張嘴。”

經過這個案件帶來的慘痛教訓,有醫生表示,“這下看誰還在說開的檢查太多了,以後隻要我有疑惑,我就給患者開檢查單,免得漏診了要吃上官司!患者要是質疑過度醫療,那等出了問題别怪到我的頭上!”

醫療行為不足?

檢查多了涉及過度醫療,少了醫療不足,

過度醫療的邊界在哪裡?

鑒定機構認為醫方有5條“醫療行為不足”,這可把醫生難死了!

這個時候開始嫌棄檢查少了,要是沒查出問題,患者又該說一個胃炎怎麼讓我做這麼多檢查,亂開檢查,我要投訴。

患者投訴亂開檢查的案例可是不少,究竟什麼是過度醫療,什麼又是醫療不足呢?至今仍沒有一個清晰的邊界。

現在有一種怪現象,一些醫生開較少的檢查為患者治病,治好了,患者說你是良醫、仁醫,懂得為患者着想;倘若治得有偏差,又說你是誤診誤治,可太難了!

是以,種種教訓告訴我們:沒有那個把握,就不要想着為患者省錢,該開的檢查就要開,需要用到某項檢查時,再貴也得讓患者去做,有時候無腦為患者着想,不是愛他而是害他,更是害自己!

很多疾病的症狀在早期是不容易被識别的,這也就是門急診經常會出現誤診、漏診的原因。特别是在三甲醫院,門診預約檢查動辄三天五天才能約上,這些情況根本無法完全避免。

在這裡隻能提示出門診醫生,病史一定要問情,鑒别診斷一定要去做,不能想當然地了解,對于有高血壓、糖尿病、動脈硬化、高脂血症的患者要重視心血管疾病,有惡性良性腫瘤既往史和家族史的患者要注意排除惡性良性腫瘤性疾病。

綜合這兩起醫療事故,小心使得萬年船真是亘古不變的真理!

撰文 | 阿拉斯加寶

編輯 | 阿拉斯加寶